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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电视使用的概念
结论
作者 : 莱博 葛忠明


  文化研究认为,权力总是早就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的,它发挥作用去规范、组织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并同时为权力挑战提供条件。任何事物似乎都可以用权力来解释。这点在我关于概念架构的讨论中十分清楚,这些在文化研究讨论中十分重要的概念包括:话语、文本和话语实践。

   我并不想与这种论断争辩,因为我的确不能说权力(或抵抗)不是总是早就存在于人们的所思所为之中的。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我们是否把权力和抵抗看作是早就存在于人们的所思所为中的全部内容;在我这里,就是人们与电视关系中的所思所为。我的观点是,和权力一样,社会性也是早就存在于构成日常生活的实践中的,如果文化研究者想承认这点,那么他们对权力的理解将复杂得多。许多文化研究者认为,在权力思考方面,他们早就已经说明了这种社会性及其在收视文化中的作用方式,他们认为,有关解读、实践、行动或主体性的思想可以充分地提供把握权力结构的社会基础。但是问题是,在所有上述内容中,社会性在什么地方?作为与“话语”对应的“社会”到底如何成为文化研究人员所解释的经验世界的一部分内容?如果有的话,在多大程度上文化研究的分析人员愿意把自治性赋予那些被称为社会性、社会和文化的东西,它们对应于话语、权力或抵抗?像文化研究分析人员一样,说这样的话是不够的,“好吧,我在此讨论的权力或抵抗实践当然是社会性的——这是我的理解,真的”;另外简单地把我和其他什么人所说的来源于电视使用的社会性或文化,同权力和抵抗语言结合起来,就如同现在的情况那样,也是不够的,这改变不了什么,真的。

  

   现时代文化研究所需要的,是不思考作为社会性事物的权力时作出更为具体的努力。权力概念架构必须超越其权限,就是说,解释被称为权力的东西如何面对被称为社会性或文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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