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
《鲁滨逊漂流记》(Rubinson Crusoe)
《鲁滨逊漂流记》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小说出版后虽然获得了成功,但与作者忙碌,独特却又不完全清白的一生相比,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事情。笛福是屠夫的儿子,年轻时就四处游历,曾经被阿尔及利亚海盗抓获,曾经因负债一万七千磅而破产,后来又还清了;在1688年支持威廉三世 。在四代国王治下,出版过小册子,干过宣传员,还当过特务;他不断为各种人物效忠,但从来没放弃过我们今天称为自由政治的信仰,曾经因为自由写作惹上麻烦,在街头带枷示众,而他利用这种不光彩的机会,以中产阶级特有的进取心,出版了一个单张题名为“刑枷颂”,居然卖了很多张;他曾经亲眼目睹过监狱的内幕,快到60岁时创作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他一共出过四百本书籍和小册子,但很少在标题页上署名;有一种说法说,他在四处躲债中结束余生。他结过婚,还有七个孩子。
笛福可能是英国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专业记者,(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叫他雇佣写手),他还是英国小说之父(如果没有读过他的《摩尔·弗兰德斯》(Moll Flanders),请读上一读)。他还是个编造高手,能把一个子虚乌有的事说得活龙活现,对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鲁滨逊·克鲁索(绝对是编造的,虽然有个情节是真的)简直就是个活生生的人物。
《鲁滨逊漂流记》被视为一部专门写给男孩看的小说。但和它更为伟大的同类作品《哈克·贝恩历险记》[92] (Huckleberry Finn)一样,这部男孩小说不仅能够完全满足很多男人儿时的最为真切的梦想,而且这一梦想还会进入绝大多数男人的潜意识之中,伴随他们直到生命终结。几乎每一个男人都梦想能象鲁滨逊一样,完全依靠自己生活,梦想着建立一个私人王国,成为无可争议的国王;希望这种独享的快乐优越感被强化,最终建立一种仁慈的殖民独裁统治,管理一个奴隶(星期五);希望能够积累财富和权力,不因为竞争而受到威胁和掠夺;希望通过采用健康而原始的方法运用自己的肌肉和判断力获得成功,而费力麻烦地动脑子;希望这些工作都在一个富于异域情调的偏远之地进行,远离自己每日乏味的居所,最后,还希望自己居住在自己建立的乌托邦之中,而不必对于妻儿尽到种种责任。(《鲁滨逊漂流记》和《大白鲸》(Moby Dick)[83]是两部伟大的作品,他们只涉及到一种性别,但写得非常成功。女性永远不喜欢这样的作品。)
《鲁滨逊漂流记》没有情节,主人公虽然吃苦耐劳,但呆头呆脑。读后想想,觉得本书当中那种自鸣得意的商人道德似乎令人不快。但这一切并不重要,因为这部作品是一个完美的白日梦,面面俱到,而细致入微的实现人们的理想。种种最为浪漫的经历用最平实的篇章写出,使本书的吸引力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作品想象力极度欠缺反倒使得这一白日梦更加值得敬重。我们对本书之所以深信就在于它不像是“文学作品”。
我们年轻时只会注意那些有趣的事情,现在再次阅读时,我们也许能够理解这本书为什么得以像其它作品一样不朽。
C.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