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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流氓群体产生的社会成因
统治者的推波助澜(图)
作者 : 高秀清 张立鹏


  

流氓的产生与经济的原因、社会道德约束的原因无疑是有着重要关系的,但同时与统治者的推波助澜作用也是分不开的。从自古以来中国的历史看,历代封建统治者在对待流氓这一问题上,都存在着打和拉的两手。就拉的一手而言,对于流氓的繁衍滋生无疑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春秋之末、战国之初,上层社会曾兴起一股养士之风。这种养士之风,对于流氓的泛滥无疑是有推波助澜作用的。它一方面使得一些流氓有了寄身之所,而那些养士豪客们的府邸则成了流氓得以繁衍的渊薮。这种风气无疑对流氓是一种鼓舞。对于这种养士之风,苏轼曾不无忧虑地说:“此皆奸民蠹国者,民何以支,而国何以堪乎!”(苏轼:《东坡志林》卷五《游士失职之祸》)从苏轼这种忧虑中,我们不难看出,他是明显反对养士的,当然更反对招致其中的形同流氓的鸡鸣狗盗之徒。不过,他的见解并未对当时的统治者产生什么影响,更何况前朝的养士之风已成为既成的历史。

    汉代以后,流氓与封建官府的关系又出现了另一种景象。一方面,一些政府官员出身于流氓,如汉高祖刘邦为流氓出身,在他的手下集聚着一批“立功以取将相”的“亡命无赖之徒”,(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汉初布衣将相之局”条)成为他的统治集团力量的中坚。 魏武帝曹操完全抛弃东汉时期所实行的崇重儒行的政策,反其道而行之,转而采取重才轻德的政策。因此,一些权诈奸逆之士,也是一朝登天,平步青云,政刑随之失平,风俗以之败坏。时人对这种弊端风习又作如下概括,可谓一语中的:“窃见当今年少,不复以学问为本,专更以交游为业;国士不以孝悌清修为首,乃以趋势游利为先”。(《三国志》卷十四,《董昭传》)

    五代时期,一些官员也不顾纯良之社会伦际,而任用一些“无行之辈”。如朱温、王建的手下也都笼络了一大批在今天看来可被称作流氓的无赖亡命之徒。

    到了宋代,在社会统治者阶层中,流氓出身的人也不在少数,并且他们都是为草创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因此这些人建国后都成了国之重臣。这正如元脱脱说:“宋初诸将,率奋自草野,出身戎行,虽盗贼无赖,亦厕其间,与屠狗贩缯者何以异哉?及见于用,皆能卓卓自树,由御之得其道也。”(《宋史》卷二七五“论”)在这些人的统治之下,社会的流氓习气应该是可想而知的。

    

    四 不良社会积习和不良心理的集成

    风俗习惯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对于人们的社会行为有一种内在的驱动力。人们的日常行为有时就是由它自然而然地导发而来的。这正是因为,长期以来在某一地方形成发展起来的民间风习,不仅会在人们头脑打下深深的烙印,影响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等等,而且它作为一种无形的社会意识规范,有时还会驱使着人们遵从它的逻辑,即使是错误荒谬的风俗习惯也是如此。这样一来,风俗习惯的好坏对于人们的社会行为走向的影响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我们从这样一种逻辑出发,那么一些鄙风陋俗的背后往往潜藏着流氓的暗影也就不难理解了。有些地方,盛行斗殴、打群架;有些地方,流氓淫乱活动较为活跃;有些地方,流氓偷盗抢劫成风。所有这些不良社会风气,探究其产生的社会根源,都可以从某地的不良社会积习中找到某种基因。

    地方上的陈规陋习,不仅影响了人们的道德价值观,腐蚀一些人堕落为流氓,形成了各地不同的流氓集团。清朝年间,福建地方流行好勇斗狠的民风,流氓也乘机猖撅活动,而且受到推崇赏识。据有关史料记载:粤人性刚好斗,负气轻生,稍不相能,动辄斗杀,曰打怨家,非条教所能禁,口舌所能喻,尝有千百成群聚众械斗之巨案。盖大姓多聚族而居,多者数千家,少亦数十百家,与他姓一言不合,即约期械斗,人数不足,则出重资雇人相助,如助斗而死,给抚恤金;因斗伤废,给养伤金;游手无业者多乐受雇,虽死不悔。(徐珂:《清稗类钞·风俗类·粤人好斗》)这些地方上的不良习俗,一般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进行的,并且在当时看来是无可厚非的正常行为,因而一般都为社会所承认,有时甚至受到赞扬,尊敬。在这种不良的社会习俗中,往往影响了一些人,尤其是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往往由此而走向歧途,走进流氓的行列,严重地危害社会。
中国文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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