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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电视使用的概念
话语(3)
作者 : 莱博 葛忠明


  在斯皮吉尔和蒂奇那里,她们对日常电视使用的分析依然是抽象的。与话语规则的考察和讨论相比,电视使用的世界根本就没有被提及,特别是在再建构来源于收视文化中的人们的实践知识和自我认识方面,情况更是如此。讨论广告和故事的模式、讨论买卖人和执行官就电视说些什么,甚至考察学界与知识分子对电视的评论,确定收视和家庭主妇出现在媒体上时发出的声音,是一件事。事实上,这是批判分析的必要组成要素。但是,使用这类说明以便体现收视文化的社会世界,并且宣称意义创造活动总是早已被建构在话语之中了,而且在此过程中试图不依靠系统的说明,并用这种说明考察使用的社会性和构成了收视文化的实践、习惯及其背景,是另外一件事。说得好听点,这种倾向模糊了使用和收看电视的意义;说得差点,它把电视收视者及其收视者创造并且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世界,当作某种在分析门槛之外的东西,而分析是就权力、文化、电视和自我进行真理宣称所要求的。

   在研究领域界限上的模糊状况,以及抽象地对待媒体使用的社会世界的做法,并不表明斯皮吉尔或蒂奇以及其他的学者企图错误的反映电视收视者的生活,她们也不企图回避对收视实践进行考察。问题是概念上的。在这种特殊的文化研究分析中,社会性和社会过程的观念,思维自觉性及其意义创造的观念,以及文化和文化形成的观念,或者完全没有被考虑,就是说这些观念所体现的日常生活依然没有被分析人员发现;或者,更可能的是,相对于话语构造而言,这些观念从来就没有以足够独立的概念来对待,由于这个原因,她们所揭示的日常生活的那些独特方面就被包含在种种关于话语电视的观念之中了。在媒体研究中,文化研究的分析人员常常以关于话语的观念——有时是非常复杂的观念——开始,以关于话语权的观念结束。他们看不到任何使这些观念通过思考它们并把它们与其他具体说明日常媒体使用的社会方面的观念结合起来,使之更加具体地得到扎根的需要,同样,分析人员往往在做田野研究的困难面前缩手缩脚,就是说他们不能提供任何经验考察材料,这种考察取材于收视文化,取材于话语对人们的真实影响。批判的分析可以进行,但只能通过电视使用的社会性和收视文化的动力因素,与作为话语的电视的抽象作用合并起来的方式,才可以进行。

  

   这些年来在文化研究中,把电视使用的社会性与作为话语的电视结合起来,把收视文化与电视文化结合起来,已经是一件实现了的事情。话语的概念架构在文化的批判分析中占有了突出的地位。“话语”、“主体地位”、“建构”、“位置”、“抵抗”、“对立”、“侵犯”以及“电视文化”和“收视文化”的可交替性——诸如此类的术语在文化研究中已经十分普遍了,它们已经不再需要再打问号或需要解释了。事实上,我们已经十分习惯它们的用法了,所以当我们看到或听见这类术语的时候,我们就会点头接受并进一步了解人们写下的或说出的是什么意思。所有的分析人员都明白,谈论作为话语的电视就是谈论权力、地点、空间的意义,话语正是这些方面与社会发生联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当我们把注意力从话语电视的理论与分析中转向经验问题,“话语权如何在收视文化中发生作用”的时候,在使用这些术语来说明和解释社会事物的时候,它们的抽象性、模糊性、不确定性以及不充分性就变得清晰起来。由于这个原因,我想必须维持话语电视、电视文化和收视文化之间的界限。如此,批判的目光就会被导向差距和脱节,这种差距与脱节,由于那些以话语为基础的特殊的概念架构的原因,目前还存在于对电视的社会使用的解释上。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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