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不是超前的空想
看《基本法》有超前的感觉,产生这种感觉是因为没有联系华为的昨天与今天,如前所述,《基本法》的许多提法不是空穴来风、空中楼阁,而是对过去的总结。从今天看,《基本法》的许多内容正在或已经成为华为的实践。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基本法》1/3来自过去,1/3基于现实,1/3指向未来。也就是说,《基本法》中的内容,有的是过去已经实践过的,因为它是成功的,所以在现在和未来还将做下去;有的过去曾经尝试过,但因为不适合公司的情况,现在放弃了。所以说,《基本法》的制定是扎根于华为现实的土地之上的。
从另一方面看,《基本法》自身的性质,也决定了它不能仅仅停留于对现状的描述,如然,也难称其为《基本法》。我们必须从更高的角度以战略的和长远的眼光去审视《基本法》。
在每个华为人心中,都有一个梦,它当然不是卢生的那场黄梁梦,《基本法》统合了华为人的梦想,此梦必成真。
★ 《基本法》不是杂乱无章的拼凑
《基本法》本身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共六章,一百零三条,其每一部分之间都有紧密的内在联系,都经过了严密的逻辑思考和字字句句的推敲。因此,它不是东拚西凑的结果,可以说它里面没有废话,每一句都有深刻的内容。《基本法》的初稿有89条,二稿有85条,三稿88条,四稿93条,每一次增减都使这一体系更加完善。
★ 《基本法》不是盲目地造势
华为内有做势与做实之说,加之国内许多企业不择手段地搞包装,在局外人看来,《基本法》可能也有虚张声势之嫌。这也难怪,现在除了回归的香港拥有《基本法》外,剩下的就是华为了。但他们不知道我国还有一个为外国企业界推崇的《鞍钢宪法》,不知道华为的《基本法》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华为人的胸怀和追求,外人这么理解,不足为怪,但华为人不应有这样的想法。
《基本法》有其造“势”的一面,但不是虚张声“势”之“势”,而是华为的未来之“势”,即为公司的未来事业确立更高的起点,为全体华为人建立更高的境界。这种“势”不是为他人看的,是华为的内部之“势”。《基本法》实际上就是一种高屋建瓴之势。
从实质上看,《基本法》最终宗旨是做实,是使华为今后的每一步,不仅迈大,而且还要迈实。是要每一个员工脚踏实地工作,并将工作的目标统一于《基本法》的要求上。因此,每一个员工不能因有《基本法》而浮躁,也不能从《基本法》中断章取意,有意曲解。
◆ 《基本法》为什么
★《基本法》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
也就是说,《基本法》以制度化的形式,对华为公司的未来发展作了确定。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公司会面临诸多困难,还会遇到企业成长中的陷阱,但《基本法》所确定的方向不会改变。在这一点上,《基本法》确实像一部国家宪法。在美国,自其宪法诞生以来,有外部战争、有内部冲突;有天灾、有人祸;有各种主义、有各种思潮;有民主党和共和党的轮流坐庄;更有几任总统死于暗枪,但200多年来,美国的发展始终没有出格、越轨,其宪法的作用功不可没,《基本法》之于华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是如此。它能够使任何内部力量和外部力量都不能改变华为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除非有一天它被废除。
★ 《基本法》将使华为的内部管理制度更加规范、科学和有效
《基本法》涉及的方面很多,但它有一个中心:基本法的中心是加强企业的制度建设。换言之,《基本法》可称为华为的“管理基本法”。它所要解决的是建立起适应华为“二次创业”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内部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特点有三,一是建立在理性思考基础上,排除了盲目的判断和选择;二是遵循现代企业发展和管理的一般规律,使用国际语言并与国际接轨;三是继承以往公司管理的优点和成功的作法,保持华为公司独特的企业文化精髓。因而可以说它是规范的、科学的和有效的。
随着植入《基本法》灵魂,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近百个子法的产生,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将更加丰富,更加体系化。也就是说,《基本法》中有关基本经营政策、市场营销管理、科研组织与管理、生产组织与管理、组织建设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财务控制与管理等一系列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将逐步建立,并日益走向规范。实际上,在《基本法》尚未公布之前,这些工作已先进行了,如人力资源委员会、产品战略发展委员会已经开始运作(第46条),总裁办下属的计划统计处业已成立(第77条、第91条)等。
以往,相对于其他方面讲,华为在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的建设上,投入的力量和取得的成果相对不足,《基本法》的建立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促使华为公司的管理更加规范、制度更加科学、组织更加有效。从而为华为公司的“二次创业”提供强大的“管理推动力”、“管理速度”与“管理效益”。
借用公司一位领导的话讲,《基本法》将使华为人“同过去一样,依然很忙、很累,但忙得有序,累得快乐,步履依然匆匆,但眼前有开阔的道理、有明确的目标、有共同的观念和语言,有了整齐统一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