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春天我高中毕业时,美国卷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上门推销咖啡豆和小礼品。我对自己非常有信心,自信一定可以在这个世界立足,没有任何理由再回到学校读书。此外,更重要的事是参加战争。那时,最流行的歌曲是“上前线”,而那里也正是我所向往的地方。父母亲非常反对我参军,但最终我说服了他们,成为一名红十字会中的救护车司机。当然,因为太年轻了,我必须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就连我的外婆都赞同我这样做。在我们的新兵训练连中还有一个人也是虚报年龄入伍的,他被认为是我们中的另类,因为当所有人都利用休假进城去追女孩子时,他却躲在营地里画漫画。这个人就是沃尔特·迪斯尼,他后来成为举世闻名的迪斯尼乐园的创始人。
就在我刚要登船去法国时,停战协定签署了,因此我不得不又长途跋涉回到芝加哥,并重新思考下一步应该做什么。父母说服我再回到学校继续读书,但只上了一个学期我就放弃了,因为我对代数依然不感兴趣。
出去卖东西或弹钢琴挣钱是我唯一所希望的。我负责在一个地区内销售用缎带制成的小礼品,这份工作对我来说就像鸭子见到水一样。那时我已经在所有我住过的旅馆里设立了产品展示厅,并学会了如何鉴别客人的口味从而向他们兜售适当的礼品。棒球比赛中那些没有自信的投手,投出的每一个球都是一样的,而不分对手是谁;同样道理,没有自信心的推销员也是不分顾客对象,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待所有的顾客。想当初在1919年,很多人每周挣25到30美金就算相当不错了,而我没过多久,如果运气好而可以有多些弹钢琴的工作的话,挣的钱就已经超过了我父亲的收入。
我十七岁的时候与其他同年龄段的小青年没什么不同,自高自大,四处惹事生非。鲁道夫·华伦天奴那时正四处放荡地追女孩子,而我将他作为自己的偶像。当我外出约会时,总是留着中间分开的后背头,粗硬的头发上打着发胶、油光发亮,穿着名牌的时髦服装,嘴里叼着装在用软木做成的烟嘴上的土耳其香烟。为了显示自己的老练,每次约会时,我总是装模作样地将我那质地高档的进口烟盒放在桌子上的显眼处。尽管这些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但至今回忆起来仍令我感到非常尴尬,因为我最讨厌那些虚张声势、故作姿态的人。实际上我也喜欢怀着一些负罪感在晚上独自回忆那些年青时代的故事。
有一个名叫赫比·铭茨的音乐届人士,他总是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伴奏的工作。有一天他告诉我,有家夜总会在找一个我这样的钢琴伴奏。虽然地点在考鲁米特市,路途遥远,但薪水远较一般人给得高,我表示愿意一试。从地处芝加哥西部的橡树园跑到东南部的远郊,我换了几次火车和公共汽车,终于在晚上九点钟开门时准时赶到了。
我们演出的场地在夜总会楼下的带有歌舞伴唱的餐厅,其装修奢侈豪华、光怪陆离、俗不可耐得令人难以想象。乐队主管是个体重约有两百磅的女人,我从未见过象她那样打扮的人,其发式和装束都与这家餐厅一样的轻浮。她在乐台上边唱边走,黄色的珍珠项链在那硕大的胸脯上一颤一颤地晃动,短粗肥胖的手指上戴着的戒指闪闪发光,唱歌的声音有些嘶哑,而她走过我身边时身上散发着阵阵廉价香水的气味令我不住地打喷嚏。
场间休息时,她要到楼上的卧室去休息,走过来跟我打招呼。她问我,“亲爱的,你住在什么地方”?我尽最大努力抑制自己的惊恐,告诉她我是从橡树园来的。她说:“你这么晚回去,路途太远了,今天就住在这儿吧。”我不敢当面说不,在剩下的时间里坐在琴凳上心中一直忐忑不安,不停地用眼角瞄着她,生怕再她走近我。
夜总会里的客人都是些粗暴无礼的人,弄得我很不开心。于是,在最后一场表演开始前,我走到吧台前把管钱的人叫到一边,努力克制自己的恐惧以使我说话的声音不至发颤,尽可能装得很随意的样子跟他说:“嘿,我们只还有一场就结束了,而我家住得太远了,为了不耽误时间,你能不能现在就把工资给我?”这是一个面无表情但看起来很精明的人,他没说一句话就探身从吧台下面拿出钱来给了我。在这样的地方我不能相信任何人,于是我接过钱来马上跑到洗手间去把它藏在了袜子里。演出结束后,当其他人还在收拾乐器时,我已经冲下楼去跑到了大街上,因为我想尽量离那个体重近二百磅的女人远点,并且从此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地方去过。
我的礼品推销生意早就没有什么潜力可挖了。尽管这个工作很有趣,但我还是认为,向村姑们兜售她们用来绣在袜带或床罩上的绢花这样的工作不是我要从事的职业,所以我就在1919年夏天辞了职,另外在密支根州一个叫狍爪湖的地方找了一份在乐队演奏的工作。
那真是一个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整天穿着带条纹的运动衫,头戴草帽,谈论的都是诸如“如火的青春”和“查里斯敦的疯狂青年”等流行音乐。我在一个名叫“湖畔乐园”的廉价舞厅弹钢琴,当时的狍爪湖是一个非常出名的避暑胜地,我们每天都从周围的酒店里吸引了大批客人到舞厅来。我们的乐队每天下午就登上一条游船,一边沿着湖畔航行,一边疯狂地演奏着。其中的一个男孩就站在船头上,用扬声器一遍遍地喊着:“快来吧,来湖畔乐园跳舞吧,别错过这快乐时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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