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荀跞)宴,樽以鲁壶。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籍谈归,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乐忧。……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杜注:“天子绝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之三年。”)于是乎以丧宾宴,又求彝器,乐忧甚矣。……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弗遂,宴乐以早,亦非礼也。……”
这可证周王朝也不行三年丧制。《孟子》所记滕国父兄百官的话可算是已证实了。
周王朝不行此礼,鲁滕诸国也不行此礼,而孔子偏大胆地说,“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记子张问:“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孔子直对他说:“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檀弓》有这样一段:
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褚幕,丹质,蚁结于四隅,殷士也。
孔子、子张都是殷人,在他们的眼里嘴里,“天下”只是那大多数的殷商民众,“古之人”也只是殷商的先王。这是他们的民族心理的自然表现,其中自然也不免带一点殷人自尊其宗教礼法的宣传意味。到了孟子,他竟说三年丧是“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的了。到《礼记·三年问》的作者,他竟说三年丧“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果然,越到了后来,越“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直到傅斯年先生方才揭破了这一个历史的谜!
三年之丧是“儒”的丧礼,但不是他们的创制,只是殷民族的丧礼,——正如儒衣儒冠不是他们的创制,只是殷民族的乡服12。《孟子》记滕国的父兄百官反对三年之丧时,他们说:
且志曰:“丧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这句话当然是古政治家息事宁人的绝好原则,最可以解释当时殷周民族各自有其丧祭制度的政治背景。统治阶级自有其周社,一般“国人”自有其亳社;前者自行其“既葬除服”的丧制,后者自行其“天下之通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