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日本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章

吴仪拒会
维护中日关系大局(3)
作者 : 阮次山


   三、《中日联合宣言》的发表与努力方向

    苏联解体后,国际格局和东亚大国关系重新调整,各大国之间都在谋求重新定位,中日关系也不例外。1998年11月26日,江泽民主席访问日本期间中日双方发表《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为21世纪的中日关系指明了前进方向。宣言虽未经两国领导人或外长签署,但其指导意义和权威性并未因此而降低。

    第一,《中日联合宣言》首次明确了中日关系的定位,即“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这一提法既符合时代主题和中日两国的共同利益,又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精神相吻合。联合宣言的新意在于,首次在中日政治文件中从全球、地区到双边三个层次阐明了中日两国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诸多共识。

    第二,日本政府首次在中日双边正式文件中写明对过去侵略战争性质的认定。宣言中称:“双方认为,正视过去以及正确认识历史,是发展中日关系的重要基础”;日方表示,“痛感由于过去对中国的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和损害的责任,对此表示深刻反省”,并由小渊首相口头做出道歉表示。

    第三,在台湾问题上,日方在宣言中表示继续遵守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日本将继续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

    中日邦交正常化30多年来的历史证明,只有中日双方共同遵守三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中日关系才能健康发展。今天,衡量日方是否严格遵守中日三个政治文件,关键也许不在于日本领导人说些什么,而在于实际上做些什么。维护中日关系大局,“行胜于言”。 (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 刘江永教授)
九州出版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