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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儒
论儒是殷民族的教士(4)
作者 : 胡适


  这就是说:我们不要学那亡国民族的坏榜样!但是可注意的是《酒诰》的末段对于周的官吏,有犯酒禁的,须用严刑:

  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

  但殷之旧人可以不必如此严厉办理:

  又唯殷之迪诸臣唯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唯教之。

  在这处罚的歧异里,我们可以窥见那统治民族一面轻视又一面放任那被征服民族的心理9。

  但殷民族在东土有了好几百年的历史,人数是很多的;虽没有政治势力,他们的文化的潜势力是不可侮视的。孔子说过: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这是几百年后一个有历史眼光的人的估计,可见周朝的统治者虽有“所损益”,大体上也还是因袭了殷商的制度文物。这就是说,“殪戎殷”之后,几百年之中,殷商民族文化终久逐渐征服了那人数较少的西土民族。

  殷周两民族的逐渐同化,其中自然有自觉的方式,也有不自觉的方式。不自觉的同化是两种民族文化长期接触的自然结果,一切民族都难逃免,我们不用说他。那自觉的同化,依我们看来,与“儒”的一个阶级或职业很有重大的关系。

  在那个天翻地覆的亡国大变之后,昔日的统治阶级沦落做了俘虏,做了奴隶,做了受治的平民,《左传》里祝佗说:

  分鲁公以……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民,氏,樊氏,饥氏,终葵氏。

  这是殷商亡国时的惨状的追述,这十几族都有宗氏,都有分族类丑,自然是胜国的贵族了;如今他们都被分给那些新诸侯去“职事”于鲁卫,——这就是去做臣仆。那些分封的彝器是战胜者的俘获品,那些“祝宗卜史”是亡国的俘虏。那战胜的统治者吩咐他们道:

  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至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今予惟不尔杀,……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至天之罚于尔躬!(《多士》;参看《多方》。)

  这是何等严厉的告诫奴隶的训词!这种奴隶的生活是可以想见的了。

  但我们知道,希腊的知识分子做了罗马战胜者的奴隶,往往从奴隶里爬出来做他们的主人的书记或家庭教师。北欧的野蛮民族打倒了罗马帝国之后,终于被罗马大主教的长袍教士征服了,倒过来做了他们的徒弟10。殷商的知识分子,——王朝的贞人、太祝、太史,以及贵族的多士,——在那新得政的西周民族之下,过的生活虽然是惨痛的奴虏生活,然而有一件事是殷民族的团结力的中心,也就是他们后来终究征服那战胜者的武器,——那就是殷人的宗教。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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