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2005美国驻华大使传奇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中美两国在1973年互设联络处
作者 : 王立


  中美两国为什么要在1973年互设联络处

  中美互设联络处是有一个过程的。

  中美之间通过秘密接触导致美国将派特使访华时,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71年5月开会讨论,确定对美8条原则,其中一条是,“如果建交的条件不成熟,可在双方首都建立联络机构”。这是设立联络处的最初设想。当年7月,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秘密访华时,双方没有谈及此事,实际上条件也不成熟,中方就放弃了这一设想。

  1971年10月,基辛格第二次访华时,他向中方提出建立联络处的建议,为中方所拒绝,中方认为双方有事可通过中国驻法大使黄镇进行联系即可,后来又改为通过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在纽约与美方联系,因此没有必要建立联络处。

  1973年2月,基辛格第五次访华时,重新向中方提出此建议。美方急于设立联络处的出发点是:中美在1972年打开关系后,尼克松大力推进对苏缓和战略,中美在此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美方在台湾问题和中美关系正常化上都迈不出步子,因此想在互设联络处问题上做出安排,造成双方关系有所进展的势头,有利于美国继续施展均势外交战略。基辛格在提到此事时,还同时承诺,美方将逐步撤退和减少在台军力,并在尼克松总统第二任期内的后两年内(即1976年以前),以日本方式与中国实现邦交正常化。在此情况下,建立联络处实际上是一个向关系正常化过渡的措施,因此中方同意互设联络处。此外中方还认为,随着双方交往的发展,相互联系日增,设立联络处也是必要的。

  美方在提出这一建议时,曾考虑过以何种形式为宜,如“贸易使团”、“联络处”、领事馆等,研究结果认为可仿效日本与中国建立的“贸易办事处”方式更为方便、妥当。当基辛格提到这些设想时,周总理事前已有准备,当即同意互建“联络处”,而且明确规定,双方的联络处是“相互对等的”,其人员可享受外交特权待遇,通讯往来不受干扰,办公和住处相互协助解决。中方一开始就认定这不只是领事机构,而是政治机构,这是在美台还有外交关系的情况下,暂时采取的过渡形式,其地位已相当于全权外交代表。

  双方宣布互设联络处后,迅速确定了各自派往对方首都的第一任代表。中方确定由资深外交家、原驻法大使黄镇为第一任驻美联络处主任,外交部礼宾司司长韩叙为副主任。美方确定由布鲁斯大使为第一任驻华联络处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霍尔德里奇和国务院的詹金斯担任。
世界知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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