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9月,我去江西照顾父亲的时候,他就说过,你来照顾我,不能拿工资,你将来要把工资退还给公家。国家发给你工资是让你给国家做事,这段时间你没给国家做事,就不应该拿工资。所以,当我1972年回到物理所的时候,就把这一段时间的工资都退还给物理所,物理所财务处还给我开了一个收据。
有一个叫张廷春的警卫员,在东北期间就跟着父亲,一直到解放初期才离开。因为那一批人年纪都大了,应该有自己的归宿了。离开前他问父亲有什么要告诫他的。父亲说,无论你到哪里工作,都要记住一条,就是公家的钱一分都不能动。国家今天不查,明天不查,早晚都要查的。记住这一条,你就不会犯错误。父亲告诉我,张延春一直牢记父亲的忠告,而且非常感激父亲。
父亲是一位慈祥的父亲。他很爱我们,经常跟我们说说笑话,关心一些生活中的琐事,表现出父亲对孩子的深沉的爱。“文革”中,我母亲因为贴了江青的大字报,被下放到湖南的干校。我弟弟清华毕业以后分到湖南电池厂,小妹妹在军校毕业以后被分到西藏军区,在那里做卫生员。一家七口人,被分得七零八落。大妹妹被分到北京怀柔做老师,还算是能两个星期回一次家,我在科学院物理所工作。我爸爸那时候也经常跟我说,你每个星期一定要回来。每次到星期六下午,就盼望着我们,他需要有家里人跟他在一起。
我生孩子的时候,为了能帮我照顾孩子,他从万寿路搬回到北长街。他还交代家里人,把准备给我坐月子那个房间的窗户糊上,怕我受风,告诉我坐月子期间不能沾凉水。当时他不太清楚应该怎么带孩子,就特地请秘书肖华光回去问老婆怎么带孩子,怎么坐月子。我记得肖秘书给我讲的时候,他也在旁边站着听,关心得非常细致周到。
我母亲因为贴江青的大字报,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送到了湖南的一所干校。大概是在1971年春节的时候,我去江西看父亲,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他。我父亲一直关心我母亲,还经常向我了解她那边的情况。我们1972年回到北京的时候,父亲还让我打听母亲的情况,是还在干校呢,还是已经回到北京了。后来听说我母亲已经从干校回到北京植物园了,父亲就跟我们说,你们赶快去看你妈妈,带点吃的,带一些东西,带些钱,看看她需要什么。我是第一个去看我母亲的。
星期六晚上,我带着女儿,骑车到香山去看她。我母亲那里条件特别差,炉子不好用,后来我就重新把她炉子里的瓦取出,给她重新搪一个新瓦,重新升火给她做晚饭。我记得那天大概11点多了才升上火,然后开始给她做饭。我女儿饿得要命,只好一个人在那儿唱歌。我们吃完饭的时候,大概已经半夜了,然后我又骑车回来。第二天我到父亲住的地方,向他汇报了我妈妈这边的情况。我爸爸就把孩子们都找来,给大家交代说,你们每一个星期去一个人,带着吃的,带着钱,看看你母亲有什么需要,帮她买一下。我们大家到周末的时候,就轮流到我妈妈那个地方去看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