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萨特:一个自由精灵的历程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部 介入
转折—小说·戏剧(4)
作者 : 黄忠晶


   这样说来,他人对一个人的自由就有着双重意义:既是限制又是条件,既是否定又是否定之否定即更高层次的肯定。如果只看到了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另一个方面,那就不能很好把握同他人的关系,那么,他人就很可能是“地狱”。如果过于强调他人限制和否定自身自由的一面,从而避免同他人打交道,那么一个人的自由只是假想的虚幻的自由,是永远得不到实现的自由,他也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如果过于强调他人决定和肯定自身自由的一面,从而过分依赖他人,那么一个人就会由自为的存在变为完全是自在的存在,成为同椅子、石头没有区别的物,这个人的自由也就丧失殆尽了。

   在萨特看来,一个人的自由在同他人的关系中,既被否定又得到肯定,既被异化了又得到了实现。萨特认为,一个真正要求自由的人,在实现自己自由的同时,要反抗、克服、抛弃对自由的异化。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就必须在把自身的自由当作目的的同时,也要把他人的自由作为目的;在要求自己的自由的同时,也要要求他人的自由;在实现自己的自由的同时,也要实现他人的自由。

   但是萨特同时又认为,在一个人同他人的关系中,自由的异化又是不可能完全克服的。自由的实现同自由的异化总是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人在实现自己的自由的同时,就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使自由异化了。那么对待自由的异化的正确态度是,不要因为自由可能的异化而避免同他人打交道,这样就无法实现自由;也不要对他人所造成的自由的异化置之不理,而应该在实现自由的同时尽可能地克服自由的异化。

   这样,在萨特那里,在同他人打交道时,一个人自由的实现就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而是一个过程,一个不断地实现自由同时又不断地克服由此带来的异化的过程。人们总是追求着没有异化的自由──这虽然只是一个理想的目标,但又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目标──而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人也就实现了自己虽然是有限的但又是实实在在的自由。如果一定要用“地狱”的说法来表明人同他人的关系,那么在萨特看来,一个人同他人的关系既不能说完全就是地狱般的关系,也不会就是理想化的天堂般的关系,而宁可说是地狱与天堂的混合物。这里“他人就是地狱”(即他人使一个人的自由异化)的成分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可以尽量减少。这要视一个人自身的努力而定。

   1944年6月10日晚《禁闭》首次公演,观众反响热烈,掌声不绝,演出大获成功。萨特先是在侧台观看演出,随后又来到观众中间。《禁闭》在观众中产生巨大影响,几天后,萨特应邀作了一个关于《禁闭》的演讲,剧场人坐得满满的。演讲完了后,导演巴罗、剧作家加缪和科克托还向萨特提了一些问题。散场后,一大群女子要求萨特签名。
中央编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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