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结婚仪式,五四以来还是普遍流行的,各地繁简,程序稍有上下而已。有的比较开通些的,仪式简单化些,不用花烛拜堂,改为换戒指、立婚书等“文明结婚”,也有的因为远离家乡在外地结婚,就采用“宴会式”婚礼,但除了少数真正脱离家庭“私奔”式的自由婚姻外,大多还是遵循传统结婚仪式的。
那么,从五四以来,经过七十多年社会变革以后,中国的婚姻改革状况又是怎么样的呢?
从整个社会来看,人们已不再心甘情愿地局囿于旧式婚姻的羁绊之中,择偶、恋爱、婚姻与家庭等观念,都已发生巨大的变化,特别是中国的女性,其自强意识日益增强。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以及社会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不平衡,因而,人们的观念变化也不是同步进行的,而是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尤其是广大农村和一些山区以及落后地区,由于封闭的社会关系,落后的经济条件和浓重的旧道德伦理的包围,这一切都层层阻碍着恋爱、婚姻观念的变革,阻碍着青年男女们主体意识的觉醒。因此,传统的旧式婚姻仍处于优势。比如,据《婚姻与家庭》杂志所载文章调查,某村一九四九年——一九八六年共二百二十六件婚姻的结合方式,其中: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 十件
参与制加媒人制的 一百八十五件
自由恋爱加媒人的 二十六件
完全自主婚姻 二件
从这个调查中,一方面可以看到,农村婚姻的主流已从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转变为“参与制加媒人制”婚姻,婚姻的当事人已有了一定的自主权。但是另一方面,广大农民自主婚姻的意识还是十分脆弱的,即使是自由恋爱的,也得找个媒人,经双方父母认可,这样才是合法的“明媒正娶”。
那么,为什么传统旧式婚姻在农村或一些地区能得以长期延续呢?
其一,我国农业生产尚未进入大机器生产阶段,仍是一家一户分散生产。尤其是山区以及偏僻闭塞、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现代文明对这些地区没有什么大的影响。这样,公开社交,自由恋爱没有“必然性”的客观环境。并且,由于文化的落后,生活的贫乏,青年们闭关自守,崇尚父母的处世经验,产生依赖父母择偶定终身的心理。
其二,这些地区生产力水平低,劳动力直接决定着劳动成果,直接关系到家境的贫富,因此,“早生儿子早借力”思想流行,一般二十岁之前就已经结婚了。而尚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少男少女还没有经济自立能力,他们一切均由父母供给,听凭父母安排,其自主婚姻、自强自立意识等尚未成熟,甚至还不懂得什么是恋爱、婚姻。他们依赖父母,自愿或不自愿地由掌握经济大权,又富有生活经验的长辈们去操办婚事。
其三,对性的羞耻感和“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观念也是落后农村婚姻需要父母、媒妁参与的原因。在这里,父母长辈以及撮合婚配的媒人实际上充当了道德监护人的作用。因此,只有“明媒正娶”的婚姻才被当地舆论认为是符合伦理道德的正当婚姻。
这种既未走出旧式婚姻的定势,又容纳了一些现代文明因素的“参与制加媒人制”婚姻,不但在我国农村普遍流行,就是在城市和发达地区,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但是,随着科学昌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们的婚姻观念也随之不断改革和进步。一方面,婚姻的当事人逐渐把知识、才能和人品视为爱情、婚姻的三个要素;另一方面,出生于当代社会,自小接受现代文明熏陶的新一代父母亲本身对封建传统观念日渐淡薄,他们更多地接受了现代观念,也主张恋爱、婚姻自主,尊重年轻一代的选择,而反对包办、买卖婚姻。
一九八六年九月,《人民日报》曾报道一则消息,说对北京一千三百余人所作的调查统计表明,近几年来,完全由自己结识的自主婚姻已占百分之三十三。而且,“介绍婚姻”亦已由单个的“媒妁之言”向“社会征婚”这种开放形式转化。尤其在经济发达、改革开放较早的城镇,婚姻形式已脱离了封建旧式不合理婚姻的羁绊,中国的女性已开始以其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自主意识,合情合理地择偶与婚配。
可以预测,随着社会开放与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婚姻关系将日趋完善、稳定和健康,中国女性几千年来在不合理婚姻枷锁下的苦难将彻底消除,这是由人类历史的进步导致的必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