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建议的文字和精神都同李斯的焚书议是很相像的。他们的主旨都是要“别黑白而定一尊”,都是要统一学术思想。所不同的,只是李斯自信他的制度远胜古人,故禁止学者“以古非今”,故要用现时的新制来统一学术思想;而董仲舒却不满意于汉家制度,故他实行“以古非今”,而要尊崇儒家的学说来统一现时的学术思想。
董仲舒的许多主张,有一些后来竟成为汉朝的制度。他的限田法,哀帝时师丹、孔光等人当权,想要实行,因贵族外戚反对而止。他的选举任官计划,本和汉文帝以来的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及举“贤良文学”的制度无甚冲突,故更容易实行。武帝元封五年(前106)诏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域者”,这更近于董仲舒的主张了。他的太学计划,也在武帝时实行。元朔四年(前121)诏曰:
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予是给与)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焉。(《汉书》六)
那时的丞相是公孙弘,他和太常孔臧、博士平等议奏道:
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劝善也,显之朝廷;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复是免徭役)。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所属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计是上计吏)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乃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不称者,罚(滥举博士弟子者有罚。《汉书·功臣表》,山阳侯张当居坐为太常择博士弟子不以实,完为城旦。此奏见《史记》一二一,又《汉书》八八)。
这是太学的最初制度。太学本是贾谊、董仲舒等人的理想,于古无所根据。故公孙弘等说古者不备其礼,只好“依旧官而兴焉”。旧时博士本有弟子,如贾山之祖父贾祛便是魏王时的博士弟子(《汉书》五一);如秦时有博士诸生,似即是博士弟子。汉初博士也可以收弟子,故景帝末年,蜀郡守文翁选送小吏张叔等十余人到京师受业于博士(《汉书》八九)。公孙弘因此便想到利用这个旧制度,即把博士弟子作为有定额的太学生。他们定的制度暂定博士弟子为五十人,这是中国的第一个国立大学,卒业年限只定一年!后来昭帝时,增名额为百人,宣帝时由二百人增至一千人,成帝末增至三千人。东汉晚期,太学诸生多至三万余人(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四有《汉魏博士考》,最可参考)。贾谊、董生的梦想居然实现了。
公孙弘等的奏议里,还附带提出一个选士任官的制度,也可以说是实行贾、董诸人的主张。
董仲舒曾说:
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无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
公孙弘等奏道:
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不能究宣,无以明布谕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