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
1862-1937
《乡土风俗》(The Custom of the Country), 《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 《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
伊迪丝出生于纽约上流社会,但家境富裕程度一般。年轻时的她害羞而热爱读书,并不乐于参与上流社会的活动,而是更喜欢用自己的双眼观察这个圈子。她将聪明才智用于记录“老纽约”家庭的虚荣——紧紧守护与日俱下的财富以及从荷兰祖先那里承袭而来的古老声望——及要跻身上流社会、取代“老纽约”的百万“爆发户”们。在第五大街府宅的会客厅里,在边道上朴素的褐砂石屋子里,在雅致的宾馆中,在破旧的租来的房间中,在时髦的避暑胜地,到处都有伊迪丝的写作素材,足够她一生享用并成为那个时代最受人尊敬的成功的小说家之一。伊迪丝去世后声誉逐渐下降,仅仅被人们当成了“畅销作家”。近几年,其作品开始复苏,得到了应有的认可。
伊迪丝本人的生活就带有小说的因素。1885年,她平淡地同波士顿人特迪·华顿结婚。特迪虽然富有,但毫无情趣,远远不如妻子的才华。伊迪丝在无所事事与富足中度过几年时光,在马萨诸塞州的罗尼尔市搭建自己的渡假之屋“山峰”(The Mount);频频到萨拉托加、新港(Newport)、纽约的富人圈里进行社交活动。在此期间,她开始尝试儿时梦想的文学职业;短篇小说集《高尚的嗜好》(The Greater Inclination)(1899)赢得了一些青睐。在20世纪早期,她平稳地创作了多部小说,成了真正有名气的作家;而同时婚姻也出现了危机(特迪挪用她的信托基金,花在对他更依顺的年轻女人身上),她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欧洲,并没有丈夫的一直陪伴。1906年至1909年她认识了莫顿·富勒敦,并深深爱上了他,但不幸的是,富勒敦竟然是一个下流粗俗的男人。1913年,她同特迪离婚,从此她只同文化圈的有名男人保持纯粹的友谊关系——最有名的是亨利·詹姆斯[96],还有瓦尔特·贝瑞(Walter Berry)及伯纳德·贝伦森(Bernard Berenson)。(她1911年出版的最有名的短篇小说《伊坦·弗洛美》(Ethan Frome)基调灰暗,很可能折射出她彻底摆脱了对婚姻的幻想。)她在欧洲永久定居下来,以越来越高的稿酬为生。在豪华的巴黎公寓及法国南部花园别墅里,经常以文人的身份热情慷慨地招待刚出茅庐的年轻作家们。
童年时的难以与人相处及后来失败的婚姻造就了伊迪丝坚强的性格,也使她更加自律而勤奋,不但成为畅销作家,亦是优秀作家。在她众多杰出小说中(我竟觉得分不出哪本更优秀),我特别推荐读《乡土风俗》(1913),书中的女主人翁昂汀·斯普拉格(Undine Spragg),野心勃勃,每次征服后都不能满足;还推荐《纯真年代》(1920),故事讲的是19世纪80年代纽约一位男青年犹豫不决的情感纠葛,对初恋情人重新燃起了爱情,而又舍不了未婚妻;另一本推荐的是伊迪丝的第一部畅销书《欢乐之家》(1905),我认为书中女主人翁莉莉·巴特(Lily Bart)是伊迪丝塑造得最细腻的人物。莉莉与贝姬·夏普[76]一样,为了在社会中赢得自己的位置可以不惜一切手段。不同的是,萨克雷试图不让自己、不让读者喜欢那个精力充沛的女冒险家(把她塑造成一位不称职的母亲);而伊迪丝很明显对莉莉怀有深深的同情,但却无法改变僵硬而挑剔的社会带给她的厄运。
在上述几部小说及其它所有作品中,伊迪丝· 华顿看待世界的眼神是同情但又毫不留情的。
J.S.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