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说禅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第一部分 参禅前
误入尘网,身为形役
作者 : 师雅惠


  

东坡出仕后担任的第一个官职,是陕西凤翔府签判。凤翔知府宋选对这位初露锋颖的年轻人非常爱护,东坡身体不适时,就让他去休息。宋选的弟弟和儿子都与东坡来往密切,常在一起作文吟诗。东坡虽然离家千里,但并不孤单。不久,新知府陈希亮上任,这位知府年纪比较大,喜欢在东坡面前摆长者的架子。有一年中秋节,东坡没有按惯例去拜访长官,便被这位陈知府罚铜八斤。但陈知府并不是不能容人的人。他很赞赏东坡的文采。有一次,他请东坡为城外的凌烟台作记。东坡少年盛气,在文章里流露出了对知府的讽刺,陈知府还是把原文一字不拉地刻在了石碑上。这让东坡很有点感动和不安。

   但到京城做官后,朝廷中的斗争可就复杂多了。当时王安石在神宗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朝中的臣子分为了两派,支持变法的叫新党,反对的叫旧党。东坡是站在“旧党”一边的。他写了《上神宗皇帝书》等长篇政论,指出,变法虽出于好意,但有些条目过于苛刻,不切实际,有急于求成之嫌。而且新法的施行中用人不当,让不少追名逐利的小人钻了空子。东坡的这些意见,有理有据,对变法的进行实际上很有参考价值。支持新法的神宗皇帝虽然没有采纳东坡的意见,但也并没有对东坡做出什么惩罚。

   但是朝中的“新党”,却因为东坡的奏启,而怀恨在心。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侍御史知杂事谢景韫——王安石的连襟,属于“新党”,一个奸邪小人——上奏皇帝,诬告东坡回乡归葬父亲的途中,曾顺道贩卖私盐。这件事本来是东坡一个表兄的捏造。东坡的姐姐嫁给了这位表兄,却被公婆虐待致死,两家关系因此恶化。这位表兄制造谣言,是想给身为朝廷命官的东坡生事。而朝中也便有谢景韫借此大做文章。这个案子最后由于证据不足,不了了之,却也使东坡主动请求外调,藉便离开京城这个政治漩涡,是非之地。

   从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十二月到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七月这七年多的时间里,东坡先后做过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的地方官。在这些地方,苏轼修水利,开病坊,捕盗贼,赈灾民,为百姓办了许多实事。但是官场的种种险恶、无奈,并没有因为东坡的外任而离开了他。

  东坡在杭州府衙时处理过一个案子,有一家的女仆在井边洗衣服,没有照看好主人家的孩子,使得孩子坠井而亡。东坡和下属认真核定后认为这是过失所致,并非有意谋杀,没有判女仆死刑。主人家也没提出什么异议。但一年以后,杭州府上级机构的官员却认为判决不当,派人重审此案,把女仆判处死刑,还罢免了当年办理此案的几个官员。东坡为自己的下属抱不平,但又无能为力,只有在他们回乡时为他们赋诗送行:“秋风摵摵鸣枯蓼,船阁荒村夜悄悄。……君今憔悴归无食,五斗未可秋毫小。”东坡此时的心情,也如这凄惨的秋风,无人的野渡,寂寞萧条。

   世事险恶。东坡不得不压抑着自己的性情。熙宁五年,东坡被派去湖州,与那里的孙知州商量筑堤之事。二人约好,不准谈论时事,谁要先提起就罚酒一大杯:“若对青山谈世事,当须举白便浮君。”不要去管世事,且看青山,饮浊酒。

   这故作放达的举动里,隐藏着的是深深的无奈。为什么要订此条约?正是因为放不下世事,时时想要提起世事。

   在此时东坡作的诗中,有一些是明白地表达了他对世事的失望。

  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所作的《游径山》中说:

  近来每觉世议隘,每到宽处差安便。……问龙乞水归洗眼,欲看细字销残年。

  世情薄,人情恶。是非难逃,人言可畏。据说用山上龙井里的水洗眼睛,眼睛会变得明亮。东坡也想用这种水来洗亮自己的眼睛,然后退出官场,守着书卷,平安度过余生。

  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所作的《新城道中二首》中说:

   身世悠悠我此行,溪边委辔听溪声。散材畏见搜林斧,疲马思闻卷旆钲。细雨足时茶户喜,乱山深处长官清。人间岐路知多少,试向桑田问耦耕。

   东坡把自己比作“散材”、“疲马”。“散材”是《庄子》中所说的树木,生在广袤的原野,高大舒展,却不适合作屋梁家具。东坡说,自己如同那不材之木,畏惧匠人的砍伐,如同疲累的老马,渴望结束征战,回营休息。

   “人间歧路知多少?”虽然,出仕做官,经国济世,不一定就是“歧路”,但是这条路对人的种种束缚和扭曲,却不可否认。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外在的表现已无法与内心保持一致时,他会感到惊讶,不安,痛苦,然后,可能会努力回归本心,但更多的可能是从此麻木。

   东坡选择了努力回归。并且选择了禅。

   远离世事的纷纷扰扰,让心安定下来。

  破除外在的种种迷雾,让心明亮起来。

   随顺种种的变动挫折,让心快乐起来。

   这便是禅的要义。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俗世的歧路之外,还有一条通往安宁之境的,禅的路。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