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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
娶了一位小脚夫人(3)
作者 : 白吉庵


  我们蜜也似的相爱,心里很满足了。

  

    一想到,一提及离别,我们便偎着脸哭了。

  

    这般“情痴”情愫,与“情愿不自由”那种无爱的心境,形成何等鲜明的对照!

  

  面对与江冬秀的无爱的婚姻,胡适只好在诗文中去追求那自己作主的“蜜也似的相爱”,抒写内心的苦闷与希求,倾诉心灵深处的哀怨与相思。然而“过屠门而大嚼”,毕竟难以消解无爱的苦痛。于是,在胡适感情饥渴的天地里,撞进来一位曹声女士。1923年夏秋之间,胡适到杭州烟霞洞养病。当时已婚的曹声(名诚英)表妹正在浙江女子师范学校读书。他们同住旅舍,每日里不是泛舟西湖,便去游山赏桂,有时登南高峰看日出,有时赴海宁观钱塘江潮,或品藻诗文,或赏月下棋。胡适沉浸在热烈的恋情之中。三个月很快过去了,曹声要回女师去了,临别前的一个夜晚,胡适在日记中写道:

  

    下弦的残月,光色本凄惨;何况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

  

    不久,声与丈夫离了婚,胡适却因顾忌江冬秀及儿女、事业的牵系,不敢再追求这种“神仙生活”了,致令声独居终生,“末路病呻吟,没半点生存活计”

  

    ;胡适也只好怀着无限的感伤与哀怨,吟唱“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罢了。

  

    从此以后,胡适虽然仍有感情的丝丝牵系,却大致趋向平静,与江冬秀白首相依40年。在他们俩人40多个春秋的家庭生活中,甜酸苦辣,外人很少知道。但江冬秀自始至终是忠于她的博士丈夫的,因受胡适的感染与鼓励,她曾经努力学习文化,自修到可以读金庸小说,能写半通半不通的书信;管理家务也很有才能,很有魄力,是一位很能干的内助;尤为难能可贵的是,没有多少文化,更不懂学术为何物的江冬秀,竟也颇能信任并支持胡适选择的学术道路,对腐浊不堪的政界有相当明白的认识,并不希望胡适做官走上政治的路上去。然而冬秀的文化毕竟太低,在他们的共同生活中总难免这条鸿沟的隔膜。冬秀往往抓住胡适爱惜名誉这个弱点,“遇事不是乞怜,而是大吵大闹,逼得胡适不得不步步退却,迫使他与曹声断绝关系”。也因文化的关系限制,冬秀不信新医术,也欠缺现代医药知识,胡家有病人,非胡适在家“不能有新式的治疗”。教育孩子,冬秀也多采用乡间传统模式,“对儿子总是责备”,“总是骂他”,胡适曾多次劝导她,说:

  

    以后我和你都得改变态度,都应该把儿子看作朋友。他们都大了,不是骂得好的了。你想想看,我这话对不对?

  

    他们两人的不同态度,正是旧式传统的家庭教育与新式民主的家庭教育的根本差别所在,也反映出两人思想、文化以致生活方式上的难以弥合的差距。

  

    这些都是后话。胡适终于没有背弃他的小脚夫人江冬秀,并且互敬互爱,即使表面佯装也罢,内心无爱也罢,毕竟是白首相依,终其一生。在江冬秀一面,也许是“幸运”的,然而在她“大吵大闹”之中却也透露出多多少少的不平与怨恨;

  

    而对于胡适,则更是甜酸苦辣,充满矛盾、挣扎、容忍、迁就,以及满腹难言的隐痛与辛酸。这一对“五四”时代新旧思想文化和新旧道德冲突下的畸形婚配,究竟应如何评价,笔者在此如何能够简单作答呢?

  

    ① 江冬秀,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庚寅)农历十一月初八日生。安徽省旌德县江村人。据石原皋《闲话胡适》中说:“江村是旌德县的巨族,为全县之霸,她也是名门女儿。父名世贤,早逝。母吕氏,名贤英,亦系出名门,是旌德庙首吕探花的后裔。吕朝瑞探花是冬秀的曾外祖父,吕佩芳翰林是她的外祖父。江冬秀的舅母是胡适的姑婆,原来有亲戚关系。”(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一版,第45页)婚后生有二男一女。长子祖望,现在美国;次子思杜,留在大陆,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自杀,1980年平反;女素斐,早殇。1949年胡适逃亡美国后,江冬秀随后于1950年6月到纽约。1961年10月回到台湾省。1975年8月22日去世。终年86岁。与胡适合葬于台北南港旧庄墓园。

  

    ② 《藏晖室札记》卷九“五八 第九号家书”(1915年5月19日)云:

  

    第三号信内所言冬秀之教育各节,乃儿一时感触而发之言,并无责备冬秀之意,尤不敢归咎吾母。儿对儿之婚事并无一毫怨望之意。盖儿深知吾母为儿婚姻一事,实已竭尽心力,为儿谋美满之家庭幸福;儿若犹存怨望之心,则真成不识事势,不明人情,不分好歹之妄人矣。……以上各节,以母书中有“时势使然,惟望尔曲谅此中苦心而已”,故书近年来阅历所得之言,以释吾母之疑虑焉。(上海亚东图书馆1936年版第647~648页)

  

    可见第三号家书中必流露有不满意情绪,才引起胡母的疑虑,以致胡适又要在九号家书中加以解释。第三号家书不见于《藏晖室札记》。

  

    ③ 《藏晖室札记》卷十六“一八 读致韦女士旧函”(1917年5月4日)云:“昨在韦女士处见吾两三年来寄彼之书一大束,借回重检读之,乃如读小说书,竟不肯放手。此中大率皆1915与1916两年之书为多,而尤以1915年之书为最要。吾此两年中之思想感情之变迁多具于此百余书中,他处决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
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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