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台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第二部分
1968 “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实施(3)
作者 : 秦 风


  

台北市实施“九年国民教育”庆祝大会暨“国民中学”联合开学典礼。



  1967年12月30日,“省主席”黄杰、“教育厅长”潘振球接连巡视全省各县市筹备情形, 并就地解决所发生的问题。省方所主管的税收,就地价税、土地增值税、甲种车辆、田赋与营 业税中征收教育捐,县市政府的教育捐则附加在屠宰税、筵席税、娱乐税、房屋税等之内。尽为了实施“九年国民教育”,各地兴建许多“国民中学”。图为刚 刚完工的台北“介寿国中”,由于操场尚未建好,全校师生们在校门 口举行开学典礼。

  管教育捐多附加于商业与娱乐业的税收项目上,避免由生产事业 加税,以免加重生产成本的负担而不利于台湾经济的竞争力。不 过因营业与消费税收的提高,物价也不免跟着上涨,而且教育投 资的增加对其他建设经费也难免有所挤占,这是“九年国教”在 经济和财政上的代价,但鉴于教育事业的重要性,事后证明这项 政策是具有远见的。

  

  1968年1月6日,各县市“国民中学”校长初选甄试举行。26 日,全台“国民中学”新建校舍破土。3月16日,办理“国中”师 资登记,志愿任教之大专毕业生计八千三百余人。8月1日,全省 初级中学和“国民学校”正式更名为“国民中学”和“国民小学”。

  

  “九年国民义务教育”的实施初期,尽管也遇到诸多行政层面 的困扰,但它的实质作用仍然重大,尤其在让“国小教育”恢复正常方面效果显著。不过这项新的制度并未真正达致其美好初 衷,主要原因是升学主义作为教育问题的根源没有改变。“国中生”为了在高中联考中取得好 成绩,开始面对当年“国小”所遭遇的问题,恶补现象由“国小”移到“国中”;此外“国民 中学”也可被分为升学率高的和升学率低的学校,家长们竞相把孩子迁往升学率高的“国中” 学区。除“国民中学”的升学率有所区分外,同一所学校又进一步分为“好班”、“实验班”、 “前段班”以及“坏班”、“后段班”、“放牛班”等等,而划“后段班”、“放牛班”的学生们往 往衍生自暴自弃的心理。

  

  尽管教育改革的工作需要不断地去完善,但“九年国民义务教育”的实施不仅促成了台湾 教育的现代化,随着人口素质的提高,更成为日后台湾创造经济奇迹的重要原动力之一。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