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日本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吴仪拒会
中日邦交正常化始末(2)
作者 : 阮次山


  中国坚持原则立场达成双方满意

  

    田中角荣首相在招待会上致词:此次访问,从东京直航北京,我感受到日中间一衣带水的关系。很遗憾的是在过去几十年间,日中关系经历过不幸的过程,其间,我国给中国国民添了很大的麻烦,对此,我表示深深的反省。

    26日上午,姬鹏飞外长和大平外相进行首轮会谈。日方由条约局长高岛就几个关键性问题解释了日本方面的立场: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日本政府表示没有任何异议。2关于“台湾领土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声明,日本政府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立场,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承认。3日本要维护曾与台湾签定的《日台条约》在法律上的一致性,所以认为这个条约应该是自然消亡,而不是废除它。4关于“中日结束战争状态”和“中国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利”问题,原来已经在《日台条约》中解决了,此次没有必要写入《中日联合声明》中。

    高岛所作说明的第2、3、4条,遭到中方代表的严厉拒绝。

    下午2时,第二轮会谈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周恩来说:“我听了高岛局长对‘条约说明’的汇报,真是奇怪。高岛说明的后三条究竟要说明什么?台湾问题是政治问题,你们想用法律来处理它,难道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吗?田中首相昨晚在致词中说“添了麻烦”,这只是一句表示轻微过失的道歉话,你们用这样的措词来解决那段不幸的历史,难道不觉得太轻描淡写了吗?“田中解释说:从日文来说,“添麻烦”是诚心诚意表示谢罪之意,并且包含以后不重犯、请求原谅的意思。

    有关其他问题,日方仍然固执己见,多方辩解。中方坚持自己的立场,丝毫不在原则问题上让步,谈判陷入僵局。

    第二天下午4时,第三轮首脑会谈开始。

    关于第2条台湾问题,双方取得一致意见。中国方面仍然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原则立场。日本政府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并坚持这是基于《波茨坦宣言》第八条的立场。所谓《波茨坦宣言》第八条,是指1943年《开罗宣言》中的规定,日本将满洲、澎湖和台湾等归还给中国。日本接受了这个宣言,所以说日本早在1943年就已放弃了对台湾的领土权。日方假借《波茨坦宣言》第八条立场的文字,避开直接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的提法。

    关于第4条“结束中日间战争状态”问题,日方的桥本恕提出是否用“结束中日间不自然状态”的措词。按桥本的想法,中方可能不会有什么异议。可是中方还是认为不够准确和贴切。最后周恩来提出用“结束中日间不正常状态”或“将今天不正常的关系正常化”。这种提法上的微妙改变,更符合《中日联合声明》的精神,也预示着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开始。至此,谈判越过了最大障碍。

    第四轮首脑会谈是解决第3条,废除《日台条约》和日本与台湾断绝外交关系问题。由于前两个争议最大的问题已经解决,这个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容易一些。大平外相明确承诺:我们一定会采取必要措施,尽快宣布废除《日台条约》和撤销台湾驻日本大使馆。

  

    周恩来审定《中日联合声明》

  

    27日晚8时,毛泽东在书房约见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会见之后,从22时10分起,两国外长就《中日联合声明》做最后商定,对条文逐字逐句进行推敲,周恩来对《中日联合声明》做了极其仔细的审定。

    1972年9月29日10时2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日联合声明》指出,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1972年9月29日起建立外交关系。”“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失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签字仪式结束后,大平外相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宣布:作为中日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台条约》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可以认为该条约已经完结,驻台湾的原日本大使馆处理善后事宜后将予关闭。
九州出版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