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上海一家法院指控法国企业、拉科斯特制衣公司“非法抄袭”了其新加坡竞争对手——鳄鱼国际制衣公司——的产品。“这是彻头彻尾的捏造”,法国企业竭力抗辩,以图捍卫自己的权益。菲利普·拉科斯特辩称,自己的翻领运动衫上的鳄鱼商标是其祖父在1933年首次使用的,他当然要随时加以保护。这种翻领运动衫从1980年起在中国正式注册,法国人的制衣集团对当地市场的发展有很大的信心。人们怎么能相信,这家工厂会去剽窃一个1947年才成立的工厂的商标呢,又怎么可能侵犯到一个在1993年才注册的鳄鱼标志呢?
对于这家法国得旺来纺织集团的子公司来说,以上的故事不过是长篇连载中的一节。官司虽然打赢了,可代价高昂。法国厂家商标上的“小鳄鱼”是向右看的(其中国竞争对手的鳄鱼是向左看),可这种向右看的小鳄鱼早已被非法复制了上千次,实际上可以说是好几百万次。假冒衣物的质量参差不齐,有色彩不够时尚的,有经不起第一次洗涤的,有穿一次就掉扣子的,如此等等,都在那里出现了。商标本身也是如此。更有甚者,这些假冒“鳄鱼”的生产往往是在地下进行的,付给工人的报酬更低,使它们的售价可以比“正宗货”便宜50%、80%乃至90%。这样的复制在香港、新加坡和台湾由来已久,现在又出现在了中国,而且闹到了在上海对簿公堂的程度!
表面上看,北京城里的商贸中心与其他地方的并无两样。密集的人群在那里挤来挤去,到处是广告牌,争相招徕顾客。七层大楼层层有滚梯相连,每层主营一类商品。二楼是鞋子和女式服装,三楼是男式服装和儿童用品,四楼是电信、电话机,如此等等。入口处是需要特别留意的地方,那里正好有两三位乞丐,成为中国都市中一道新的风景。这里与一般的大商场一般无二,但唯一不同的是,这里只卖“假货”,真正的“假货”,假锐步,假威登,假万宝龙,假索尼,不胜枚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