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曦洗漱完毕,抱着一个枕头就来了,自我感觉像夜奔的卓文君或者和番远嫁的
三毛。韩默已经把床铺好了,两个女人钻在被窝里,头凑在一处。韩默笑道:“
青天大老爷在此,你可以招供了。”
“下午我被老杨这破落户儿聒噪得受不了,正巧小老乡找我,说她男朋友想问我
考研经验。我就答应了。一去,发现小老乡除了自己的男朋友外,还带了一个人
来,说是她男朋友的同事,也是想听听考研资讯的……”
“然后?”
“……”
程曦在选择是捧腹大笑还是仰天长叹中,挣扎了半晌,最后苦笑一声,叹口气道
:“你说A市怎么这么小?那厮竟然是我前男友的一个死党。在我们分手后,只要
遇见我就怒目而视,并且一直坚持到毕业。”
世界上比碰见旧情人更加郁闷的,就是碰到他的某个“忠心耿耿、两肋插刀”的
死党。
初恋其实很简单,不过是在想要恋爱的时间,碰到正确的或者错误的人罢了。
感情的事,原本就说不上谁对谁错。双方都是初恋的成功几率,或许比一个人一
辈子被雷劈中两次的几率还要小。两个人现时尽管各自悲哀,但总有一天会变成
可以微笑回味的美好回忆。程曦年少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时,就对歌德所说的
“我爱你,与你何干?”深以为是。恋爱时所需要负责的,不过是自己罢了,与
任何人包括对方的关系都不太大。
可怕的是旁边人偏要强出头,插上一脚,将一段好好的回忆染污成一摊白墙上触
目的黑球印。
而且,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以对某人的敌视来证明自己和另一人的友情实在是一
件非常可笑的事情。“朋友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这种政治逻辑用在生活里就
有点强盗(政治上的很多逻辑用在生活里都有点强盗),无论从哪边看都明显是
犯了“依人不依法”①的学术错误。
程曦的肩膀整个垮了下来,把一张脸埋进枕头里,“这还不够,那家伙居然是考
了五年的考研族。他一看自己五年都没考上,而我居然已经读到了博士,还去给
他介绍考研经验。那个怨毒啊……眼光要是能变成刀子,我这会儿恐怕已经被凌
迟处死,变成袁崇焕了。”
她满腹憋屈,恨不能化身为狼,对着窗外的月亮狂啸。
韩默这会子大乐:“谁叫你抛下我独自忍受老杨的煎熬,遭报应了吧?”
程曦从因果论的角度一想,恶因原该得恶果,原本的一肚子不忿倒也心平气和了
。
女人读到博士,也小有一把年纪,感情方面自然不会一片空白。两人都曾经沧海
过。
不过,韩默乃是和平分手,至今仍偶有联络,电话中虚伪地互相问候几句;程曦
此人干脆之极,觉得“甩掉的男朋友,泼出去的水”,根本不耐烦应酬此人。二
人的性格之不同可见一斑。在外人看来,未免觉得程曦的涵养不如韩默,韩默反
倒羡慕程曦的快意恩仇。
韩默与前男友是同学,所以每当同学聚会,都要彼此尴尬虚伪地互相问安。
身残志坚的楷模——拜伦勋爵曾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面汝?以沉默,
以眼泪。”亦舒想是爱煞了这句话,故此在自己的小说里频频引用。然而,有过
一点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若拥有这样凄婉缠绵的爱情故事乃是一种福气,需要
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
一般人的爱情,恐怕都不过是生活这袭华袍上爬过的无数虱子中的一只罢了。被
吸了血,痒一阵子,也不过落几滴泪,就提起精神面对其他人生种种了。
深究起来,韩默管前男友叫“Mr. Wrong”;程曦则把她的称为“别人的Mr. Rig
ht”。只怕程曦反而看得豁达些。
正如男人的友谊往往是拳头换来的一样,女人的友谊常常是通过交换彼此的秘密
来加深的,所以当友谊进行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这种倾诉时刻出现。
两人聊得兴起,韩默居然把以为早就丢到爪哇国的初恋记忆一点点唤回了:
话说那是韩默大二时,身边大半朋友已身中情箭、纷纷落马。韩默所读的乃是有
名的尼姑系——外语系。报外语的本来就是女多男少,正巧那年学校对调换系别
放宽要求,又逢IT股大热,但凡数学过得去点的男生都跳去了计科系。全年级只
余下十几个男生,若平均分下来,一班只有四点五个。
“古时候”,娱乐活动少,电脑也没有现在普及,学校外的录像厅和舞厅就成了
课外休闲首选之地。因此外语女多半通过跳舞结识男友。但年少气盛的韩默觉得
混迹舞场的男生殊无出息,并不首肯这种交友方式,这才蹉跎到大二年华。
正巧另一位和韩默同样混迹于图书馆的同学,对她颇有意思。韩默一是受身边人
影响,二是文人气质发作,认为会看书的必然不是坏人,居然就答应了。
那书呆子兴奋得连看了六十多本言情小说发蒙,以为书中自有颜如玉,读过万卷
书就能成情圣。结果纸上谈兵毕竟不是耍子,自学成才这种方式也不一定适合情
路,把言情小说中的一套搬来生活中,出尽了洋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