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特顿自己都感到很吃惊,他居然还可以活着参观博物馆。他之前的生活充满了惊险刺激,每次冒险都足以使他致命,这些都是现在站在他身边的这些人所无法理解的。现在他已经40岁了,成了家,有了理想的工作,他过去的生活好像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但是有时在不经意间走过的地方,就像现在这个博物馆,某些景象仍然可以使他回忆起从前的情景。挂在大厅内的灰色图画使他想起了1970年,那年发生的事至今仍让他血脉膨胀。挂在旁边墙上的巨幅大海照片又将他抛回童年记忆的海洋。今天,他可能看上去与站在他身边的人没有太多区别,但这些人里没有谁曾经经历过他以前那样的生活。
他于1951年秋来到这个世界,是杰克和帕特丽夏夫妇的第一个孩子。他们的家庭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完美的家庭的典型:杰克是耶鲁大学的毕业生,是斯佩里公司前途无量的宇宙航天工程师,在当时那个年代,“宇宙航天”这个词让人联想到火星人和死亡射线,而宇宙航天工程师是一份可以引发无数遐想的工作;帕特丽夏是一名24岁、刚离开舞台的时装模特,她曾在国际时装舞台上展现过她优美的身材和瀑布般的棕色长发。
约翰三岁的时候,他们举家迁到了花园市一处农场式房屋中。这里是长岛地区的高尚住宅区,住满了曼哈顿的高级白领、当地的企业老板,还有像艾迪·阿卡若一样的职业骑师。这里是抚养孩子成长的最理想住所。花园市的生活既安全又平静。住着宽敞房屋,看着彩色电视,他们过着幸福的新式生活。
约翰四岁时,帕特丽夏的第二个儿子降生了。他的名字马可瑞是以他外祖父的名字命名的。当两个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时,花园市的生活水平又有了提高。长岛铁路途经这个小城,每个社区都有幸设有一站。查特顿一家购买了大屏幕电视,并可以用电力取暖。约翰也骑着崭新漂亮的自行车。
帕特丽夏非常喜欢海滩,她经常带着两个孩子,开车四十分钟到长岛南部海岸的吉尔格海滩游玩。到了那里之后,她会让两个孩子自由玩耍。他们光着脚,炽热的沙滩烫得他们的脚像着火了一样,他们急忙跑到大西洋的海水中,让海水缓解他们脚上的炽热感。约翰的父亲从不和他们一起去海边。他的工作很忙,而且他不喜欢沙滩和海水。
但正是海水使约翰产生了奇妙的感觉。在家里,很少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激动,在学校也一样。看书没什么意思,米老鼠也一般。但当他站在漫过膝盖的大西洋海水中,望向远处的地平线时,他感到自己好像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无人了解的世界。回到家后,他会把T恤衫拉到脸上,拼命吸取上面海水的味道,即使这样也会让他产生奇妙的感觉。
约翰感到他的家庭和其他小朋友的家庭略有不同。他的母亲对他说话时从来不拐弯抹角,她会把她的想法直接说出来。约翰的父亲喜欢找乐子。但他不像电视上那些父亲一样喜欢抛棒球或钓鱼。杰克在家的时候在书桌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研究他的宇宙航天方程式,每天抽四包“健”牌香烟。如果他喝了两杯马提尼,他就会戴着一个猩猩面具在邻里间四处游荡,跟别人开玩笑。
杰克开始酗酒后,帕特丽夏劝他做一个合格的父亲。但他开始变本加厉地工作、抽烟、喝酒,作为对妻子的反抗。最后,帕特丽夏决定,只要她自己的父亲还活着,她就不再管杰克了。
帕特丽夏的父亲,瑞·艾莫特·阿里森,是一名退休的海军少将。他还是一名战斗英雄,他曾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指挥美国潜艇部队历时十年,而后还指挥战舰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帕特丽夏自小就崇拜她的父亲。对她来说,他的父亲就是勇气、尊严和热爱生活的最好象征。他退休后搬到南卡罗来那居住——那里临近海滩。帕特丽夏经常去看望她的父亲,并开始用她父亲的事例来教育两个儿子。
她向儿子们讲述她父亲对潜艇的热爱,讲述潜艇上每个艇员彼此之间的互相依赖,这样应征入伍的热血青年才能像她父亲一样与潜艇共存亡。她告诉孩子们,她的父亲以此为荣。有时她会讲述阿里森将军在二战太平洋海战中的英雄事迹。但大多数时候,她会告诉儿子们她的父亲怎样将自己塑造成为一个男子汉。她还告诉他们,战争结束后,他的父亲拄着拐杖艰难地拜访每个在他手下牺牲的士兵的家人,他认为这是他应尽的职责。他要亲自告诉他们,他由衷地感谢他们的儿子所付出的一切。她还告诉儿子们,她的父亲资助那些应征入伍的战士们的家庭,并不断激励他们奋发向上。几乎每天她都会强调,她的父亲最看重的就是优秀杰出和坚持不懈,他认为只要有崇高的目标,而且坚持不懈地为之奋斗,那么生命就是永恒的。
三年级时,约翰在学校的一次戏剧演出中扮演“勇敢王子”的角色。他不是主角,主角是“魅力王子”。他对女孩子没有吸引力,她们都围在“魅力王子”身边。在剧中,他最后被杀死了。但是他很喜欢这个角色。有时在黑夜里他会想:“事实上,我就像那个‘勇敢王子’,我没有‘魅力王子’那么英俊,女孩子不会喜欢我。但是如果说我有什么特质的话,那一定是勇气。做个‘勇敢王子’要比做‘魅力王子’好,因为勇气是我与生俱来的特质。”
约翰到了十岁,他父母之间的争吵更厉害了。他经常待在海边,说起话来冷嘲热讽,笑起来非常深沉,比起成年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你儿子真像个大人。”帕特丽夏的朋友对她说。那个夏天,邻居答应让约翰试试他们的潜水设备。气瓶是有浮力的,所以约翰只能浮在水面上。但是他的头一直埋在水里,他惊奇地发现在水中居然还可以呼吸。他看到阳光穿过水面一直照向海底,他非常希望能够潜下去,因为他想看到更深的地方。但是他答应过邻居不再向下潜了,于是他一边在水中呼吸一边拼命地想:“如果我能到海底去,那感觉一定妙极了。”
约翰十二岁那年的夏天,他和朋友罗伯·丹尼格里斯一路搭便车离开花园市出去冒险。在1963年的美国,搭便车旅行还是一项安全的活动。他们到了离家50英里处莎福克县的一处小村落。约翰和罗伯开始沿着乡村小路步行。他们偶然发现了一所维多利亚式的老房子。看上去这是一所弃屋:院子里长满了荒草,低垂的树枝遮住了紧闭的窗户,屋里看上去幽暗而安静,就像连阳光也不忍打扰一样。两个孩子慢慢靠近,他们看过很多恐怖电影,对可能出现的情节也有所准备,两人都觉得屋里肯定藏有故事。他们推了推门,门开了。
他们在楼上发现了一堆几十年前的报纸,报纸都没有翻开过。他们坐在布满裂缝的柳条箱上,开始互相大声朗读报纸上的故事。这些故事都属于另一个年代,当时为大家所关心的事情现在已经变得毫无意义。约翰在地下室发现了好几坛水果蜜饯——足够吃好几年的——他被这些蜜饯所代表的想法所深深感染。这里的主人曾打算在这里住很长时间,他们曾希望能够在以后享受这些甘甜的蜜饯。两个孩子在屋里停留了几个小时,没有想过要破坏这个地方或弄乱这里的物品。黄昏时分,他们整理好了房间,连报纸也按原样摆好。
在搭车回家的路上,他们做出种种设想来解释这所弃屋和房屋以前的主人:蜜饯暗示了屋里曾住着一位女士;窗户用木条钉起来是因为房主是在突发状况下离开的;放在那里的报纸显示,自那以后,就没有人住在那所房子里了。他们在脑海中激烈地推断,而时间也在不知不觉中消逝而去。
几天以后,他们尝试过再次搭车返回那所房屋,但他们无法说出他们要去的准确地点。两个孩子在乡间小路上到处寻找,但一无所获。他们之后又作过几次尝试,但都没有成功。
那个地方一直令他们魂牵梦萦。他们试过很多次,他们甚至画了地图,但他们再也没有找到那所房屋:他们永远不知道他们曾到过的那个地方到底在哪里。之后,两人又搭车出去过很多次,但再也没有发现过那样令他们感兴趣的地方。
1965年约翰上了花园市高中。也正是这一年,第一支海军陆战队在越南岘港登陆。约翰个子很高,留着金黄色的短发,长着方形的下巴,看上去更像一个成年人了。他交友广泛,尤其是那些钦佩他冒险精神的人更喜欢和他交朋友,他们佩服他可以搭车跑到50英里外去冒险,也佩服他有能力改装摩托车。
约翰在高中时仍然成绩平平。到了二年级的时候,他从小学起就模模糊糊形成的想法开始变得清晰起来。他想知道,花园市是个与外界隔绝的地方,像被一层保护罩包围着,里面的居民根本不了解外面世界所发生的事情。这里的人所关心的问题非常狭隘——他们只关心谁住上了最好的度假屋。邻居们都倡导民权,甚至出去游行支持“黑人孩子”进入白人高中,但事实上,在花园市根本就没有少数民族居住。
升入高年级后,约翰依然对海滩充满热爱。当然,他从未梦想能够成为顶级的捕鱼人或是冲浪冠军或是下一个雅克·库斯托。除了他的外祖父以外,他心目中没有其他的英雄。他甚至没有外号。但是他总是对海洋充满向往,每次看到大西洋,他都会惊异于世界的宽广,而这个广阔的世界一定存在于花园市之外。
1968年,约翰上高中三年级,这时,有关美军在越战中严重伤亡的报道铺天盖地。每个人都对此事持不同看法,约翰仔细聆听所有人的意见。但是约翰越是深入思考这些观点,他越是怀疑这些人是否真的理解这件事情。他不是质疑这些观点的正确性:事实上,他非常佩服他们的热情,也深受这个时代气息的鼓舞。但他开始问自己,持有这些观点的人,他们自己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他不断问自己,同时也更加确信,他们中没有多少人曾经到过外面的世界,曾经找寻过自我。
那时,约翰的父母已经离异,他的父亲搬到加利福尼亚。一天傍晚,约翰的父亲给家里打电话,问儿子对未来的打算。约翰知道他父亲想听的是什么——他会考上耶鲁,然后找一份与他相配的工作。但是约翰却特意说了些让他父亲感到不可思议的话。他告诉他父亲,他想去探索世界,不是作为旅游者或学者意义上的探索,而是要去寻找生命的答案。他告诉他父亲,他不知道要走向哪里,只知道他必须要走下去,他必须要去寻找自我。
“你到底要干什么?”他父亲暴跳如雷。杰克已经开始了自己的事业。他为自动饮料机发明了电路系统,用这个装置,酒吧的招待可以一次从一个饮料机里倒出好几杯苏打水。他的事业如日中天,他有钱,约翰可以到他那里工作。
“这只是你的计划,不是我的,”约翰说。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约翰,你一辈子只能当一个普通的工人。”
约翰挂断了电话。
1969年初,约翰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一个戴着黑臂章的女孩走进了他们的教室。当时B52轰炸机对柬埔寨边境进行了大规模的轰炸。美国反战运动者要求美军撤离越南。那天那个女孩做了有力的演说,她完全相信自己反战立场的正确性。约翰将自己想象成一名冒着生命危险参战的战士,然后询问自己是否会赞同女孩所持的立场、佩戴的臂章以及挥舞的拳头,但他没有答案。他没有足够的信息来回答这个问题,这就是约翰生命的中心问题。就在这间教室里,就在这个戴着臂章的女孩旁边,别的同学都附和着“对极了”,但约翰对此却没有答案。他从来没有出去寻找过自我。
一个想法出现在约翰的脑海中:军队可以将他带到那个广阔的世界中;参军可以帮助他寻找自我。他问自己,是否敢去杀人,是否肯为自己鄙视的事业而搏斗,他再次无法给出答案。而后他有了主意:他可以志愿参加军队医疗队。不管事情变得多么糟糕,作为医疗志愿者,他只需帮助别人,而不用去杀人。这样他既可以心安理得地留在军队里,又可以获得亲身体验来解决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问题。
他首选了海军,他外祖父的那支部队。但是海军为英雄的后代提供特殊照顾政策,约翰不想受到特殊照顾。但其他部门不能保证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性,只有陆军同意,作为医疗志愿者参军可以等同于服四年兵役。于是约翰应征入伍了。
1970年1月,陆军将二等兵查特顿分配到了驻日本濑户内岛的第249总医院的神经外科病房,当年他18岁。设立该病房的目的只有一个:治疗战争恐惧症。每天都有大批伤员从山的那边被送进病房,有的被打掉了后颅骨,有的脊柱断裂,有的神志不清哭天抢地,还有的只剩下半边脸。查特顿为伤员擦洗身体,为他们更换衣服,然后把他们抬到病床上,让他们从残酷武器造成的伤害中恢复过来。很多伤员是查特顿的同龄人。有时在进手术室之前,有的伤员会看着查特顿然后对他说:“我瘫痪了,伙计。”查特顿有时会在病房里呆呆地出神,他想弄清楚一个十八岁的人突然失去了一部分身体的感觉是怎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