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吸脂,有的美容院是按照部位收费,一个部位是1600元。比如肚子算四个部位:上腹、下腹、左腰和右腰,手术过程中如果需要麻醉则要另付麻醉费,局麻要500元。而有的美容院一个部位要2000元左右,另一些美容院表示只要200至300元,价格相差悬殊。再如去除肥胖纹和生长纹的项目,有的公司表示只要200元,一次见效。而有的公司表示,要上万元,半年以上的时间才能见效。
不顾条件作手术。例如减肥项目,有的美容院介绍说,利用超声波的能量,击碎皮下脂肪,然后用针将脂肪吸出即可。对于手术的安全,美容院不以为然:“吸脂是很小的手术,根本不用担心,下了手术台,你可以自己回家,跟平常一样。”而且,不需要进行术前检查。
但事实上,不顾条件作手术是极不负责任的,正规医院的整形机构执行着严格的“四不做原则”:1、有手术禁忌症的不做;2、术前检查未通过的不做;3、达不到患者要求的不做;4、没有十足把握的不做。
另一种令人生疑的减肥方式是点穴减肥,美容公司宣称点穴减肥24小时便能见效,面对顾客的质疑,公司的人表示:“我们有秤,可以当场就称的。”一位曾经用此法减肥失败的李小姐揭露:“其实很多公司都采用了掉包计,开始一个秤,一会儿再换一个!”
签订合同责任不清,风险不明。根据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执业医师在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但部分美容院在做美容医疗或手术前不向顾客告知风险,合同也没有关于医疗失败责任的规定。这不是部分美容院或医师的工作疏忽,而是害怕告知了风险后顾客放弃美容,影响生意。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从中国的现实判断,达到以上条件对很多所谓的美容医师难于上青天。但是,美容院里的人不都穿着“白大褂”吗,不都敢拿刀划开别人的皮吗。把脸交给他们真需要勇气。
因为职业的特殊性,合格的整形大夫不仅要有外科的技术,同时还应该有良好的美学修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这些更是一种梦想。
出了问题推诿责任。医师手潮,设备简陋,签订合同当然含混不清,为给将来留出退路。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怎么办,美容院会反问:“如果我们让你吃消炎药你不吃,出了问题怎么办?”出了问题,责任当然是消费者的,因为肯定是消费者不按规矩办事。美容院的逻辑是:“我们这个行业没有万一,手术效果只有好与不好之分,没有成功与失败的分别。”“任何手术都会出问题,对不对?但是那是偶然事件。比如说,有人说吸脂以后皮肤不平了,那是因为有些人在手术过程中怕疼,非要中断手术,我们只能尊重顾客的意见,肚子上一半吸脂了一半没有吸,你说那能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