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孟实(光潜)先生是北大的教授,在清华兼课。当时他才从欧洲学成归来。他讲“文艺心理学”,其实也就是美学。他的著作《文艺心理学》还没有出版,也没有讲义,他只是口讲,我们笔记。孟实先生的口才并不好,他不属于能言善辩一流,而且还似乎有点怕学生,讲课时眼睛总是往上翻,看着天花板上的某一个地方,不敢瞪着眼睛看学生。可他一句废话也不说,慢条斯理,操着安徽乡音很重的蓝青官话,讲着并不太容易理解的深奥玄虚的美学道理,句句仿佛都能钻入学生心中。他显然同鲁迅先生所说的那一类,在外国把老子或庄子写成论文让洋人吓了一跳,回国后却偏又讲康德、黑格尔的教授,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他深通西方哲学和当时在西方流行的美学流派,而对中国旧的诗词又极娴熟。所以在课堂上引东证西或引西证东,触类旁通,头头是道,毫无扞格牵强之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比较文学,比较诗学。这样的本领,在当时是凤毛麟角,到了今天,也不多见。他讲的许多理论,我终身难忘,比如Lipps的“感情移入说”,到现在我还认为是真理,不能更动。
陈、朱二师的这两门课,使我终生受用不尽。虽然我当时还没有敢梦想当什么学者,然而这两门课的内容和精神却已在潜移默化中融入了我的内心深处。如果说我的所谓“学术研究”真有一个待“发”的“轫”的话,那个“轫”就隐藏在这两门课里面。负笈德意志~~进入哥廷根大学
在清华大学毕业以后,我万般无奈回到济南省立高中,当了一年国文教员。当时有一个奇怪的逻辑:写上几篇散文什么的,就算是作家;只要是作家,就能教国文。我就是在这样逻辑的支配下走上了国文讲台的。我能吃几碗干饭,我自己心里有底儿。留学镀金之梦未成,眼前手中的饭碗难捏,因此终岁郁郁寡欢。谁料正在这个关键时刻,命运之神——如果有这样一位神灵的话——又一次来叩我的门:我考上了清华大学同德国协议互派的交换研究生。这第二次机遇的意义决不下于第一次。如果没有这一次机遇的话,我终生大概只能当一个手中饭碗随时都摇摇欲坠的中学教员。至于什么学术研究,即使真如我在上面所说的那样有一个“轫”,这个“轫”即使“发”了,科研之车走不了几步,也会自动停下来的。
我于一九三五年夏取道西伯利亚铁路到了德国柏林,同年深秋到了哥廷根,入哥廷根大学读书。哥廷根是一座只有十万多人口的小城,但是大学却已有五六百年的历史,历代名人辈出,是一座在世界上有名的大学。这一所大学并没有一个固定而集中的校址,全城各个角落都有大学的学院或研究所。全城人口中约有五分之一是流转不停的大学生。
德国大学有很多特点,总的精神是绝对自由。根本没有入学考试,学生愿意入哪个大学就入哪个。学习期限也没有规定,也无所谓毕业,只要博士学位拿到手,就算是毕了业。常见或者常听说,中国某大学的某教授是德国某大学毕业的,我觉得非常好笑,不知道他的“毕业”指的是什么。这只能蒙蔽外行人而已。一个学生要想拿到博士学位,必须读三个系:一个主系,两个副系。这些系全由学生自己选定,学校不加干涉。任何与主系不相干的系都可以作为副系。据说当年有一个规定:想拿哲学博士学位,三个系中必须有一个是哲学。我去的时候,这个规定已经取消了。听说汉堡有一位学数学的中国留学生,主系当然是数学,两个副系确实有点麻烦。为省力计,他选汉学当副系之一。他自以为中国话说得比德国教授要好,于是就掉以轻心,不把德国教授看在眼中。论文写成后,主系教授批准他口试。口试现场,三系教授都参加。汉学教授跟他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开口问他:“杜甫与莎士比亚,谁早谁晚?”大概我们这一位青年数学家对中国文学史和英国文学史都不太通,只朦朦胧胧地觉得杜甫在中国属于中世纪,而莎士比亚在英国则似乎属于茫昧的远古。他回答说:“莎士比亚早,杜甫晚。”汉学教授没有再提第二个问题,斩钉截铁地说:“先生!你落第了!”可怜一个小玩笑,断送功名到白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