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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有爱就不怕苦
作者 : 米涅·渥特丝


  四

  

  罗莎在警员的协助下找到当地的教会学校。“你要找的应该是圣安吉拉女中,”他告诉她,“在红绿灯左转,下个路口再左转。路边的大型红砖建筑。一定看得到的。那是本地仅存的雄伟建筑。”

  与周围的简陋房舍相比,那栋壮观的维多利亚风格建筑如同鹤立鸡群,堪称教育界的纪念馆,现代的水泥校舍没办法和它相提并论。罗莎走入校门时,心中萌生了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她很熟悉这种教会学校。环视着教室内的课桌椅,黑板,书架,穿着整齐制服、正专心上课的女生。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家长可以借着威胁要将孩子转学及拒缴学费,来掌控学校的教学方针。只要家长有这种权力,校规就千篇一律:勤教严管、成绩辉煌。有栋建筑显然是图书馆,她隔着一扇窗户往里看。怪不得吉宛坚持把女儿送到这里来受教育。罗莎敢打赌,林园综合中学一定不负责任,只教英文、历史、地理,拼音根本无人过问,法文则是课外社团活动,拉丁文连听都没听过,科学则只是闲聊时谈起温室效应……

  “我能效劳吗?”

  她笑着回头,“希望这样。”

  一名五十开外的干练妇人站在一间挂着秘书牌子的房间门口。“你是来替孩子探视未来的求学环境?”

  “我倒希望我是。这学校很雅致,我还没有孩子。”她向那满脸疑惑的妇人解释。

  “既然这样,有需要我效劳的地方吗?”

  罗莎拿出一张名片。“罗莎琳·蕾伊。”她自我介绍。

  “我能否和校长谈谈?”

  “现在?”那妇人满脸诧异。

  “是的,如果她有空。没空的话,先约个时间,我下次再来也可以。”

  妇人拿起名片,专注地看了许久。“可否先请教一下,你想谈些什么?”

  罗莎耸耸肩,“关于贵校,以及曾就读贵校学生的基本资料。”

  “莫非你就是写《穿过镜子》的那位罗莎琳·蕾伊?”

  罗莎点点头。《穿过镜子》,她刚出版的得意之作,相当畅销,口碑也极佳。这本书是研究几世纪以来对美女审美观的转变,她如今有点想不通,当初怎么有这股精力完成这本书。有爱就不怕苦吧,她想,因为这个主题很令她着迷。

  “我拜读过大作了,”妇人笑着说,“我对你的那些结论都难以苟同,不过你所提出来的观点相当发人深省。你的文笔很洗练,不过这一点我想你早有自知之明。”

  罗莎笑了,她立刻对这妇人萌生好感。“你倒很坦白。”

  那妇人看了看表,“到我办公室坐一下吧。半小时后我必须见几个学生家长。在此之前,我很乐于先为你提供一些基本资料。这边请。”她把秘书室的门打开,带着罗莎走入另一间相连的办公室。“请坐。咖啡?”

  “麻烦你了。”罗莎坐在她指示的那张椅子上,看她忙着张罗咖啡壶和杯子。“你就是校长?”

  “是的。”

  “在我那一代,教会学校的校长都是修女。”

  “那么说你也是教会女中毕业的?我刚才就猜你可能是。加奶精?”

  “咖啡就好,不加糖。”

  那妇人端了杯热腾腾的咖啡到罗莎面前的桌上,坐在她对面。“事实上,我的确是个修女。布里吉修女。很早以前,我们就取消了穿神职人员制服的习惯,因为那样让我们觉得和公众之间筑起一道藩篱。”她笑了笑,“我也不知道神职人员的制服到底有什么不对劲,公众就是会对你敬而远之。我想他们可能觉得,在神职人员面前必须谨言慎行吧。这可令人吃不消。和他们聊天都会变成唱高调。”

  罗莎跷起腿,轻松地坐在椅子上。她没察觉自己放松了心情,不过她的眼神已经自然地流露出这一点了,她眼中散发着开朗与幽默,一年前她的个性就是这样。如今,她能表现的只剩下了痛苦。“或许是良心不安吧,”她说,“我们必须字斟句酌,以免受到谴责。”她轻啜一口咖啡,“你怎么会觉得我像是教会女中出身的?”

  “你的外表。你看来像个离经叛道的叛逆女孩。我猜你不是犹太教就是天主教的叛徒。新教的包袱比较容易抛弃,他们的要求通常不那么严苛。”

  “事实上,我在写《穿过镜子》时,一点都不离经叛道,”罗莎温和地说,“我当时仍然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

  布里吉修女听得出她口气中的愤世嫉俗。“不过如今已经不是了?”

  “不是了。我的上帝已经死了。”她望着布里吉修女谅解的神情,淡然一笑。“你读过那则报道了,我想。我没想到你也会看那些社会新闻。”

  “我是个教育家,亲爱的。在我们这里,无论地方小报还是广告传单,我们都读得津津有味。”她并没把眼光移开,或表现出尴尬的神情,这令罗莎觉得很温暖。“没错,我读过关于你的那篇报道,换成是我,也会因此放弃上帝的。也真是太残酷了。”

  罗莎点点头。“如果我没记错,”她再回头谈起她的书,“宗教在我书中只占一章的篇幅。你怎么会难以认同我的结论?”

  “它们都是从同一个前提引申而来的。因为我没办法认同那个前提,所以也没办法接受那些结论。”

  罗莎深锁双眉,“是哪个前提?”

  “美丽是肤浅的。”

  罗莎诧异不已,“你觉得不是这样?”

  “没错,我不认为那放诸四海而皆准。”

  “你真让我大跌眼镜。亏你还是个修女!”

  “身为修女与此无关。我很通达世故人情。”

  这倒与奥莉芙不谋而合。“你真的认为外表美丽的人也有内在美?这一点我难以苟同。照你这么说,外表丑陋的人,内心也很丑恶了。”

  “你这个推论就不是我的看法了,亲爱的。”布里吉修女委婉地说,“我只对‘美丽只是外在美’这一点提出质疑。”她抚摩着手中的咖啡杯,“当然,这种想法很能安抚人心———那表示我们可以觉得自己很好———然而,美丽就如财富,是一种道德上的本钱。富人可以乐善好施,急公好义,这一点穷人就做不到。当你连下一顿饭都没着落时,实在无暇去顾及仁义道德的问题。”她苦笑了一下,“只有在你安贫乐道时,贫穷才能提升人的精神境界。”

  “这一点我不反对,可是我看不出美丽与财富有何关联。”

  “美丽可以使你免于因孤寂或受排斥而产生负面情绪。外表美丽的人总是占尽先机,他们一向有利得多。这一点你自己在书中也曾提起,所以他们比较不会怨天尤人,不会嫉妒,也不会因为别人有但自己没有,而产生垂涎之心。他们反倒总是别人艳羡的对象,而不是觊觎他人的人。”她耸耸肩,“难免会有例外———你书中所提的那些———不过,依我的经验,如果一个人外表很迷人,这种魅力可以深入内在。你可以争论到底是先有内在美,还是先有外在美,不过通常是秀外慧中,内外皆美。”

  “所以如果一个人有钱又美丽,就可以荣登圣殿了?”罗莎语带讥讽地问,“对基督徒而言,这种观念未免太激进一些吧?我认为耶稣基督所宣扬的教义与此刚好背道而驰。圣经上好像提到,让富人进天堂,比让骆驼穿过针眼还难。”

  布里吉修女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你读过的那所教会学校显然把你教育得很出色。”她心不在焉地搅动着咖啡。“没错,耶稣是说过这种话,不过,我想如果你看这句话的上下文,就可以证明我的论点,而不是推翻我的说法。或许你还记得,一个富有的年轻人问耶稣,如何得到永生。耶稣回答:谨守十诫。那年轻人说:我从小就信守十诫,还有什么是我可以做的?耶稣说,如果你想十全十美———我强调,是十全十美———就将你所有的家产变卖,捐赠给穷人,然后跟随我。那年轻人懊恼地离开了,因为他家财万贯,舍不得变卖。这时耶稣才说:富人要进天堂,比让骆驼穿过针眼还难。所以,耶稣说的是十全十美,而不只是善良。我设身处地替那年轻人想,要将他的家产变卖,意味着卖掉他的房地产和生意,也要放弃他的佃农或员工,所以难免会陷入道德上的两难境地。不过我认为耶稣的用意是说:到目前为止,你一直是个好人,不过若真要考验你能好到何种境界,就得弃富变穷。要成为完人,就得跟随我,而且在穷得必须靠偷窃和诈骗才能活命时,仍能谨守十诫。那是个不可企及的目标。”她喝了口咖啡。“当然,或许我错了。”她眨了眨眼。

  “我不想和你抬杠,”罗莎直言不讳地说,“与你辩论教义,我恐怕是班门弄斧。不过我认为,你刚才说美丽是一种道德资产的论点,恐怕很难站得住脚。因美丽造成的虚荣和自负这些缺点又该怎么说?还有,你怎么解释我们身边就有很多长得一点都不美,却很善良的人?”

  布里吉修女再次开朗地笑出声来。“你一直在曲解我的说法。我没说过若要善良就必须美丽。我只是和你讨论你所宣扬的‘美丽的人不善良’这个论点。依我的观察,大部分外表美丽的人都很善良。虽然这点又很容易引起争议,不过我还是要说,他们比较有善良的本钱。”

  “那又回到我刚才的问题了。难道长得丑的通常都不善良了?”

  “那倒未必,就像我们不能说穷人都是邪恶的。那只是表示他们面临的考验比较严苛。”她把头偏向一边,“就以奥莉芙与琥珀为例吧。我知道你就是为此来找我的。琥珀一生如意顺利。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而且真的是秀外慧中,人见人爱。奥莉芙则孤僻没有人缘。她一无是处。她贪婪、狡诈,而且常常很残酷。我觉得很难喜欢她。”

  罗莎无意隐瞒她对这个话题的兴趣。反正,她们从一开始聊的主题也都在这上头打转。“这么说来,你自己也和她一样在接受考验。你失败了吗?难道喜欢她真的难如登天吗?”

  “一开始很难,在琥珀也入学后情况才稍有改善。奥莉芙最值得嘉许的美德就是与妹妹相亲相爱,而且是毫无保留又无私无我的姐妹情深。实在很感人。她呵护琥珀就像母鸡在照顾小鸡,为了琥珀常会不在乎自己的利益。我没见过感情这样深挚的姐妹。”

  “那她为什么要杀琥珀?”

  “是啊,到底是为了什么?也该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了。”布里吉修女不耐烦地用手指敲打着桌面。“我曾试着去探望她,不过她什么也不说,我惟一能想出的解释就是她爱得太深,由爱生恨的恨意也格外强烈。你见过奥莉芙了吧?”

  罗莎点点头。

  “你对她有什么看法?”

  “她很聪明。”

  “没错。如果前任校长可以说服她母亲,让她了解奥莉芙读大学的好处,她原本有机会可以继续深造的。那时候我还只是个刚出道的老师。”她叹了口气,“不过马丁太太的个性很坚决,奥莉芙也对她百依百顺,校方根本没办法让她回心转意。两个女孩一起毕业,奥莉芙成绩优异,琥珀则只是勉强及格。”她又叹了口气,“可怜的奥莉芙。她后来应该是到超市当收银员了,琥珀好像是想学美发。”

  “哪一家超市?”

  “市中心大街上的那家派狄超市。超市几年前就倒闭了。如今改成了卖酒的专卖店。”

  “凶案发生时,她是在当地的道林顿区社会福利处任职,对吧?”

  “没错,我相信她表现相当出色。当然,是她母亲逼她去的。”布里吉修女回忆了半晌。“真可笑,凶案前一个星期左右,我曾无意间碰见奥莉芙。我看见她很高兴,她看上去———”她停顿片刻,“很快乐。是的,我想用快乐来形容,应该很贴切。”

  罗莎没有接口,自顾自地思索着。这件事有太多令人费解之处。“她和她母亲相处得融洽吗?”

  “我不知道。印象中一直觉得她和父亲比较亲。当然,一家之主是马丁太太。家中的重大决定都是由她最后裁决的。她一向盛气凌人,不过我不记得奥莉芙顶撞过她。马丁太太是个很难沟通的女人,总是谨言慎行。她说话时总是字斟句酌,似乎深恐不小心说出真心话。”她摇摇头。“我一直没办法知道,她怕说出来的真心话会是什么。”

  隔壁办公室传来敲门声,有个女人探头进来,“巴克夫妇在等你,修女。你可以接见他们了吗?”

  “再等两分钟,贝蒂。”她朝罗莎笑一笑。“真抱歉,我恐怕没能帮上什么忙。奥莉芙在本校就读时有一个朋友,和你我所谓的朋友可能不大一样,只是个和她比较谈得来的女孩。她的夫家姓怀特———泽乐婷·怀特———目前住在武陵村,在本地往北约十里处。如果她愿意和你谈,我相信她能告诉你的一定比我多。她住的那栋房子叫橡树园。”

  罗莎把这些都记在笔记本中。“我怎么总觉得,你好像知道我会来?”

  “我上次去探视奥莉芙时,她把你的信拿给我看了。”

  罗莎站起身,收拾好手提袋与公事包。她若有所思地告诉布里吉修女,“或许到头来,我只能写出一本血腥残暴的作品。”

  “我看不见得。”

  “我也不这么认为。”她在门口停下来。“很高兴见到你。”

  “有空再来找我,”布里吉修女说,“我很想知道你进行得怎么样。”

  罗莎点点头。“这案子是她做的,这一点应该毋庸置疑?”

  “那我就不得而知了,”布里吉修女缓缓地说,“当然,我也有过怀疑。整件事都太令人震惊,很难接受。”她似乎有了结论,“小心点,亲爱的。能确定的一点是,奥莉芙不管说什么,几乎都会撒谎。”

  

  罗莎把剪报上那位逮捕奥莉芙的警官的名字抄下来,在回伦敦途中,她顺路来到警察局询问。“我想找一位霍克斯里警官,”她问一位年轻的警员,“他在一九八七年时派驻在这个警局。他仍然在这里任职吗?”

  那警员摇摇头,“离职了,一年……一年半前走的。”他把胳膊肘靠在柜台上,带着欣赏的眼光望着她。“我可以取代他吗?”

  她的嘴唇不由自主地绷紧了些,“能不能告诉我他的去向?”

  “没问题。他在温席拉街开了一家餐厅,住在餐厅楼上。”

  “温席拉街怎么走?”

  “这个嘛……”他若有所思地抚摩着下巴,“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等半小时我交班后带你去。”

  她笑了出来,“你的女朋友会怎么说?”

  “保证会念叨个没完。她的舌头厉害得像链锯。”他眨眨眼,“如果你不告诉她,我也不会透露。”

  “对不起,帅哥。我老公管我管得很紧。他最痛恨的就是警察和小白脸。”撒个小谎比较容易脱身。

  他笑了笑。“在车站向左转,再往前一里,靠左边那条就是温席拉街。街角有一间已闲置的店面,隔壁就是霍克斯里警官开的餐厅。店名叫‘盗猎人’。”他用铅笔在桌面敲打着,“你打算在他的餐厅用餐?”

  “不,”她说,“纯粹公事。我不打算待太久。”

  他嘉许地点点头,“算你聪明。霍克斯里警官的厨艺实在不怎么样。他还是继续当警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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