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佛读书将近八年(一九六二—一九七○),拿硕士学位只花了一年功夫,不费吹灰之力,因为硕士的要求不严,除了修够八门课外,只须把一门研讨课的论文作为硕士论文即可,或略加修改算数。博士学位则较难,除了中文和日文外,尚须第三外国语——法、德、西班牙或俄文。以中文为母语的学生占不了太多的便宜,必须修三年日本,第一年尤其要花功夫,每天要上课、作练习。我们那一班仅有五人,任教的是克莱格教授夫人(她是日本人,丈夫Albert Craig是哈佛的日本史名教授,赖肖和Edwin Reischauer的大弟子),因为人数少,她至今还记得我,还特别前来参加我的退休宴会,不胜铭感。
至于第三外国语,我更驾轻就熟,在台大外文系修了两年法,后又从卜尔格神父补习一年,尚未忘记,所以在芝大和哈佛的法文考试,轻易过关。倒是我自告奋勇,选修的俄文课,令我大费周章。我迷俄国文学和思想史,所以有一年暑假决定选修俄文初级班,但须在两个月读完一年的课程,暑假班的同学大多是中学生或其他各地来的大学生,早有了俄文根底,来哈佛读暑期班,其实是来玩玩的。唯独我这个研究生,个人背景和其他同学截然不同,所以立即受到老师的注意,上课时,老师不停地叫我:“戈斯巴金李(李先生),你说说看!”我如果说不出来,岂不贻笑大方?班上的几个女娃更是对我既同情又揶谕,几乎令我下不了台。于是我只好硬拚,那年暑假(大约是一九六四年或六五年),我什么事都不作,每天从早到晚苦读俄文。别人说我自讨苦吃,法文早已通过,不须要再读外国语了,我却年少好胜,故意逞强。两个月勉强苦撑下来,成绩还不错,于是胆子又大了起来,在秋季开学时选修第二年俄文。
这一次却惨遭滑铁卢。教课的老师汤森(Charles Townsend)先生是语言学家,在课上用他自己撰写的教材书,从语言学的角度大谈俄文文法和语言解构,用了很多俄国文学上的经典例子,使我想起在台大二年级上吴炳钟教授的英文课时用的教科书:Otto Jasperson的《英文文法》,一本引经据典,难上加难的名著。此次用在更艰深的俄文上,我更是丈二金刚摸不出头绪来。原因是两个月的暑期班底子太弱,生字和生词学得太少,而二年级班上的“克列菲”(Cliffies)女生更不得了,一个个早已成胸在竹,于是我成了班上的笨人和“怪胎”(odd ball)。此课除汤森主讲外,每周尚有两堂练习课(drill session),由从俄国刚移民到波士顿的几位老太太任教,这些俄国老太太见我鹤立鸡群,或鸡立鹤群,所以对我特别照顾,非但上课时向我发问最多,而且下课以后,走在校园里碰见了,也会立刻叫我站住,要我用俄文说出现在是几点几分几秒!真是令我狼狈不堪。这一年硬挺下来,到了要上第三年俄文时,我就因吃不消而退课了。记得汤森教授对我说:“你不读三年级实在可惜,因为俄文的基础就是三年,你不读完将来全会忘光!”果然如此,如今我的俄文早已还给老师了,甚至连字母也忘得差不多了,真懊悔莫及。多年后(约在一九九一年)我和几位中国大陆来的知识分子游圣彼得堡,在一家咖啡店里见到一位年轻女招待,每一个人都想和她搭讪,但俄文都说不出口,最后还是你一句我一句的凑合著说,竟然赢得她嫣然一笑。早在此之前,在波士顿我到交响乐厅去听名大提琴家罗斯拉波维克(他已经十度来台湾地区演奏),当时还记得一点俄文,于是斗胆到后台排队请他签名,轮到我的时候,紧张得什么都忘了,只冒出一个俄文字“赫拉晓”(好),他也回我一个字:“斯巴西吧”(谢谢),这是我和大师的唯一一次短暂的接触。不过在此之前,捷克的名汉学家普实克(Jaroslav Prusek)来哈佛客座,第一堂上课就在黑板上抄写不少欧洲语言的书名,包括俄文著作,可能旨在向我们“示威”,却吓不倒我,我用俄文照抄不误,毫无困难。如今思来,真是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夫复何言?所以要奉劝所有学外国语的读者:学语言除了下苦功外,必须持之有恒,否则会全功尽弃。我当年学的外国语(俄文、日文、西班牙文),除法文外,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日文虽念了三年,却因后来在三年班时投机取巧,没有读好,功败垂成。语言没有学好,是我多年求学最大的遗憾,差强我意的只剩下英文,然而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世界,即使身兼双语也是不够的。
除了语言之外,我在哈佛所选的课,在大考时都得心应手。大班课须要期末大考(当时研究生尚不能以论文代之),和本科生拚搏我自认莫敌,唯一的方法就是让教授在看卷子的时候知道我是研究生,打分数可能宽一点。(这是哈佛和美国各大学的陋习,考试拿了B以下的分数,第二年的奖学金可能就没有着落了,所以研究生的考卷大多得A-或B+)。如何引起教授注意?我的方法就是多看书——必须超过课上指定的教材,而且还要看推荐书,甚至自己故作聪明,到图书馆多借一两本匆读了一遍,就在考试时不分青红皂白引将上去。我这个“招数”从来没有失败过,不过偶而会在考卷发还时看到教授的评语:“这一本书不好,论点不足为训”,原来教授也是同行相职的,哈佛教授尤其如此。
研究生最担心的当然是博士口试和论文答辩。我的系没有论文答辩,所以写论文前的博士资格口试成了一个大关。每一个学生都拖拖拉拉,选了不少“指导阅读课”,只不过是多花时间准备而已,先订下一个书单,再和指导教授偶而讨论几次,我却利用这个机会和史华慈学了不少东西,两个人见面时在南地北无所不谈,我看什么他就和我谈什么:从五四《新青年》(我一期一期的读)到列宁文集(我一本一本的啃),从儒家到浪漫主义,真是无所不谈。等到要考博士口试的时候,史老师自告奋勇要主考我的中国近代史项目,我却惋拒了,因为我觉得对不起费正清教授。没有选他的课,只有旁听,所以应该请他主考,以示我对他的尊重。另外两个科目,我决定考中国中古史唐宋到清末和俄国史。本来想以欧洲思想史代替中国史,但系里规定必须有两项与中国有关,也必须有一项是“前现代”(premodern)的领域。于是我乖乖地选了杨联升教授的两门低班课,在班上没有旁听,并和本科生一起考试、交作业。记得我有一篇论文写的是皇权与绅权,用的是费孝通的一本小书,以此出发,大谈法家所谓的“权”与“势”的问题,颇蒙老师激赏。后来又和罗文(罗香林先生的公子)同上杨教授开的指导阅读课。虽然我专攻近代史,但一向对传统十分尊重,而且十分佩服杨教授的学问,和他师生一场,自始至终都非常愉快。杨先生对我们这两个学生要求也很严,逼着我们用英文,我那时已能胜任。
所以在三种博士口试的时候,我反而以中国中古史考得最好,还记得杨教授问我海瑞罢官的问题,我也对答如流。到了考俄国史的时候,派普斯教授问我关于西泽琳女皇治下的版图问题,我一时不知所措,因为从来没有准备地理。后来他又问我列宁从瑞士坐火车返回俄国圣彼得堡领导革命的时候,有没有受到欧洲政客的贿赂,我说当然没有。他却说根据刚发现的史料,证明确有其事。顿时气氛变得很严峻,我也越答越差,草草收场。(事后思之,我显然对俄国革命太过热心,而他却比较保守,根本不喜欢列宁。)到了最后考中国现代史的时候,费正清教授不慌不忙地说:
“Leo,你刚才回答俄国史问题的时候,好像对于历史上的日期(dates)不大清楚。那么我也问几个日期的问题:国民党的前身中华革命党哪一年成立?”
“一九一三年。”我立刻回答,心中早已开始慌乱了。
“那么,太平天国的军队哪一年攻下南京?”
“大概是一八五四年吧!”
“哪一日攻克的?”
我怎么知道?!
“中国的第一个留学生容闳哪一年进的耶鲁?哪一年毕业?”
“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娶了一个美国太太。”
如此一来一往,他连续问了我不下十来个日期,我最多答对了一半,心情从此一蹶不振,斗志全失,勉强敷衍到终场。费教授以主考官的身份对我说:“回去吧,明天我让秘书通知你结果。”
那一晚我根本睡不着,自知凶多吉少,泄气之余,只有准备重考。自从进哈佛以来,我一直一帆风顺,这次惨遭滑铁卢,是否自己太大意?准备不足?其实我花了将近两年功夫,记了无数页笔记,他那本“新约圣经”——《东亚的现代转化》——读了又读,就是没有背历史大事和小事发生的日期。我还准备了一大套自己对近代史的看法,结果完全派不上用场。完了,完了,看来费教授在“整”我,因为我曾在他课上发言不驯!
想来想去,整夜失眠。第二天早上仍没有电话来,心知费教授下午才去办公,不会这么早通知我的,只好出门散步。一直等到傍晚的时分,电话铃响了,费教授的秘书琳达告诉我通过了,我听了根本不相信,又多追问几句。我曾经约会过琳达几次,所以私交不错,我再三盘问,她只是说我通过口试了,其他一概不知。
又过了一天——或许就是当天晚上——费教授亲自打电话来安慰我,说了一番话,我至今记忆犹新:“我们男人考博士口试,就像女人生孩子一样,孩子生前有阵痛,痛完了生下来就好了!你就把它当作一时的阵痛算了,没有关系。”我一时语塞,挂了电话怔住了。后来把自己的经验和同学讲起,顿时传为“佳话”,因为从来没有人被考过“日期”!事后我再三反省,得到的结论是:费教授可能觉得我太嚣张,对历史见林不见树,脑子里一大堆理论,似乎基本功下得还不够,所以要考我历史的细节——如日期。
从此之后,我的态度也收敛多了,费教授却反而对我爱护有加,并且为我弄到了一笔奖学金,选我到欧洲游学半年。他对我的恩德,我也一生难忘。
如今我在教授晚清文学课时,还会想起日期的事,有时还会突然间问我班上的研究生:
“梁启超在哪一年从日本到美国游历?在此之前哪一年坐船到夏威夷?哪一月到的?鲁迅哪一年逝世?孙中山哪一年诞生?……”
班上的学生一片茫然,一个“日期”也答不出来!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历史学自从福何以后,早已不讲日期了,只讲“话语”(discourse)、权力和“时机”(moment)。费教授下泉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