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质平等为歌曲推敲、试奏之时,弘一大师也主动关心谱曲的进度,不断去信询问。此后在出版上又遇到了资金问题,弘一大师又写信提示道:“开明、世界(现蔡丏因任编辑事)及佛学书局,皆可印行,不需助印费。仁者仅任编订校对之事,即可成就也。”经过几番周折,《清凉歌集》终于在1936年10月由开明书店出版。
弘一大师又一次到金仙寺是在1932年春。这次他是要发心教人学习南山律。此事因缘,当联系到弘一大师与五磊寺的关系。
1930年秋,弘一大师首次到金仙寺的时候,五磊寺主就因了他的名望想在寺中创办南山律学院。农历十月十二日(12月1日),弘一大师给蔡冠洛的信中说道:“五磊寺主等发起南山律学院,余已允任课三年。(每年七个月,旧历二月十五日至九月十五,余时他往。)明春始业。经费等皆已就绪。自今以后预备功课,甚为忙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第一版之《弘一大师全集八·杂著卷、书信卷》将此信注释为“1931年10月12日,慈溪五磊寺”(此指农历)。其实此信应该写于1930年农历十月十二日才对。因为后来弘一大师赴五磊寺任课,因故与五磊寺主不欢而散。后五磊寺主又因故请弘一大师复还五磊寺,弘一大师遂与之于1931年农历十一月十九日(12月27日)订下契约。弘一大师在此信中说得很清楚:“明春始业。”如果此信写于1931年,那么“明春始业”当是1932年春始业,后来的变故亦应是此后的事,而签订契约必不会是1931年农历十一月十九日了。故此信应写于1930年,写信地点应在金仙寺。因为此时他还在听静权法师讲经。根据前述弘一大师于1930年农历十一月廿六日致性愿法师信,静权法师讲经“近已圆满”,他决定于农历十一月廿七日往温州。而弘一大师致蔡冠洛信中称“半月之后”往温州,当是他在写信之时的预计。目前在一些有关弘一大师的书中,一般未说明弘一大师于此年到过五磊寺,如果以上对弘一大师致蔡冠洛书信的时间鉴定成立,那么他也有可能在这一年就已到过五磊寺,或在金仙寺与五磊寺方面谈妥了讲律事宜。
1931年初夏,弘一大师到了五磊寺。他这一次来,自然是为了办南山律学院。然而,他的这次尝试没有能够成功。关于此事,目前文献记载说法不一。亦幻法师在《弘一大师在白湖》中说:“在‘九一八’那年的秋天,弘师想在距离白湖十五里路的五磊寺创办南山律学院,我应主持桂芳和尚之约,同赴上海寻找安心头陀,到一品香找朱子桥将军筹募开办费,当得一千元由桂芳和尚携甬。因为这大和尚识见浅,容易利令智昏,树不起坚决的教育信念,使弘师订立章程殊多棘手……故等我回白湖,事情莫名其妙地老早失败了,弘一法师亦已乔迁宁波佛教孤儿院。”可以肯定,弘一大师这次离开五磊寺是与寺方在如何办学方面意见不合,遂飘然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