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二天开始我就决定不去上班,陪一个家乡来的朋友去中关村看一家店面,这个店面是他一个搞房地产的朋友推荐的,看看有没有租下来经营的可能性。我的这个朋友其实是我的长辈,也姓李,在家乡搞建筑承包,有一定资产,我和他小儿子是同班同学。我高中那阵子,他小儿子就辍学,到社会上去混了,我们也就失去了联系。直到我上高三的那一年,他儿子来学校泡妞的时候碰到我一次,他热情地拍拍我的肩膀,问,有谁欺负你吗,有就告诉我,我包了!说着他从靴子侧面拔出一把匕首,在手上晃了晃,对着匕首说道,在体育场,十几个杂种,我全靠它杀出重围呀。我被他的侠义精神感动,说,不用不用,有仇人我再通知你!我确实不好意思麻烦他,班上我有一个情敌,挺烦人的,但我一边当个好学生一边谈恋爱一边跟情敌斗争绰绰有余,生活充满弹性,我才不想让匕首去结束这么充实的生活呢。他见我没有敌人,很遗憾地说道,有就说一声,这个狗屁学校,我全罩着!他的样子真酷呀,手下服服帖帖,马子比我追的女孩时髦一百倍,还对他千娇百媚。要不是我在学校是优等生,肩负着老师的重托,早就跟他去社会上混了。
再一次见到他已经是我大三了,寒假回到宁德,刚好看到政府枪毙一批犯人,前面车上是要枪毙的,后面车上是跟着游行的犯人。赶着买年货的人争相享受最后一次眼福,人山人海的,我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探出头,看见他被剔光了头,被押在后面一辆车上。和前面要被枪决的犯人相比,他精神抖擞,嘴里正在叫嚣着,人多嘈杂,听个大概,就是生又何所惧,死又何所哀的意思。真是的,他到哪里都是英雄。他父亲告诉我,现在他快出狱了,来北京看看是想找个店面让他干,以防在家里老犯罪。他指的出狱是第二次出狱,我大三见到那次是一进宫。二进宫比一进宫要严重点,关的时间要长,因为第一次单人抢劫,第二次是聚众抢劫,但第二次花的钱比第一次多,所以时间也缩短了,短到和第一次差不多。而且第一次是在监狱里劳动,第二次在监狱里开车,给监狱长开车,简直把监狱当家了。现在要离开监狱这个家,回到自己家,反而不适应,他从来没有在自己家呆过一整天的。他父亲烦恼的就是这个,把他安顿在哪里才好呢?哪里比监狱更让他适应?
我和他就他儿子的问题商谈了许久。他听说我现在是常务副主编,非常艳羡,说如果他儿子能够干到我这份儿上,他一辈子也就满足了。他的这番话把我夸大了好多,当我是成功人士,这一点让我十分不舒服。我不得不耐心地讲了一番我在北京的现状,饥饱相间的落魄生活,比他儿子在监狱里好不了多少。他听了,很惶惑,说真的吗?真的是这样吗?我对他说,其实呆在监狱里跟呆在监狱外没什么区别,监狱外边是个比监狱更大的监狱,有的人习惯呆在小的监狱,有的人习惯呆在大的监狱,总体而言,都是需要斗争才能有饭吃。他儿子呢,从小有气魄,打家劫舍是一大爱好。他感叹道,我就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抢别人的东西,要吃有吃,要喝有喝,怎么会这么贱呢!我说,他抢劫倒不一定是他缺什么,他有那方面的兴趣和天赋,跟自己有没有没关系。不过在地方上被逮住你可以托关系花点钱少判几年,如果弄到北京来,可就没那么好办了,该吃枪子还是要吃枪子。他想了想,道,也是,说是为了帮他,说不准害他也是,这个兔崽子改不了德行!由于不能够确定那个铺面的盈利模式和规模,他最终也不能决定要不要租下来,临走时感叹道,其实那个兔崽子在牢里倒省了我不少心,一出来,我这颗心又要操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