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午,我们寝室的几兄弟一起去食堂抢饭。
请注意我的用词,是抢饭而不是买饭。
至于为什么要抢饭我也用不着多说了,
生活在食堂少学生多的学校里你就一定深有体会了。
而我们学校更离谱,经常是手里拿着饭卡却买不到任何食物。
于是超市的方便面就大卖了。
抢饭的确是一件既考验智商又考验体力的工作,
我足足挤了五分钟才买了一盘烧茄子和四两米饭。
正当我打完菜兴高采烈地往回走的时候,令我惊喜的一幕又出现了。
是小玲!小玲正坐在那边吃饭。可是……
可是她对面坐着个男生,而且看样子他们聊得很开心。
我只看见这个男生的背影,但我也看见了他脚下的乔丹十七代篮球鞋。
啊!是他,真的是他。他就是我的情敌——小三。
又是这个穿乔丹十七代炫耀的小子,
……
“我恨乔丹!”
这时,又一个人出现了。
由于她的长相很另类,所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她就是上次拉着小三去吃饭的女生。
此女生坐到了小三旁边,她们三个开始有说有笑了起来。
我心里暗自感激着她,这样小玲就不至于太危险了。
我想既然小玲和小三之间已经有了一个电灯泡,也就不在乎多我一个。
于是我端着餐盘故作镇定地走了过去。
“嗨!小三,你在这吃饭呢?”还没有等到人家允许我就坐了下来。
(“正好”是小玲的旁边)
其实此刻我兴奋得能够听见自己的心跳,但我会装。
“啊,是你呀。”小三冷语道。
我觉得他很不礼貌,但也难怪,之前我们俩从来就没说过话。
我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后说道:“呦,小三,不给我介绍一下呀。”
我看了看小三身边的女生然后马上把脸转到了小玲这一边,
因为我怕再也吃不下饭了。
小玲今天的头型非常可爱,斜斜的刘海儿,与肩齐的头发都扎到了后面。
我仔细地欣赏着……
小三犹豫了一会儿,说道:“这位是我的女朋友,叫沈华。
这位是她的好朋友叫温玲。”
“啊?她是你女朋友?”(请将“她”字重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位丑丑的女同学竟成了我情敌的女朋友。
“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知应该用多少个“哈”来形容我此时的笑声,
但当我笑完时他们三个已经离开了食堂。
说实话,谁见过吃饭吃得这么开心的。
而此刻我的师哥师姐们把目光都投向了我的餐盘中,
他们想看看我今天吃的是什么,居然都快笑喷了。
对了,刚才光顾着笑了,我却忘记了做自我介绍。唉!败笔呀。
不过也没关系,至少我可以对小三放心了。
阿星对我说过,饭要一口口地吃,女生要一次次地追。
此刻我懂了。
我神采飞扬地离开了食堂,一路狂奔回寝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