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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有为主义
儒生与汉家制度(3)
作者 : 胡适


  这是说,当时的郡国小吏已不懂得古文的诏书律令了。所以他们提议一个补救的办法:

  治礼(官名,《汉书·王莽传》有大行治礼,《平常传》有大行治礼丞),次治掌故(官名),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这两种官,升迁都缓滞)。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之)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之)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用诵多者(以上是说用治礼去做卒吏)。若不足,乃择掌故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掌故秩百石,见《史记·晁错传》注引应劭、服虔说。治礼官有“秩比二百石以上”者,其秩高于掌故,故云“次治掌故”。而掌故补卒史也在尽先补用治礼之后。此奏《史记》与《汉书》两本文字稍不同,句读不易定,向来学者颇多异说。参看王先谦《汉书补注》八十八。我现用《史记》原文,定其句读,略加注释,似胜旧说)。

  这是替书生谋出路,开后世用经学文学取士的先声。萧何定律令,只考取能认字写字的抄胥之才;公孙弘的制度便进了一步,要“能通一艺(一经)以上”,才可以做中二千石(左右内史,即后来的左冯翊,右扶风;大行即后来的大鸿胪)和郡守的属官。博士弟子(太学生)此时的出路只是做文学掌故,递补做二千石的卒史。但后来太学人数增多,于是考试出身的制度也改了:

  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千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汉书》八八)

  郎吏向来只有“任子”、“算赀”两路,现在加上太学甲科的一途,这也是董仲舒的建议成为制度的一种。

  董仲舒同时有一个儒生政治家文翁,在中国教育史上也应该占一个很高的位置。文翁是庐江舒人,名党,字仲翁,通《春秋》。景帝末年他做蜀郡守,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他极力提倡教化:

  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减省少府(一郡之财政官)用度,买刀布蜀物,赍计吏以遗博士。数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用次察举,官有至郡守史者(常琚《蜀志》,张叔官至扬州刺史)。

  这是省费派遣留学的政策。

  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为除更繇(更是更卒,繇是徭役)。高者以补郡县吏,次为孝弟力田。常选学官僮子,使在便坐受事。每出行县,益从学官诸生明经饬行者与俱,使传教令,出入闺。县中吏民见而荣之数年,争欲为学官弟子。富人至出钱以求之(情愿自费送子弟入学)。由是大化,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至武帝时,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自文翁为之始云。

  这是郡国自兴学校的政策。武帝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不见于本纪,不知在何年,大概在公孙弘奏置博士弟子之后。从此中央有太学,州郡有学官,又有以通经取士之法,中国的教育制度的规模才算成立。因为创制之人都是儒生,故教材与考试内容都限于儒家的经籍,故儒家便包办了中国教育与科举制度二千年之久。

  武帝元年(前140),董仲舒对策,便建议:

  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这一年,丞相卫绾便奏道:

  所举贤良,或治申(申不害)、商(商鞅)、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

  武帝可其奏(《汉书》六)。这是第一次统一思想学术。这时候武帝只有十七岁(生于前156),太皇太后窦氏还很有势力,她是黄老的信徒,故卫绾不敢排斥黄老,只罢黜了刑名、纵横之学。故第一次的统一思想只是尊崇儒道两家而排斥其他学派。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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