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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电视使用的再概念化
投身电视(2)
作者 : 莱博 葛忠明


  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影响人们体验的电视权力必须成为这种分析的有效组成部分。电视首先是,而且根本上就是消费的对象。它在市场上可以购买,取决它的型号、样式以及特殊的形状,电视机可以作为消费者地位及其生活品质的标记。与朋友关系、家庭关系、爱好、手艺,甚至是家务活相比,投身电视,就如投身收音机一样,使人们面临消费话语,使他们被取向于市场,不管他们是否被说服去购买产品,或认同于推销图像。人们有多频繁地、多长时间投身电视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说明消费话语如何扩大到人们的家中的私下的个人的领域中去。通过把投身电视置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作出的例常的选择之中,分析人员就能够考察在不同的人那里,电视如何不同地发挥作用,把它的消费话语扩大到人们的有意义的体验中去。

   除了电视使用存在于其他活动中这样一种认识之外,分析人员还面临着一个更为困难的任务,就是考察收视者在投身电视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不同阶段上的思维和情感的性质;而且,除了这点之外,他们还必须能够评估,从思维自觉性角度上讲,当人们在观看电视或做其他事情的时候,他们会在什么地方停下来。人们是否在任何情形下观看电视时都会感到疲劳、厌烦、焦虑、警觉、放松或其他的什么感觉?在相同情形下,当人们投身其他活动时他们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这些感觉?另外,我们还需要了解人们如何决定去收看电视或做其他什么事情。在不同的时间内,人们投身电视或做其他活动时,他们的思维是如何的?我所访谈过的电视收视者经常展示或表达出他们在把他们自己取向于电视或其他活动时所从事的决策过程,从纯粹的习惯到高度的反思性决策都有。投身电视或其他活动是出于习惯、逃避性愉悦、期盼一种游戏性的互动参与、还是出于对自己的选择更为认真的参与?通过考察观看电视时所发生的思维自觉性,然后把这种思维自觉性与投身其他活动时产生的思维相比较,人们把电视带入其生活的那些更为具体的条件就可以在分析上再建构起来。我们就会获得对电视使用意义的认识,如果我们直接地把注意力放在收视上,或只是研究观看电视活动本身,这种认识就不会成为可能。考察人们观看电视和其他活动的具体的、思维自觉性的方式,可以使我们获得人们在其日常生活中他们作为自我而行动的能力是如何实现的。

  

   由于观看电视并不是人们在工作、学校、照看孩子和家庭责任之外所从事的全部活动内容,分析人员同样需要通过比较人们在投身电视和其他活动中所发生的不同思维自觉性状况,评估人们在不同情境中一般会在什么地方停止活动。当问题涉及到人们带入到不同活动中的思维自觉性方面内容时,不同的活动可能具有不同的潜力,如果我们试图比较分析电视使用的意义的话,做某些表格或图表是适宜的。当我们讨论活动时,我发现确定一种参与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个人能否控制活动的节奏,人们能否从一个情境到另外一个情境整合他们的参与——就是说,如果这种活动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以及人们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反思、洞察自己、洞察他们的社会以及他们的环境,是特别重要的。总而言之,参与、节奏、发展过程和洞察的可能性是任何活动的重要内容,而且对它们的考察能够使对实际活动的比较分析成为可能,包括人们经常参与的电视收视活动。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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