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基辛格第二次访华,参与《上海公报》的谈判
1971年7月基辛格访华时,还没有考虑为尼克松访华发表公报的事。当基辛格向尼克松汇报了他第一次访华情况后,两人得出共识,需要发表一个“联合公报”,以显示尼克松访华的成果。
1971年10月21日基辛格第二次访华,主要任务就是与中方共同起草公报稿。原来他们设想的比较简单,以为公报中多强调一些共同点就可以了。结果是碰了钉子,双方的公报稿谈判花了很长时间,而且经历了激烈的交锋和讨价还价,一直到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结束的前一天,即2月27日才达成协议。
公报的谈判,分为两个阶段。1971年10月21日至26日,由周总理亲自与基辛格会谈。1972年2月22日至27日为第二阶段,由乔冠华副外长与基辛格会谈。1971年10月22日,基辛格提交了美方草拟的第一个公报稿,内容分三部分:(一)双边关系的基本原则;(二)对世界形势的看法;(三)双边关系的具体问题(包括台湾问题)。在“一般原则”部分,美方同意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这一部分是十分可取的,获得中方赞同。在“对世界形势的看法”部分,虽然内容多取自周总理与基辛格会谈中提到的一些问题和观点,但美方把一些重大分歧一带而过,主要是讲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点”。对此,周总理表示反对,并为此做了长篇发言,分析双方对世界形势的不同看法和立场,并指出:双方掩盖分歧,达成不说真话,也不打算遵守的陈词滥调的文件,只会给两国人民一些幻想,也将使他们失望,反而不利于两国关系。周总理主张双方把各自的不同看法写进公报。基辛格受到很大震动,当晚与洛德等密商对策,讨论来讨论去,最后想到中方这种写法也有可取之处(意思是美国内部意见不同,有些人反对与中国和解,美国的“友邦”对此也不理解,把分歧说清楚,也有好处)。当晚双方复会后,基辛格表示“同意这一改变,这样写也有可取之处”。但他强烈希望中方在用词上要温和一些。他一再说,美国总统跑16万英里到中国来,不是为了共同发表一些高调谴责自己的词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