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农历五月二十二日,厦门市在中山公园举行第一届全市运动大会。运动会筹委会事前恳请弘一大师为大会撰写会歌。弘一欣然答应,并在三月间就把词、谱都写了出来。当时厦门开运动会,有两个直接的目的:一是鼓舞民众的体育精神;二是募捐拯救四川难民。但弘一大师在作歌时,又联系到当时日寇猖獗侵略中国的现实,把体育与振奋民心、团结抗暴结合了起来。这便有了如此激昂慷慨的壮歌。
从现在留存下来的李叔同歌曲来看,《厦门第一届运动会会歌》是李叔同一生为后人留下的最后一首歌曲。正如同他于1942年的圆寂是悲壮的一样,他的这首最后的歌曲亦是在壮烈的气氛中,给他自己一生的歌曲创作划下了一个句号。
弘一大师在歌中所写到的“饮黄龙,为民族争光”的豪情,跟他在晚年的言行完全是一致的。这里可以很容易地用几个具体事例来说明。
抗战爆发后,他的学生丰子恺避居内地。丰子恺关切老师在福建的生活,便于1938年农历七月初从桂林写了一封信去,希望他能来内地由丰子恺供养。弘一大师收到信后,虽为丰子恺的一片诚心所感动,但最后仍决定留在闽南。他回信曰:“朽人年来已老态日增,不久即往生极乐。故于今春在泉州及惠安尽力弘法,近在漳州亦尔——犹如夕阳,殷红绚彩,瞬即西沉。吾生亦尔,世寿将尽,聊作最后纪念……。”
如果说弘一大师的这封回信还说得比较委婉的话,那么他在1941年致泉州郑氏的一封信中就比较直截了当了。他写道:“对付敌人,舍身殉教,朽人于四年前已有决心,曾与传贯师言及……吾人一生之中,晚节最为要紧。愿与仁者共勉之。”
弘一大师此处所说的“四年前”,当指1937年抗战爆发之时。弘一此言不虚,这从1937年农历十月十五日他写给性常法师、高胜进居士的信里可以得到印证:“近日厦门甚为危险,但朽人未能他住。因出家以来,素抱舍身殉教之愿。今值时缘,应居厦门,为寺院护法,共其存亡。古人诗云:‘莫嫌老圃秋容淡,犹有黄花晚节香。’仁等诵此诗句,应为朽人庆幸,何须为之忧虑耶?”正是有了这种殉教护法的信念,于是又有了他后来的另一首抒怀诗:
亭亭菊一枝,高标矗晚节。
云何色殷红,殉教应流血。
这就是弘一大师李叔同的人格和美德!
李叔同曾与太虚大师合作过颇具影响的《三宝歌》,因在《护教经历》一章中有所介绍,此不赘述。
李叔同的歌曲,流传下来的虽多,但有关创作方面的史料则极少。鉴于此,我决定采取比较灵活的手法,凡一首歌能够说明一个问题的就单独撰写,而没有这种可能性的,就用分类组合的办法来解决;同时,无论是单首还是分类,我都遵循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的原则,以尽量避免“水份”的掺杂,使文章简洁而不要有拖沓之感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