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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夏洛特·勃朗特(Bront?)(1)
作者 : 克里夫顿·费迪曼


  夏洛特·勃朗特(Charlotte Bront?)

  1816-1855

  《简·爱》(Jane Eyre)

  

   一次,一位女士问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59],为什么在他编的词典中将“pastern”(马足的骹)定义为马的“knee”(膝)。“大意,夫人,纯属大意啊。”他回答说。唉,我在本书的前几个版中是否漏掉了《简·爱》?大意,亲爱的读者,纯属大意啊。自己年少时读过《简·爱》,当时的印象是,《简·爱》虽然有趣,但不过是迎合女性的一本老掉牙的爱情小说。因此,直到最近,我才逼自己重读一遍,却发现自己那时的判断是多么狭隘。

  我手上的这本《简·爱》护封上写着,《简·爱》是“文学史上伟大爱情小说”。这一点大部分读者都认可。 它是一本关于激情的书,这种激情如此强烈和震撼,它冲破了过于僵硬拘谨的行文,平凡的文风无法抑制迸发而出的情绪。《简·爱》如果写成话剧会是杰作。不会因为它最适合十二三岁的儿童读且女生比男生更适合读,它的价值就降低。今天,少年人的浪漫情怀过多地负重上了我们“极端纵容的”(ultrapermissive)文化,但他们的浪漫并没有被扼杀,甚至本质上没有动摇过。若我说的不对,那《简·爱》早就没有人去读了。

  不过,与其说《简·爱》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倒不如说是关于简需要被爱的故事,罗切斯特需要被爱的故事。我很惊讶,为什么很多现代小说,明明没有什么浪漫的情调,却还以这个为主题呢。我们能想象,用现代人的行话,在小说的幻梦中将近30的夏洛特感觉是多么压抑啊。
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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