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读卖新闻》2004年12月12日报道,日本政府将在2006年后不再向中国提供无偿资金合作项目。此前,日本外相町村信孝也表示将停止对华政府开发援助(简称ODA)。可以看出,日本对华援助继续缩小的趋势将很难改变。日本对华援助,包括有偿援助、无偿援助和技术援助3个部分。有偿援助部分就是通常所说的日元贷款,无偿援助部分是日本对中国的赠款,技术援助则是日方为中方免费提供人员培训等技术合作。
日本的对华经援始于1979年,对华援助包括有偿资金合作(日元贷款)、无偿资金合作和技术合作。日元贷款是日本对华“政府开发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元贷款在中国接受外国政府贷款总额中占40%左右。
从1979年到2000年度,中国共向日本申请了4批日元贷款,总额 2。65万亿日元。此外在2000年度,日本向中国提供了172亿日元的特别贷款,用于北京地铁和西安咸阳机场的改建工程。2001年度以后,对华日元贷款采用单年度方式,2001年度共提供1613。6亿日元的政府贷款。
日元贷款数额大、期限长、利率低、不附加条件,在中国的能源、资源开发等基础产业、交通通信等经济基础设施,以及农林、城建、环保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中国带来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日本对亚洲包括对中国提供的经援,实际上体现了日本政府重视亚洲,愿同亚洲各国发展友好合作的政策意向。日本的对华援助也与中日恢复邦交时中国放弃战争赔款有关。
日元贷款虽然是低息优惠贷款,但也要连本带息偿还。事实上,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中国的日元贷款就已进入了偿还期。据统计,中国迄今已偿还累计约1。5万亿日元的本息。
日本过去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灾难。“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应牢记这段惨痛的历史。同时应该看到,发动这场战争的责任主要是少数军国主义分子,广大日本人民也深受其害。我们党和政府历来主张把少数军国主义分子与广大人民区分开来。日本政府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时,明确表示痛感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责任并对此深刻反省。在此前提下,我国政府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决定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并载入1972年中日两国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再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认了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的决定。我国政府将继续坚持《中日联合声明》的立场。
日本对华援助绝不仅仅是贷款的问题。据中央文献出版社今年7月出版的《邓小平年谱》披露,1987年4月6日,邓小平会见瑞典首相卡尔松时,谈到中日关系。邓小平说:“干对不起中国人民的事情,第一个要数日本。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中国,十分蛮横、残酷。”当年6月4日,在会见矢野绚也率领的日本公明党代表团时,邓小平说:“总的前提是两国没有任何理由不友好下去。……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日本应该为中国发展做更多的事情。坦率地说,日本是世界上欠中国的账最多的国家。中日建交时,中国并没有因此提出战争赔偿的要求。中日是两个伟大的国家,又是近邻,从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考虑,我们作出了不要赔偿的决策。”
另据2004年6月1日香港《大公报》报道,“1972年中日签订外交条约时,中国决定不向日本索取战争赔偿,而日本承诺经援协助中国经济建设。这项内容虽然没有公开,却是当时毛泽东、周恩来与田中角荣、大平正芳两国政府首脑之间的默契。”
日本提供日元贷款,除了战略、经济的考虑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日本对侵华战争的负债感和对中国放弃战争赔款的补偿心理。
2004年12月2日,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对日本出现停止对华贷款议论答记者问时说:“众所周知,对华日元贷款是一种有特殊政治和历史背景的互惠资金合作。”这种“特殊的政治和历史背景”包括了历史上日本侵略与掠夺中国的背景,也包括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背景,还包括中日两国要和平友好的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