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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913~1926 :成熟岁月
汉口,1913年10月7日
作者 : [法]博里斯·马尔坦


  亲爱的妈妈:

  

  我看到混合法庭在你那里找到了一位发出严厉传唤的法官。听你的口气,我快要变成一个滥用权威来欺压别人的怪物了。这种误会的最初原因,是因为你用法国方式看待这些事情,而我,我用中国的,至少是一半中国式的!别忘了,首先,这个混合法庭既然是混合的,就自然有一个中国法官。法庭的判决也要经过两位助理法官的一致同意。如果说欧洲人的一边比较严厉,那位中国法官在那里是为了获得一个比较轻的判决。我们谈过的那桩案件(吸鸦片者),你认为判决结果“重了两倍”。你一是以什么为标准来说的呢?我这边有一个中国的法律条文,判处这样的罪行1000大洋(差不多3300法郎),我只罚了他700大洋(1750法郎左右)。这有什么过分的呢?从那之后,我还有另一个判得比较轻的案例,一切都得看被告的条件和社会地位来说。在头一批罚得比较重的案子里,被告是银行家、大商人,等等。其中有一些人请求我免去他们当众出庭的尴尬。我本来还可能为这个收受我想得到的任何东西。

  

  你提醒我注意在租界华人中的形象。我承认我不怎么关心这个,因为我处理的都是小罪犯,他们的敬意有多大意思呢!我就像对普通居民一样,对待租界政府的警察和各类雇员。人们可能说我是“铁腕”的,却没人能说我是不公正的。

  
岳麓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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