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匠 如前所述,永乐四年(1406)秋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就征集全国工匠,“命工部征天下诸色匠作。在京诸卫及河南、山东、陕西、山西等布政司、直隶、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安庆、徐州、海州选民丁,期明年五月俱赴京听役。率半年更代人月给米五升。其征发军之处一应差役及间办银课等项令停止。”与此同时“命泰宁侯陈珪、北京刑部侍郎张思恭督军民匠造备砖、瓦,造人月给米五斗。”(《天府广记》) 就范围讲这种征集是全国性的,就工种讲也是无所不包。瓦木工自不待说,凡“百工技艺”只要营建需要,随时都可向各地征调。例如钟楼的巨钟原为永乐初征集铸工用铁铸造。铸成后音响效果不佳,于是再调铜匠重新铸造铜钟。 从全国所征集的工匠都是技术工人,分“轮班”和“住坐”两种。同是雇佣工人,但有定期和长期之分。《大明会典》记载:“工匠则有轮班、住坐之分。轮班在隶工部,住坐在隶内府内官监”。 这种征集从明初洪武年营建凤阳、南京宫殿和都城时即已开始。朱元璋在《大诰三篇》中载:“工作人匠,将及九万,往者为创造之初,百工技尽在京城。人人上不得奉养父母,下不得欢妻抚子……近年以来,愈见工减甚多,无处役使匠人。”这种无限期征用全国工匠,已经形成苦役。在营建凤阳时,曾发生过工役暴动事件,为此朱元璋曾杀掉大批工匠(《明中都城考》)。到秦作工部侍郎时创立了“立定限期、编成班次,使轮流而相代之。”的轮换制。由于凤阳与南京两处营建经验,都已在营建北京宫殿伊始,就采取了轮班代替的方式。建中都时是“定三年为班”,但未实行,而后改为“量地远近为班次。率半年更代”。 到皇宫和京都营建完工之后,征集工匠仍然没有停止,这是因为明代历朝一直在不断重建、扩建,而且修建历朝皇陵。同时皇宫每个御用供应机构仍然需要大批工匠、内府工匠,多时达一二万多人。仅光禄寺的厨役多时达五六千人。其他如军器、石作、木作、铁作、铜作、织造、花匠、文玩以及各种器用造办应有尽有。据《明史·曾同亨传》记:“……内府工匠,隆庆初数至万五六千八百人,寻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滥增不已”。由此可见整个皇宫以至其中器物,乃是全国历代工匠劳动的结晶,并非一时一地的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