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俄国史和俄国文学外,我最有兴趣的“副修”学问是欧洲思想史。后来我进入哈佛历史系的“历史与远东语文”(History and Far Eastern Languages)委员会进修博士学位,规定除中国历史方面可以选择两个科域(field,我选的是中国中古史和中国近代史)之外,必须有一个专科以外的科域,一般同学都选欧洲思想史,我却独钟俄国而选了俄国史。当年欧洲近代思想史最叫座的教授是休斯(H. Stuart Hughes),我也选过他的一门课,也是大班课——本科生与研究生合上。记得最引起我的兴趣的是他在堂上大讲弗洛依德,还讲到几位较冷门的思想家如巴里多(Pareta)和博格森(Henri Bergson),后者在中国当然大名鼎鼎,影响了不少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知识分子。因我读休斯教授的书《意识与社会》(Consciousness and Society)颇感兴趣,但又觉不太过瘾,就像休斯在堂上讲的课一样,十分动听,但往往点到即止,没有深入。他讲书不用讲稿,手中只拿了几张卡片,抄了几个要点和大纲,在课前几分钟浏览温习一遍后就侃侃而谈,根本不须花功夫准备。我当时甚为佩服,事后思之,可能这是一门他教惯的老课,不须要再花时间准备了。有时他讲书时还略有倦意,大概课餐业务太多了,这是在哈佛当教授的“通病”,因此我觉得他在课中还没有充份展露他的真材实学,不过书单所列的书目很多,为了和更聪明的本科生竞争,我只好尽量多看他列的推荐书,诸如弗洛伊德的《文明及其不满》都是那个时候读的。他的推荐书多是思想家的原典,因此我也开始读起原典来,读尼采一知半解,韦伯略懂一二,杜凯姆(Emile Durkheim)匆匆览过,只有弗洛依德读得饶有风趣,简直是文学作品,用的那一大堆心理学名词,大多和希腊神话有关。我在中学时代就读过一本希腊神话的中译本,开始对自己的西文名字(父母亲给我起的外文名字本来是Orpheus——古希腊的音乐之神)感到困惑担忧(因为神话中Orpheus入地狱想救回他的爱人Eurydice却失败而归),因此我觉得这些神话皆有所指。弗洛依德令我大开眼界,后来在爱理生的研讨班上还派了用场。
爱理生(Erik H. Erikson)勿宁是我在哈佛的读书生涯中除了史华慈外对我影响最大的老师。我曾在一篇旧文——“心路历程上的三本书”(见拙著《西潮的彼岸》)中详述他的著作对我的影响:《青年路德》、《童年与社会》、《青年认同与危机》、《甘地的真理》等书都是当年轰动一时的作品,如今时过境迁,似乎没有人读了,甚至由他引发的“历史心理学”(psycho-history)也极少有人问津。然而我当时却着迷其深,还想引进我的鲁迅研究中,我和爱理生的缘份就是由鲁迅而起。
在旧文中我提到自己因认同混乱而想去选爱理生的高班研讨课,申请的人太多,他须要一一遴选,所以先面试,我说自己喜欢中国作家郁达夫(因为他在小说中展示性的问题),他却从未听过,只知道一个中国作家鲁迅。没想到这位大师竟然收了我,可能和鲁迅有关,我因此也步上研究鲁迅的漫漫长途。另一个原因是我的同学杜维明在我之前已经选了他的这门课,成绩斐然,我也渔翁得利。然而维明研究的是王阳明,我却以鲁迅为题,一古一今。王阳明是修身之道,勉可与爱理生的人生阶段理论相对照,而且儒家也说过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的大道理,远较爱理生的理论更庞大,因此令他对东方文化感到兴趣。其实近因是他正在研究印度哲人甘地,马上要出书,而鲁迅与甘地同是二十世纪亚洲人,相处的文化情境相似,我再次渔翁得利,用爱理生的方法研究鲁迅早年和他父亲之间的心理结以及他在日本时期的禁欲主义,说来似乎头头是道,至少爱理生教授听后颇为欣赏,竟然把我的资料也用在他的书上。《甘地的真理》中有一页谈鲁迅写的“父亲的病”,就是我提供的。爱教授特别在他的另一门大班课上特别赞扬了我几句,当着一大堆cliffies的面(选他课的以女生为多)说:“不知今天李先生有没有来听课?”于是众粉黛纷纷回过头看,看得我无地自容,那也是我多年旁听的生涯中最感荣耀的一个时刻。
除了爱理生外,我也心慕哈滋(Louis Hartz)教授,不仅是因为他为史华慈论严复的书写序,而是他的讲课口才,真可谓出口成章,如把他每堂课的录音整理出来,就可以出版成书,可惜我当时没有带录音机。哈滋上课时穿着很正经,总是打着一个领结,西装毕挺。他是研究欧洲和美国自由主义的大师,我印象最深的一门课是《民主和它的敌人》,在那堂课上第一次听到像唐斯当(Benjamin Constant)、巴里多、及加赛(Otega y Casset)的名字,这些陌生的思想家经过哈兹教授“照明”之后,立即生动起来,令我逐渐领悟到原来西方民主产生的环境是如此复杂,再也不敢乱叫几声自由平等的口号就以为懂民主了。至今我依然对高呼民主的政客们反感之至,皆是受哈兹教授之赐。据史华慈老师后来告诉我,哈兹教授晚年郁郁不得志,竟然患了精神病而去世,我听后久久不能释怀。哈兹教授的大作《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The Liberal Tradition in America)是一本经营名著,不知有无中文翻译(后来才知北京商务出版了中译本)。
哈兹教授的课引起了我对于欧洲近代思想史的兴趣,他的论点不少是和芝大的摩根索教授相通的,但内容更详尽,而且讲起来滔滔不绝,纵横各家思想,令我更佩服,而摩根索却要以此建立他自己的一家之言,反而不够深厚。我遂觉得历史还是比政治重要(虽然哈兹教授也是属于政府系)。哈佛政府系的教授群中当然也有教国际关系和博弈理论的人,但我却裹足不前,芝大的经验在先,我也不敢再作尝试了,只旁听了霍夫曼(Stanley Hoffman)教授的一门“国际关系研究的课”,觉得他讲得颇有人文气息,不像一个研究政治学的学者,后来他竟然和我一起选修爱理生教授的研究班,可见他兴趣之广。
既然我对欧洲思想史兴趣越来越大,当然顺理成章地又去旁听法国史和英国史的课,前者由布尔顿(Crane Brinton)教授、后者由欧文(David Owen)教授主讲,二人当时都已近退休之年,我只记得欧文讲的英国史中最叫座的一堂课——以幻灯片来描述庆祝维多利亚女皇登基的博览会,语多讥讽,也很幽默,据说很多学生每年都来听这一堂所谓“玻璃宫”(Crystal Palace)的“表演”,余有荣焉。布尔顿教授的课我偶而听听,没有贯彻始终,至今内容已忘。倒是在爱理生的研究班上认识了布尔顿的大弟子达顿(Robert Darnton),两人都是心理分析的门外汉,因此结为好友,后来我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教时又成了他的同事,那个时候他的名誉已经开始蒸蒸日上,在报章杂志上介绍法国“年鉴学派”的“心态史”(Mentalites),也出版数本有关法国大革命和印刷文化关系的书。前年(二○○三)我在香港科技大学任客座教授,竟然也把他的书派上用场。
我在哈佛旁听的课,显然以历史方面较多,而又以欧洲为重。美国史似乎对我没有吸引力,只旁听了弗兰明(Donald Fleming)教授的“美国思想史”一门课,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在文学方面也是如此,虽然我听的课不多,但太多是英国文学。英文系有一位名教授(姓名已忘),以讲授约翰生博士(Dr. Samuel Johnson)著称,还有一位(姓名也忘了)则以讲授达尔文出名,这两门课都与思想史有关,特别是后者提到达尔文决定是否结婚时,不停地自我盘算婚姻的优缺点,听来令人菀尔。当时的英文系很保守,教学方法还是以“传记”式为主,而耶鲁早以成了“新批评”的重镇,我对二者都不甚了了。可惜的是在法国和德国文学方面,我不得其门而入,因为大班课不多,而且多用原文文本,这个缺陷,我只能用阅读来漏补。西方哲学和古文化方面的课我也没有旁听,至今引以为憾,因为这是西学的基础,我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从现代典藉中往前推。多年后阅读奥尔巴兹(Erich Auerbach)的巨著《Mimesis》(摹仿),也是一知半解,就是因为自己的古典基础不够。该书至今仍受萨依德大力推崇,视为人文研究的规范,而萨依德也是哈佛英文系出身,研究康拉德(Joseph Conrad)的小说。我在哈佛读书时,似乎还没有人开康拉德的课,也许我孤陋寡闻,没有像萨依德一样,从英国文学中的外国作家——如原来是波兰人的康拉德——的立场开始探讨大英帝国主义,并由此发展“后殖民”的论述。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哈佛暑期班旁听的一门课,讲授的人是鼎鼎大名的乔治?史丹纳(George Steiner),讲的是希腊悲剧。我以一贯的旁听方式,从后门溜进去,坐在最后面,有一次迟到了,因为该课时每周一、三、五早晨八点钟上课,在哈佛上暑期班的多是外地来的学生,有教无类,学生也藉此在哈佛玩两个月,态度不够严肃,上课当然也时常迟到。那一天早晨,史丹纳教授生气了,足足把我们训了五分钟,说我们对古典经籍不够尊重,应引以为耻,我从此之后再也不敢迟到了。史丹纳授课时,一只手拿着书本,另一只手却是残废的(谁也不知原因,有说是在欧战中受了伤),表情十分严肃,一本正经,令我不敢正视。不料偏偏有一堂我缺课,而他在这一堂课上宣布期中考试的时间,我在下一堂上课时迷迷糊糊地收到一张考卷,题目至今还记得:试论《伊底普斯王》一剧中父子在三叉口相遇的悲剧意义。这出名剧我在台大外文系读过,于是就心血来潮把当年学到的一些论点随手写下来,又觉不够,所以加上自己的一点感想。不料考卷发回来,史丹纳教授给了我一个D+——是我一生求学生涯最低的分数!而且在前半段的答案(即我在台大学到的论点)后面还批了一句:“sheer rubbish!”,勉可译为“狗屎垃圾”,亦即“胡说八道”;而在我自己加进去的部份旁边补了一句:“This is the beginning of an answer!”(这才是回答的开始!)我这次才真的羞愧得无地自容,好在已经下课,就匆匆抱头鼠窜而去。从此我再没有脸上这门课!当然史丹纳教授在众生之中也不知道我是谁。多年后在印地安那大学的一个学术场合——他演讲后的茶会,记得他当时把理论家德里达批得体无完肤——又碰到了,我实在没胆量重提旧事,只说旁听过他的课。此公傲慢之至,但他的英文实在写的漂亮,算是一位出色的人文主义批评家。他著作等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作《语言与沉默》(Language and Silence),曾写过专文评介,发表于台大外文系主编的杂志《中外文学》。
总结我在那几年(一九六三—六九)中的旁听经验,真可以说得益匪浅。最近有人说我写的论文似乎在行文和观点上和别人不同,我想原因就在于此。当然,美国学术界各学科后浪推前浪,新陈代谢得很厉害,我所旁听过的这些名教授的书,大多皆已“过时”,甚至无人问津。然而,对我而言,学问的积累,都是后人踏着前人的肩膀走的,如此则可更上一层楼,至于是否把前人的学问一脚踢开,我觉得完全不必要,更不必对之大加批判或鞑伐,以表示自己的“政治正确”。不错,从今人的眼光看来,这些教授不乏保守之处,更有“欧洲中心”或“男性沙文主义”之嫌,然而他们学问的扎实,对原典研究之深,反而非目前批评这些人的年轻学者所能望其项背。我也曾对自己的老师史华慈有“反叛”之情,一度认为他讲的都是common sense(老生常谈),不够理论化,现在思之,其实理论和原典、抽象和实证,都是一物的西面,不可截然划分。而更重要的是:这些上一辈的学者,为我开了好几条路,任我此后自由选择,再在途中种花种草,成果也是积累而成的。我也从未不把中西两文化对立或一刀切,对古与今、新和旧的看法亦是如此,从来不以此代彼,而是将之放在一起,经久之后连前后顺序也看不清了,只知道有意义或无意义的观点,到这个时候——也就是接受多次和多重影响之后——我才七始分辨吸收,而吸收的过程也是不自觉的。后来我才发现:自己所写的文章中,急于以生吞活剥式来挪用或硬套理论的文章,都是不成熟的坏作品。
也许我的这一段经验,可以作年轻一辈的学者的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