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电视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四部分;收视文化的经验考察
合理性(4)
作者 : 莱博 葛忠明


  类似的,还有一位观众讨论了她如何把《家庭纽带》和其它她经常看的情景喜剧(包括“考思比秀”、《干杯》、《我的姐姐山姆》(My Sister Sam)、《小公鹿》(Newhart)以及《凯特和艾丽》(Kate and Allie)进行了对比:

   《家庭纽带》比较做作,我觉得其它节目剧中人物的关系更加真实,而且风格也很幽默。例如在《家庭纽带》一剧中,父亲总是一个受欺骗的角色,《小公鹿》也有些陷入了这种俗套。在真实的角色及真实生活的人物中有足够的幽默细胞,当你拿过一个角色来甚至就能够模仿它们,我并不觉得这有趣。对我来说,在《家庭纽带》一剧中,如果让父亲成为一名自由主义者而孩子是保守派,这样剧情将会变得很有趣……除此之外,没有必要把父亲都设计成是公式性的糊涂人物。那对我来说太不可思议了,所以我对《家庭纽带》中出现的情景并不感兴趣,他们还在剧中增加了一个小孩,但令人费解的是,当小孩说话时口气像大人一般。这或许就是我喜欢“考思比秀”的原因——因为剧中孩子就是孩子。 还有另一位观众的观点与其它观众的观点不谋而合,他说,看电视时“我想看一些真实的东西”。但有趣的是,他在对《加州法律》的陈述中,这种“真实感”居然也建立在文本间比较的基础上。

  

   《加州法律》比《诺特的着陆》更加精彩。它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剧中所有的人物,他们都那么真实可信,并不太具有通俗剧的风格……,他们没有像《诺特的着陆》那样借助引入外界力量来改变故事的线索。 

  

   在作出合理性判断时,文本间比较的标准不能完全取代人们所用的真实生活的标准。被访谈的观众通常会交替使用这两个标准,并用以判定什么才是真实的,从而值得一看的节目。例如一位观众在访谈中使用的电视符号标准几乎与《真实生活的标准》频率相当。在此,他讨论了对于一系列的黄金剧场的节目他是如何判定其合理性的。

  

   我一度非常沉溺于《达拉斯》,但剧中的人们被杀光,又使他们回来,之后又杀光,这与其他那些日间肥皂剧如出一辙。他们所做的就只有这么多,然后又不得不再开始重复所做过的,这太老套了。J.R.这一周出去与一位女士发生一段风流韵事,然后下一周再出去与另一位女士发生一段。这周苏·艾伦(Sue Allen)是个酒鬼,下一周她会变本加厉,并再次使自己一文不名。一周接一周的都是这样,这太过分了。《诺特的着陆》和《加州法律》同时上演,《加州法律》比《诺特的着陆》要有趣一点……正如《达拉斯》和《迈阿密的罪恶》(Miami Vice)竞争在周五同时上演,我宁愿去看《迈阿密的罪恶》,即使它最终也落入了《达拉斯》的俗套。他们也不断变换人物,但是却伴随着非常糟糕的结局。你知道,他们所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了……在《斯汀·雷》(Sting Ray)这一剧中,每周都会有不同的事情发生,尽管它集中演斯汀·雷的那个家伙。但每一集都会有不同的人物出现。《麦克吉威尔》和《空中狼》(Air Wolf)也是如此。 

  

   类似地,另一位在利普顿(Lipton)上晚班的观众,交替使用文本之间的比较和“真实”参照体系来描述了她所观看的节目之间的差别:

  

   对于《法官》和《真实的忏悔》要猜它们的结局有些困难,因为……我不知道……看起来仿佛只有听完全过程,你才能明白他要朝哪个方向发展。而且有时,你知道,他通常会朝着你想像的道路走去。然而《离婚法庭》,当你听完原告和被告的辩护之后,就是那样了,你根本用不着看目击证人,……你就可以猜到……噢,她将会因犯通奸罪而受处罚,而他则犯了虐待罪,所以彼此区分得很清楚。在《法官》中,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要发生什么。因为每一桩案例都是不同的。但在《离婚法庭》中,总是这样,哦,他是好人,她是坏人,他围着我转,她也围着我转,……千篇一律。观看这种电视并不是一种享受,因为结果你早已知晓了。就像一张唱片听了20次之后再听一会儿你会感到厌倦了。 

  

   一位观众对时兴的电视犯罪片《神探亨特》(Hunter)的描述中清晰地呈现出不同标准的结合,尤其是电影和电视文本之间的关系。在对亨特这一经验丰富且善于巡街的警探的可信性作评论时,将他与电影中的角色做了比较。

  

   我喜欢亨特的做事态度,你知道,他总是使用暴力。他看起来就像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之类的警察,甚至是一个恶棍,但每次你都会看到有种比较人性化的东西闪现出来。
中华书局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