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润发画传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章

横空出世
长剧之王,票房毒药
作者 : 孟醒石


  

能者多劳,此话不虚。周润发拍完《狂潮》之后,声誉鹊起,崭露头角,竟然再也没有一个稍微长些的休息机会。时任无线训练班导师的刘芳刚(2004年11月逝世,享年77岁)在他拍完《狂潮》后不久,就不肯放过他,非要他在电视剧《CID》中友情客串。而“无线”方面已经开始为他筹措新戏,不失时机地力捧周润发,拍片档期被安排得紧紧的。

  五年期间,他一口气接拍了许多长剧,有“长剧之王”的美誉。电视剧有:《家变》八十集;《强人》八十集;《奋斗》八十集;《天虹》八十集;《网中人》八十集;《亲情》八十集……

  周润发在一部部连续剧中出色的表演,塑造了许多深入人心的形象,成为无数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在这期间又被电影制片人看中。在1976年,香港协利影业公司便找他签了四年的演出合同。按“无线”当初的规定,“脚踩两只船”是绝对不允许的,但周润发的人缘好,目前在“无线”的地位亦可谓扶摇直上,平步青云,就破例允许他影视双栖。

  周润发签约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两方面的诱惑,一方面是名,一方面是利。要想成为一位真正的“巨星”,必须尝试各种类型的表演,必须练就百艺之身,尤其是电影表演,因为电影要比电视对演员的要求更高,也更有社会效应。但这还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正如后来林燕妮所言:“在无线电视台的日子,《家变》、《上海滩》、《网中人》、《亲情》令周润发声名大噪,但他仍是很穷的。”周润发每演一集电视剧所带来的收入,虽然比一般的香港中产阶级要高,但对于像他这样的一穷二白的家底的人来说,尚且不能使全家摆脱困境。

  但周润发进入影坛的时机不对,当时香港社会刚刚稳定了几年,经济尚且没有后来发达,亚洲金融中心的地位尚未确立,正处在一个社会的转型期,滥俗文化大行其道。投资人毫无文化背景和价值考量,一味追求感官刺激,妄想赢利。其实,适得其反。

  由于周润发年轻,没有看清香港协利影业公司其实是一个很差的班底,拿着不知从哪搞来的钱,拍了很多低级电影,从剧本到道具都非常粗糙。效果都没有他在电视剧中那样受人欢迎。

  周润发步入影坛的早期作品有:

  1976年:《投胎人》、《新苏小妹三难新郎》、《池女》、《捞家邪牌姑爷仔》。1977年:《床上的故事》、《入册》、《爱欲狂潮》、《O女》,1980年:《师爸》、《扮》、《女大贼傻侦探》……

  从这些电影名字就可以看出,大部分都是一些肉欲横飞,枕头大腿的“咸湿戏”,即使在比较开放的西方国家,也是要标上少儿不宜的分级标志的。这些影片的票房收入都不高,《投胎人》 只有34万8千元港币,在香港当年所有电影票房收入排名中位居第69位;1980年拍摄的《女大贼傻侦探》虽然票房收入略有提高,排名却低到了87位。效果最好的《捞家邪牌姑爷仔》也只有136万9千元港币的票房收入,当年排名仅是第13位。

  当然,从当年的票房收入的统计数字来看,都是精确到小数点之后的几角钱,可见当时的物价很低。其实,周润发对于这样的影片都不感兴趣,只是签约在先,身不由己。更何况,出演什么样的角色,剧情是否有价值,责任应该在制片人与导演。然而,观众却不考虑那么多,周润发仍然被扣上了“票房毒药”的帽子。

  周润发一怒之下,四年的合约,只拍了三年就与“协利影业”毁约。周润发因此还引来了一场风波,差一点摊上官司。结果一查,这家“协利影业” 是一家在印尼注册的公司,根本没在香港注册,也就没有诉讼资格。否则,法院判起来,不仅要赔偿片酬,还要赔偿违约金,大家敬爱的“周润发”很有可能沦陷在监狱中,来一场真正的“监狱风云。”

  真是一场虚惊。然而正是经历了这场风波,使周润发深切感受到了“江湖险恶”。为此,周润发一度情绪低落,发誓不再拍电影了。一心扎在电视剧中,果然又拍出了不少深受观众欢迎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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