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与司马迁——干涉论与放任论
董仲舒在对策里曾说:“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春秋繁露》有《度制》篇(第二七),即申说此意:
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今世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欲无所穷而俗得自恣,其势无极,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羸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上,是世之所以难治也。
他的理想的社会是一个重新封建的调均社会。他在《繁露》第二十七八两篇里略说这个理想。这社会是封建的,天子邦圻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
是等级分明的,凡有二十四等:
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
是有均田制度的:
方里八家,一家百亩,以食五口(本身与父母妻子为五口)。上农夫耕百亩,食九口,次八人,次七人,次六人,次五人。
此与《王制》的均田制度相同。他在别处又说:
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汉书》二四)
这也是《王制》的话。
但他也明白这个平均土田的制度是不容易恢复的了,所以他只主张实行两个比较和缓的主张:一个是禁止官府贵族与人民争利,一个是限民自由。他说:
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无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寝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对策》三)
故他主张:
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公仪子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蔡,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
限民名田的主张不是彻底的均田,只是立一个私有田产的限制,每个私人名下的田产不得过这个法定的额数。董仲舒说当时贫富不均的情形是由于井田制度破坏之后田地成为私有财产,可以买卖,故: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富人)又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更卒是在郡县给役,一月而更换。正卒是给事于中都官。综计一岁之中,屯戍及力役之事,比那使民一岁不过三日的古制,要多三十倍)。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无田者耕地主之田,以十分之五给田主)。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无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以上说秦时状况)。汉兴,循而未改。(《汉书》二四)
所以他提出限田之法:
古井田法虽难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钱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