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为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华为以往的发展充满了艰辛,华为未来的发展也不会一帆风顺的,随着华为整体实力的增加,她抗风搏雨的力量无疑大大增强了,但未来充满了陷阱,充满了各种诱惑,也充满了风险,高处不胜寒。公司未来能否一如既往地走自己的成功道路,不偏离自己发展的方向,是其它公司的前车之鉴。华为这艘巨舰能否乘风破浪,驶向成功的彼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经营者们的决策,“决策的失败是最大的失败”,“决策的浪费也是最大的浪费”。在以往的经营决策过程中,华为的成功取决于经营者的胆识、远见和其人格魅力,以及员工对此的认同,这是一次创业者过程必经的阶段。在“二次创业”过程中,如果仍然沿用这种作法,就会有很大的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经营者判断的失误和决策的随意性、独断性和员工们非理智的认同,一旦这一决策付诸实践,它对公司带来的影响是灾难性的。《基本法》的产生,不仅使公司的决策有了科学的依据,而且或许还可以改变“企业不可能实现超越企业总经理(老板)实力的成长”这一道理。也就是说,因《基本法》的存在,公司的“民主决策、权威管理”将真正地付诸实践。进一步地讲,当经营者做出错误决策时,《基本法》将迫使决策者修正自己的决策,全体员工也将对照《基本法》的有关内容行使《基本法》赋予其的各种权力(如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和保留权,第62~65条),修正或抵制错误的决策。
《基本法》中对涉及公司的经营决策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都作了阐述,如成长领域(第11条)、成长速度(第13条)、战略领域(第20条)、研究与开发体系(第22条)、战略联盟(第23条)、财务战略(第34、35条)等都作了明确的而不是似是而非的界定。
★《基本法》将统一每个人的思想、规范每个人的行为
《基本法》既然是以企业内部宪章的形式出现,那么它对从经营者到普通员工都有约束力。每一个人尽管可以对《基本法》的某条内容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理解,甚至有异议,但不能从根本上和整体上否定《基本法》,或反对《基本法》。否则,它将得不到公正的承认,将使其存在的价值大大减小,他将难以充分地享受到来自于公司的人事待遇上的好处,无法实现个人职业生涯的辉煌。这意味着他将被公司的发展和未来所抛弃。华为公司所提倡的“克服自我、溶入大我”,这个“大我”是什么?我自认为在现阶段就是全体华为人的《基本法》。所谓的“溶入”,指的是对《基本法》的领悟并付诸行动。对于全体华为人讲,目前重要的是学习《基本法》,并能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去领悟它。这里不存在一个愿学不愿学的问题,实际上是早学主动,晚学被动,不学“反动”(逆潮流而动之意,非彼反动)。当然学还有一个方式方法问题,学不能走形式,不能摆花架子,要有所得。
需要强调的是,总裁任正非讲过“一般员工可以不学基本法”。这不能成为员工不学《基本法》的理由,因为在同一篇文章中,他还讲过“一般员工要学习企业文化”。如前所述,《基本法》概括了华为文化的精髓,学习企业文化,首先要学习《基本法》,这或许是一条捷径。
此外他还讲过“我希望想进步的员工要好好研究学习《基本法》”。所以,只要你有追求、有理想、不想碌碌无为,也得学习《基本法》,也就是说,每一个员工不管是否担任领导职务,学习《基本法》是不可推辞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每个人的权利——学习将会使你受益。古人讲,读书要有“三上”(即马上、枕上与厕上),愿每个人抽出一定时间研读《基本法》,是以共勉。
还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讲,不仅自己要学好《基本法》,而且还要组织、督促、辅导下属学好《基本法》,这也是管理者的责任。管理者必须为下属作出榜样,而且其学习的深度与广度也对下属有着直接的影响。
★ 《基本法》为每一个华为人提供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不可否认,当前公司各个部门以及每个人的工作,与《基本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当然公司不会修改《基本法》以降低要求,惟一的办法是各部门及每个员工在领会《基本法》的基础上,做好本部门的工作。
《基本法》首先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各部门的主管提出了要求,《基本法》提出的一些理念,需要各部门去实践,落实为具体的行动。而究竟如何落实,《基本法》中没有做具体的回答,这需要管理者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探索和创新。如中研部门如何实施项目管理(第87条),营销部门如何实现营销资源的共享(第28条),财务部门如何实施全面预算控制(第77条),人事管理部门如何建立和完善工资报酬制度(第69条),华为通讯如何建立事业部制(第42条)等,都是具有挑战性的课题,都需要各部门管理者将有关理念文字变为现实。在此,需要提出的是大家不可神化《基本法》,因为它还需要华为人实践。
《基本法》对一般员工提出了要求。对于新进入华为的员工来讲,首先面临着一个了解与认同华为文化的问题,如前所述,读《基本法》实际是接受华为文化的启蒙教育,是认识华为并尽快由社会人转变为华为人,尽快溶入华为的捷径。而对于其他员工讲,读不懂《基本法》,至少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自己的素质与能力还有欠缺,还需要不断地进行自我设计与自我开发,以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以迎接公司的选择,因为《基本法》将成为公司“二次创业”的里程碑,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将为更多的人开放更多的管理职位,也就是说将有更多人,将赋予管理的责任。如果你对《基本法》一知半解,那么你将失去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或者会在竞争中失去优势。
《基本法》也对全体员工的不正当或错误的职务行为和工作行为进行了约束,虽然它不像国家法律那样,有惩罚条款,但《基本法》所作的正面倡导,实际上也从正面的角度提出了劝告和警示。
以上仅是我个人读《华为公司基本法》的心得,自认为很浅显,缺乏深度和高度,但愿作引玉之砖,让华为人把《基本法》读懂、读透。这也是我们相互的承诺,共同的契约。
(原文发表于《华为人报》第4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