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昭焕接二连三地遭到乾隆皇帝处罚的同时,处于安富尊荣地位的孔子家族内部也出现了剧烈的家族内部矛盾。
首先是孔继汾撰书罹祸和孔继涑被开除家族之事。
孔继汾,字体仪,号止堂,是孔子第六十八代孙、袭封衍圣公孔传铎第四子。孔继涑,字体实,号信夫,是孔传铎第五子,孔继汾之弟,在叔伯兄弟中排行第十二。由于他职明好学,才华过人,所以,又被称为“十二才子”。兄弟二人各自遭难,但来龙去脉并不相同。
孔继汾自幼博闻强记,谙熟经学,对历朝掌故、庙廷朝仪及金石图像等也都十分熟悉。乾隆三年(1738年)恩取贡生,十二年(1747年)科试及第。乾隆驾幸曲阜,孔继汾多次充任引驾官,为乾隆皇帝讲过《中庸》。历任国子监中书、军机处行走、户部广西清吏司主事等。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因袒护庙户及免差碑事,被革职还乡,以著述为事。计著有《阙里文献考》一百卷,《阙里仪注附力仪纠缪集》三集,《丧祭仪节》一卷,《乐舞全谱》二卷,《行录诗草》二卷,《嫡系小谱》十卷,《孔氏家仪》十四卷,《家仪答问》四卷,《孔子世家谱》二十二卷。乾隆五十年(1785年),因族人孔继戌控告《孔氏家仪》有违大清会典等句,再次被革职,并被发配伊犁。次年,孔继汾客死杭州,享年六十二岁。
据孔继汾自称,《孔氏家仪》一书作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其时衍圣公孔昭焕续娶,孔继汾以叔祖身份“咨问仪注”。当时,浙江人江衡劝孔继汾将“家庭吉凶诸事,俱撰成仪注”,孔继汾因此纂集成《孔氏家仪》一书。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十一月十一日,原孔府四品执事官孔继戌,见文上告孔继汾于山东巡抚衙门。其文称:“革职捐复主事孔继汾,著《孔氏家仪》一部,内有增减服制,并有‘其分之显悖于古者’,‘于区区复古之苦心’等句,违背之处,卑职阅之心寒。伏查我朝盛典,礼仪制度,昭然大备,中外臣民,莫不遵行,职父孔传可,曾任江宁藩司,卑职参系四品官,世受主恩,至优至渥,捐躯难报,不敢不据实禀明,对《孔氏家仪》一书,不敢匿藏,将原书呈上。”
其时,正是文字狱风行的时代,山东巡抚白钟山收到控告信后,不敢怠慢,一面上奏请旨,一面派员赴曲阜对孔继汾家进行搜查,并传孔继汾赴省审讯。
针对孔继戌及山东巡抚等的指控,孔继汾做了非常详细的答辩:
(一)关于孔继戌所谓“增减服制”之事,孔继汾答称:《孔氏家仪》“不过记载家庭仪节,俗间通行之事,原不关系朝廷典制,惟服制一项,必应遵照律令,而律文以简该繁,原有待人推原比照之处,俗人不尽通晓,往往疑不能决,故敢与律参用。”
(二)关于“其今之显悖于古者”一句“说的是家庭现今行事,有显悖古昔祖风之处。凡书内古今二字,都是指今俗古俗,并非指斥今制,有干违悖”。
(三)书中之所以有“改过”“究改”现句,是因为“书刻成后,每自己见文理未协办处,即行更正。”“《家仪》之外,原有《答问》四卷,因俗行失礼之事,正书注内未经说究者,又别论之,备人采择,本与《家仪》各行,不常刷印送人,上年因修改家谱,曾将《答问》版改用数块,是以不全”。自序内“今之显悖于古者”一句,之所以被“究改”,是因为该句就是下文俗之“万万不可以者”,二者“文意犯复”。孔继汾还指出,孔继戌“昔年曾因太常博士悬缺,继戌图得此缺,前衍圣公不允,咨补继汾之子广册”而积冤于孔继汾,此举纯属诬告。
(四)所谓书内“语气字句狂谬,妄生议论,指斥会典”,孔继汾辩称:“继汾世受国恩,身登仕版,何敢萌狂悖之心?当初做这书时,并无是无端要议论服制。因家庭之间遇有丧事,就要穿服,不得不考较一番。俱系于律内推求,并非于律外添设。”并对书中“服制四条”举例说明。
尽管孔继汾的答辩有理有据,仍被认为是“强词夺理”、“殊属狂妄”。最后,山东巡抚令将孔氏《家议》逐条贴上黄签,连同孔继汾的答辩词一并上呈乾隆皇帝,请皇帝定夺。
乾隆五十年(1785年)三月十日,乾隆皇帝根据山东巡抚的奏请,谕令交大学士九卿会同刑部“严审”,“定抚具奏”。控告孔继汾的孔继戌也被谕令“解部瓦质”。
四月初,孔继汾被押解至京,大学士公阿会同九卿、刑部,当即开庭审讯。除山东巡抚在原书中签出各条外,公阿等又在书中找出了“后王德薄,不能以身教”,“行服时或应以明会参酌”两条。孔继汾逐一进行了答辩。在谈到新找出的两条时,孔继汾说:“‘后王德薄’是指晋唐时而言,下文才说到朱子作‘家礼’一节,又说到我家沐盛朝之化,尚循古法等句,只求将原本阅看,就是恩典。至于‘应以明文参酌’,系指殇服而言,原是汪琬《丧服杂说》内的话,我抄袭旧文,并不检点,这就是我的罪了。”
或许孔继汾已明白自己无法避免这场灾祸了,因而,在一次审讯中,他颇为无奈地说:“我一家世受国恩,至优极渥,继汾具有人心,何敢稍萌悖逆之念?只因我曾经出仕,缘事革职,后在籍闲居,无可见长,妄意作一部书,希图宗族中说我是有学问的人,可借邀取名誉。我又糊涂不通,不知检点,以致措词种种纠缪。令蒙指驳诘讥,追悔无及,只求将我从重治罪,就是恩典。”这样,在大学士公阿等的“再四研鞫”下“孔继汾惟有俯首认罪,无可置辩”。四月十日,公阿等将处理意见上奏乾隆皇帝,内称:“孔继汾身系圣裔,曾登仕版,世受国恩,自宜明理安分。前以居乡多事,蒙皇上不加严谨,仅予摈弃。孔继汾尤宜愧悔改过,乃复因不能出仕,抑郁无聊,妄著《家仪》一书,异邀名誉,诚如圣谕:‘此等进退无据之徒,最可鄙恨。’且《会典》为奉行定制,典则昭然。孔继汾率以己意,援引舛缪,虽只为伊家所行仪节起见,尚非有心,违悖与增减制书者,较属有闻,但竟照增减制书律,量减一等。抚留不足以示惩儆,孔继汾应以重发往伊犁,充当苦差,以为在籍人员无知妄作者戒。除《家仪》版片,现经山东巡抚起外,所有此项书籍,亦应令一并查缴销毁。”
奏上,乾隆皇帝当即就作了“依议,钦此”的旨谕,孔继汾的命运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发生了改变。后来,由于其子孔广森的斡旋,孔继汾才没有充军伊犁。不久,孔继汾客死杭州。
孔继汾的弟弟孔继涑自幼酷爱书法,先后学习、临摹过清代书法家张照、宋代著名书法家苏东坡、黄庭坚、米芾、蔡襄等人的书法。为了集中精力学习书法,他特地在府内建造了一座两层小楼,取名“玉虹楼”,专门在上面勤学苦练,是一位著名的书法家,与梁中书一起,有“北梁南孔”之美誉。据说他曾经十二年没离过玉虹楼。其书楼艺书享誉四方。
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皇帝要驾临曲阜祭孔。消息传来,孔继涑异常兴奋,为了引起皇帝的注意,他特意把《四书》中《大学》的第一章写成长三尺半、宽二尺的四个条幅,雇人镌刻成四副石屏联,立于孔庙“金声门”左侧。这年秋天,乾隆皇帝如期来到曲阜祭孔。当这位非常喜欢书法,且有很高书法造诣的皇帝路过“金声门”时,立即被左侧那四副苍劲秀气、隽永洒脱的屏联吸引住了,连忙问是谁写的,并连连夸奖“写得好!写得好!”经皇帝金口玉言这样一称赞,孔继涑的名声被传播得更远了。
正当孔继涑春风得意之际,一场灾祸悄悄降临了。与他哥哥的遭难相比,孔继涑被开除出孔氏家族更为滑稽。
据说,有一天,皇宫里负责观测天象的官员报告说,天上紫微星突然发暗。紫微星代表皇帝,紫微星发暗,意味着皇帝将遭厄运。观测天象的官员又说,紫微星旁边出现了一颗特别明亮的星,迷信的说法这预示着它将取紫微星而代之。这颗明亮的星指的是谁?巫师们算来算去,说这颗星指山东某人,最后落到了孔继涑头上。于是,朝廷就派人去抄孔继涑的家。抄家时,发现孔继涑的房子是按八卦式建造的,九间正房的房脊还连在一起。不用说,这是犯禁的,因为只有皇宫和经过皇帝恩准的建筑才能有九进院落,才能九间正房连脊,孔继涑家盖这样的房未经皇帝允许,是欺君犯上。又据说,抄家的人还掘了孔继涑父母的坟,发现坟的左右各埋着一条大虫,像龙,但缺一爪。巫师们解释说,如待虫爪长齐,孔继涑就会篡位做真龙天子。此外,还传说孔庙大成殿前的柏树正枝不长,侧枝却非常茂盛,这又被附会说成是孔继涑想篡夺衍圣公爵位。于是,孔继涑就成了朝廷和家族的双重“罪人”,最终被开除家族,死后不允许葬在孔家专用的墓地孔林里。
虽然孔继涑被开除了“族籍”,但他仍然没有放弃苦心研究书法的浓厚兴趣。他把自己关在玉虹楼里,十年不下楼,将历年搜集到的古今名家的书法珍品,进行鉴别、临摹,并精工镌刻于石上,共刻成大小五百八十四块,名“玉虹楼法贴刻石”,因其拓片可装订成一百零一册,故又称“百一贴”。
“玉虹楼法贴”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珍品,汇集了晋、隋、唐、宋、元、明、清各代著名书法家的墨迹,书体有正楷、草书、行书、隶书、家书等,对研究我国的历史文化和书法都具有较高的价值。孔府更是把碑帖视为传家之宝,甚至当作女儿出嫁的陪嫁。1979年,玉虹楼碑帖拓片作为我国历史文化的瑰宝在北京隆重展出,受到了中外文化界的高度重视和赞赏。但创作这一瑰宝的孔继涑却直到病故北京也没有被解除罪名,其棺材也是用三道链锁着回曲阜,埋在野地里的。其后人也难以摆脱“罪犯之家”的名声,连红白喜事也不能像其他孔氏一样用喜乐,只能敲敲鼓,直到民国时期仍如此。
其实孔继汾遭难、孔继涑被开除出家族,不是偶然的,完全是孔子家族内部争权夺利的结果。
孔子六十八代孙、袭封衍圣公孔传铎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去世,终年六十三岁。孔传铎长子孔继护已经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就去世了。早在雍正九年(1731年),清世宗诏令监修孔林,孔传铎因正患病,便以沉疴难起为由上疏朝廷乞退,请以孔继护之子孔广蓕袭封衍圣公。时年孔广蓕十八岁。其时,孔继汾、孔继涑作为孔广蓕的叔叔分别只有六岁、五岁。但由于孔传铎的健在,孔广蓕每天都要到十二府(孔传铎的住所)中去请安问事,孔府的日常事务事实上由孔传铎在主持。孔传铎去世,孔广蓕仍然要每天去向两位叔叔请安。孔广蓕做了十二年衍圣公,于乾隆八年(1743年)去世,清政府又以孔广蓕的儿子,年仅八岁的孔昭焕袭封衍圣公。孔昭焕像他的父亲一样,仍然每天都要到十二府请安,孔继汾、孔继涑兄弟事实上以叔祖的身份掌管着孔氏家族和孔府的大权。
孔继汾、孔继涑兄弟掌管孔氏家族和孔府的大权,最不能忍受的自然就是衍圣公了。传说衍圣公孔昭焕的儿子、衍圣公孔宪培娶的是乾隆皇帝的女儿,公主的地位在孔府高于一切,难以忍受孔府大权的旁落,就经常在皇帝面前数说孔继汾兄弟的坏话,孔继汾兄弟也就难逃厄运了。
在孔继汾兄弟遭受厄运之后,孔府内部还发生过因婆媳不和而起的诉讼案。诉讼的双方分别是孔昭焕的继室程氏和他们的儿媳孔宪培妻子于氏。
程氏,名珠,浙江海宁人,吏部右侍郎程严长女。于氏,金坛人,文华殿太学士兼户部尚书于敏中第三女,孔昭焕子孔宪培妻,亦即传说中的乾隆皇帝女儿。孔昭焕去世后,婆媳俩争夺权利。嘉庆四年(1799年),婆婆程氏向朝廷控告儿媳于氏等,引起了一场孔子家族史上的婆媳诉讼案。
于氏结婚不久,于敏中全家也随女儿定居曲阜。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于敏中去世,家族内发生争夺财产的纠纷,于氏也从她母亲处分得一万两白银,于氏就用这笔钱在山东购买了十六顷八十五官亩民居。事隔不久,于氏族内争夺于敏中财产的事被朝廷发觉,以为姻亲乘机瓜分于敏中的财产是非法的,下令追究责任,于氏不得不将所分得银两悉数交出。为此事,于氏的公公衍圣公孔照焕不得不向皇帝认错。
程氏向朝廷控告儿媳于氏是因为于氏等专擅府务。衍圣公孔宪培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病卒,因无子嗣,由他们抱养的孔宪培的弟弟孔宪增之子孔庆容袭爵。孔庆容年幼,不能视事,于氏就代为保管府印,重用其娘家侄儿于锡嘉及已被革职的原孔府百户赵泉管理府务。于氏的行为,引起了老衍圣公继室程氏的不满,她革斥了于锡嘉等,收回了府印,令其次子孔宪增代理府务。于锡嘉见府印被程氏收回,自己不能再管事了,就唆使于氏回娘家,于氏因此回娘家住了一年,直到嘉庆三年(1798年),才回到曲阜。由于对程氏收府印不满,于氏回到曲阜后,也没有去向程氏请安,反而听任于锡嘉及已革职的孔府家奴韩王奎、韩辰、刘大信等人挑唆,派人到省城巡抚衙门控告程氏与之争夺印信。山东巡抚伊江阿批准了于氏的讼状,命令程氏将孔府印信交给于氏保管。这样于氏重又获得了府印,于锡嘉等人因此更加气焰嚣张,不可一世。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盗卖农田,假蚀祀银,还擅自动用公文将已革职的百户赵泉咨部开复,强令孔庆容将侵蚀孔府祀银的家奴杨大祥咨送刑部等。于锡嘉等人专擅孔氏家务,干预孔氏之事,引起了程氏及族人的强烈不满。
嘉庆四年(1799年)四月三日,程氏投诉朝廷,控告于氏及于锡嘉等人。朝廷接报十分重视,当即派员调查,经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山东巡抚等联合查证,证明程氏所控属实,为确保孔氏承恩祀产不被外人侵剥,鉴于孔庆容年幼,不能管理一切家务及家人佃户,清政府决定仍由孔宪培暂行代办,等孔庆容年满二十岁时,再令其自行掌管。于锡嘉等人交由有关衙门法办,于氏则交由程氏约束,“毋经外出滋事”(《孔府档案》1306)。
于氏一生只生过一个女儿,但很小就死掉了。她的丈夫孔宪培也在三十八岁上早逝,后来又受到责罚,这一切都不能不使她的心灵受到影响,她留下一首《春暮感怀》诗:“满城荒草绿城茵,节序相催倍伤神。柳絮万飞三月雨,梨花忽谢一枝春。流莺惊梦恒窗唤,乳燕窥人入幕频。使倚阑干伤往事,幽怀无限自沾巾。”
大约在道光五年(1825年),于氏临终之前给衍圣公嘱咐了朝廷公事,丧葬事宜等后,又对其陪嫁的私人田产作了交割:“所有我养赡各庄,进粮食共入约有千金,滋阳厂一年约有五百金,沌河屯约有京钱五百千,将此两处并东园共给媳妇毕氏。吴寺、泉头、石井三处,是汝外祖与我治的私产三处,一年不过有京钱四五百千,三处着给孙媳方氏掌管,以作房内使用。外面仍着繁浩派分人照料管理,薛家村之地,倘宽裕能赎出,归司房。城西大庄每年所交粮食按季全数运归后,作添补日用,所收租银,约有四五百千,此项尔可归东院二婶婶,以作养瞻。”于氏去世后,清政府给了她很高规格的哀典,道光皇帝特派官员致祭,并特命建立一座“鸾音褒德”牌坊于墓前。孔氏后人也在孔府东院建了一座“慕恩堂”,专门供奉于氏和孔宪培的影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