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氓凶横
打群架,横行市井,以强暴之力诈取市井百姓的钱财,这也是流氓的又一手段。宋代流氓时常在城市里欺行霸市,侵暴乡村入城小农,动辄打人,而且打人的拳法还自成一派,号称“社家拳”。南宋时期,还有一批不逞之徒,专门“以掀打衣食户为事”。即使受害者告官治理,也毫无作用,以致其害益甚。这类流氓活动,在当时也有专门的称呼,称为“打聚”。
大概也正是因为流氓善打,所以流氓当中的确有不少颇有点拳脚功夫者,即使这种功夫不过是花拳绣腿,在真正的武林高手面前,只好乌龟缩头,连大气都不敢喘,然对付“白痴”还是绰绰有余的。《金瓶梅》小说中“破落户”西门庆,其实就是这类流氓的代表。动不动就打人,在街上如山神恶煞一般,这大概就是人们对流氓的基本印象。
明代成化年间,在长江沿岸,上自九江,下至苏州一带,就出了一批凶恶流氓,在大白天公然撒泼,“殴打平人,抢夺财物”,有时甚至将人打落水中,伤人性命,其凶顽放肆的程度,犹如强盗一般。(《皇明条法类纂》卷三四,《沿江等处殴打平人抢夺财物照在京事充军为民》)
当时,北京的流氓也极凶暴刁泼,专以打人为生。他们时常拿着流星袖棒,有时携带秤锤、尖刀,藏在身上,强霸他人妻女,“欺打平人”。有时碰到地方上的大户解送各项钱粮到北京,这些流氓凶徒就乘机抢取财物,稍有不从,“辄便欺打”(《皇明条法事类纂》卷三四,《禁约喇唬光棍欺打平人把截买卖抢夺财物赌博诈骗害人等项又窝藏奸宿开张赌场》)。
流氓这种“打”,通常情况下是对一般平民百姓的,然而有时流氓之间也发生冲突,出现互相仇杀的局面。如在江苏太仓沿海一带,就有一些流氓以贩卖私盐为业,继之则结党行劫,最后导致“互相仇杀”(周用:《浙直盐法疏》,《皇明疏钞》巷四二)。天津的混混儿经常打群架,以显示自己的实力,也算是耀武扬威;上海的白相人也常在茶馆中“吃讲茶”,如果言语不和,最后也诉诸武力,靠斗殴解决问题。而流氓与流氓之间的寻仇打殴,比起流氓殴打平民来就更为凶惨了。
清代,松江青浦县周浦西六里,名苏家桥,此地就有一些流氓,时常扰乱社会治安,还动不动就斗殴打降,有时他们内部也发生一些流氓群体之间的群殴。据载,苏家桥一带,比较有名的流氓有陆寅、王六等人。有一次,他们拦路抢劫了一客商之米,被周浦镇乡兵擒获,就地斩首。周浦镇地方虽小,但流氓的“打降”活动却极多。镇上大富之家不多,而小康之家确也不少。镇上的人获知此事以后,知道苏家桥的流氓会前来寻衅报复,于是一些“强梁者立起议论,倡为先锋之说。分一镇为四境,每铺之富商店铺,或两数,或钱数,各就其地,每日送与强梁者为防护焉。整备刀枪器械,置造旗帜衣甲,编十家为甲,练集乡勇,铸成大炮,以御抢掠”。应该指出的是,这其中的所谓“强梁者”,也无非是一些流氓打手,只是由于他们才敢出头露面,充当斗殴中的“先锋”,所以当地百姓才将安危寄托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看来,作这种抵御流氓的准备是完全必要的,不久,苏家桥的流氓却真的纠合梁家角并塘口等地的流氓,前来周浦镇报仇,“三更时分,东西发号炮,各家惊愕”,“人人结束执械,思图混战”。(姚廷遴:《历年记》上)这场混战,实际上是一次乡镇流氓之间的大斗殴,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打行”原是明代存在于三吴一带的流氓组织,其间的参加者都是一些职业打手。这种组织至清代仍存在。在清代流氓中,也有专事打架的“打手”。那么,清代的“打手”究竟是些什么人呢?对此,清人魏禧作如下记载:“四方行教者,技艺悉精,并诸杀法,名曰打手。”(魏禧:《兵迹》七,《华人编打手》)如康熙年间,“男子联姻,如贫不能娶者,邀同原媒,纠集打降,径入女家抢亲。其女必婿亲扶上轿,仍以鼓乐迎归成亲,次日杯酒释欢”。民间发生诉讼,一般双方“各有生员具呈”,到了听审那天,双方“又各有打降保护”。所以,“打降”又称“打行”。打行的头儿一般善于拳勇,他的部下都是一些少年无赖,“闻呼即至,如开行一般,谓之打行”(顾公燮:《丹午笔记·打降》)。
这些打手,有些被豪强豢养,成为他们的爪牙;有些本身就是游手好闲之徒,平常日子轮叉舞棍,演拳弄棍,“遍游街市,射利惑民,打降赌博,无所不至”(《大清律例大通新纂》卷二六,《刑律斗殴》上,《斗殴》);有些就自称“枪手”,参与地方械斗,受雇在场帮殴。
在杭州,由打行中的打手所参与的打降活动非常猖獗。如雍正三年(1725),杭州的土棍董御天在仓桥面铺因赊欠面帐而与铺主发生争吵,就纠集一大批流氓,连续打砸倪四、许云先、王长善、徐云乡四家面铺。(甘国奎:《奏明整饬地方戢暴安良折》,《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四辑)另据时人记载:“迩来杭城有等不营生业、游食趁闲之辈,专逞耍拳使棒,名为打手。教师引诱自家子弟,转相学习,结党成群,见事鸱张,沿街虎踞,到受他人之雇,代为泄忿报仇。抑且入豪右之牢笼,甘作‘飞鹰走狗’”(赵士麟:《武林草附刻·禁打手》)。
就连当时的北京城里,流氓斗殴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光绪十三年(1887),在正阳门外煤市街一带,就常有“聚众斗殴、放洋枪、砍伤人口之事”。参与这些斗殴的流氓,最著名的是恩瑞,绰号“恩四大王”,还有林世生,绰号“活判官”,而手下的同党则很多。(《清德宗实录》卷二四○,光绪十三年三月壬子)这些流氓,胆大妄为,有时甚至连职官也敢打。如当时有一流氓宋恒,就率领多人,“将骁骑校刚魁殴砍成伤,至二十余处”(《清德宗实录》卷八六,光绪五年正月下丁卯),凶横至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