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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女性的婚姻
早婚
作者 : 卢玲


  汉以前,中国男女结婚的年龄就很早,女子许嫁往往在十三岁至十五岁的少年时代。

    《礼记·曲礼篇》注里有:“女子十五许嫁则十五着笄,未许嫁者则二十着笄。”

    《谷梁传·文公十二年》记载:“男子二十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

    《礼记·内则篇》有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的说法。说明女子十五岁至二十岁是出嫁的年龄,如有特殊缘故,那么延至二十三岁。

    《周礼·媒氏》注里有“男子二十至三十皆应娶妇,女子十五至二十皆应嫁人”的说法。

    《墨子·节用篇》说:“古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无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无敢不事人。”

    此外,《韩非子》等论说中都有男子二十而娶,女子十五而嫁之说。

    汉代的妇女也是早婚的。《陌上桑》中女主人公罗敷“二十尚不足,十九颇有余”,已是一位官吏的妻子了。《焦仲卿妻》中,兰芝“十七为君妇”。女史学家班昭十五岁出嫁,汉代女子大多是女十五而嫁,男二十而娶。

    事实上,若把民间女子出嫁年龄计算于内,那么,中国的早婚历代相袭,并且大多是在十三岁至十八岁之间出嫁成婚的,包括历史上有名的妇女也是如此。比如三国时期曹丕的妻子、女诗人甄氏,十六岁嫁给袁绍的儿子袁熙为妻,十八岁被曹丕纳为夫人。汉朝的卓文君十五岁出嫁,十七岁就守寡了。唐朝的杨贵妃十七岁入宫为妃。武则天十四岁就选召入宫。唐长孙皇后十三岁初召为李世民的嫔。北魏冯太后十四岁为贵人,十五岁立为皇后。十六国时期前秦首创回文诗的女诗人苏蕙,十六岁嫁给符坚的部下窦滔为妻。宋朝女词人李清照十八岁与太学生赵明诚结婚。清朝的庄妃十七岁入宫……此后自清末民初起,早婚已成习俗,即使当代,某些落后地区还信奉“早生儿子早得福”,女孩十五六岁就受聘出嫁了。早婚,成为目前违法婚姻个案中比例最大的一种。据中国大陆一九八七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二十岁以前的已婚人口有三万五千七百七十八人,占全部已婚人口的0.064个百分点。在十五至十九岁的年龄段人口中,有三万五千四百二十八人有配偶,四十七人丧偶,三百零三人离婚,甚至在十五岁的少年中,也有结了婚的。一九八二年中国大陆有四百四十二万四千余早婚青年,其中女性是男性的1.5倍。一九八七年全国则有六百多万人早婚,最小的妻子八岁,最小的妈妈才十三岁!

    探究时兴早婚的缘由,主要有这么几种:

    第一,为人口增殖,强盛国力。

    如越王勾践,为报仇雪耻,他卧薪尝胆,休养生息,励精图治。为使人口增殖,对男子二十不娶,女子十七不嫁者,要处罚其父母。秦汉之际,七八年中,战火连绵,人民流离失所,饿死与葬身沟壑者不可胜计。汉朝建立后,人口稀少,田亩荒芜。只有增加人力才能尽地力,因而政府强制女子早婚,把女子当生育机器来使用。汉惠帝有令:“女年十五以上至二十不嫁,五算。”当时的“五算”,相当于谷价十石以上,这不用说贫苦人家,就是对中等之家,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当然大家也绝不会为使女儿迟嫁几年而付出高昂的代价。在北朝,魏文帝下诏令:“男女娶嫁失时者以礼令之。”周武帝在北周建德三年有诏云:“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魏晋南北朝时,晋武帝九年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总之,历代统治者倡导早婚,为人口增殖以强盛国力,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第二,帝妃、贵族阶层以身作则,示范早婚,形成身份越尊贵,定婚年龄越低的时尚。

    《礼记·文王世子》中记载,周文王十五岁时生了武王,而武王还有兄长伯邑考,这样算来,周文王十三岁就结婚了。 《左传·襄公九年》中有“国君十五生子”的说法。特别是汉朝,为鼓励早婚,宫中帝妃婚龄更小。昭帝八岁即位,上官皇后才六岁。平帝九岁即位,安定皇后也是九岁。在北朝,魏文帝以前的诸王到十五岁就被赐于妻子,离开皇帝另外居住。魏文帝后,皇族成婚年龄更低。太子晃十三岁就生了文成帝,文成帝十五岁时生了献文帝,献文帝十三岁时生了孝文帝,文帝的幽皇后十四岁、昭皇后十三岁,宣武帝的顺皇后十四岁就送进宫中。(《南史》、《北史》、《后妃传》)北齐的王族高俨被王降罪时,年龄十四岁,而他的妾中怀孕者已有四人。高俨的兄长齐后主也是十四岁生子恒。他执政时曾发出“将女年在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出嫁者全部集中在省,隐匿者,将其家长处以死刑”的命令。这种皇族早婚习俗一直沿袭至清代。

    由于皇室帝妃示范,士族官僚及豪门贵族乃至平民百姓,普遍时尚早婚,并以此为荣耀。女子十三岁至十七岁被认为最佳出嫁年龄,女子年过十八而未聘娶者,已经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有“剩货”、嫁不出去之嫌了。

    第三,为了壮大亲族,延嗣后代。

    早婚,与中国婚姻重视家族的承继有关。“大婚,万世之嗣也”,“多子多福”,“早生儿子早得福”等已成为封建社会公认的哲理。因此,早婚带来的儿孙满堂、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等也成了人人仰慕的殊荣了。此外,政治联姻的存在也促使一些统治者以早婚为手段,迅速壮大自己的亲族。如汉朝的吕后,她嫉妒心强,猜疑心重,只信得过和她是一个血统的人。诸吕之女,常常是在幼童时就许嫁奉为正宗的汉王族刘氏。如赵王友之妃是吕产之女,少帝之后及朱虚侯之妻是吕禄之女,梁王之妃仍是诸吕之女。吕后许嫁吕氏幼女,并实行婚后分封,使吕、刘二氏势力迅速扩张。

    崇尚早婚,历代相传。然而,这种违背生理和心理规律的早婚,其弊端也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由于十几岁的少男少女身体尚未发育健全,早婚使寿命缩短,不少人年轻夭折。以东汉皇帝为例,寿命从十岁到二十岁的有三个人,二十岁到三十岁的有五人,寿命在四十岁以上的仅有两人。不少女子因过早生育而夭亡。同时,少男少女心理发育不成熟,难以担当父母重任,养育不好子女而导致婴幼儿早夭。历代也有过一些开明之士,给皇帝上书,认为世俗嫁娶过早,不知做父母之道,自然对子女教养知识甚少,儿童早夭,人口减少,因此主张三十而娶,二十而嫁,他们认为男子三十筋骨强健,任为人父;女二十肌肉皮肤充盈,可为人母。但这并未能影响或改变崇尚早婚的习俗。

    其次,早婚使身心发育未成熟的少男少女过早知道男女间的事,助长了淫风。在《汉书》本传中,记载有不少荒淫之事:燕王刘定私通父妾并使其生下一子,他又强夺弟妻为自己的妾,并且奸污了她的三个女儿。赵太子丹与亲姐及宫女乱淫。梁王立私通其姑园子。江都王建在其父易王薨后未葬之时,就奸淫了其父爱妾淖姬,又与妹妹徽臣淫乱,他还命令宫女裸体卧地,与羝羊及狗性交,打算让人与禽兽交配生子。还有齐王终古,他让其所宠之奴与妾及侍婢奸淫,他在一旁观看取乐。

    这些少男少女深居宫中,做出无数荒淫无耻之事。同样,由于早婚早夭,留下不少尚处青少年时期的鳏夫寡妇,由此生出许多私通淫乱之事。就是在民间,要一些十六七岁的女子守一辈子寡也是不容易的,尽管倡导贞女节妇,但终不能制止寡居少女的私情。

    再次,这种早婚,实际上已使中国女性的生理年龄失调,导致心理早衰。中国古代对女子生理研究的结论是:“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而天癸至,任脉充,太充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筋骨强,发长极,身体盛壮。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六七三阳脉衰于上,面皆焦,发始白,七七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 (《内经·素向》)按此说,女子十四岁至二十一岁间为最佳婚龄,而三十岁已是“面始焦,发始堕”,四十二岁的女子已处于衰老阶段了。一个女子,十三四岁就出嫁,侍奉公婆和丈夫,恪守妇道,掩掩藏藏做媳妇,十四五岁即生子为母,那么,三十来岁就当了婆婆或岳母,四十多岁已是祖母或外祖母了,六十岁左右已是四世同堂的曾祖母辈了。也就是说,由于早婚,中国女性失去了青春期,从幼童少女即进入妇人阶段,虽二三十岁和四十岁左右的女性仍是风姿绰约,充满女性活力的时期,然而,种种礼教规范、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媳的责任与操劳,以及四十来岁就列入了祖辈,都使女性心理过早衰老。长期以来,女性到了三四十岁,就从服饰打扮、礼仪交往以及兴趣愿望等方面过早进入“老年期”,自我封闭,适应所处身份,应有的青春活力和对美的追求都被视为异端。女性的性压抑以及心理负荷使中国女性的心理年龄大大缩短了。几千年来形成的女性心理早衰已根深蒂固,尤其是农家妇女,出嫁后,就把维护家庭安逸,侍奉丈夫公婆,抚育子女成人作为唯一的追求与希冀了。

    此外,早婚还导致人口素质下降等弊病。当然,早婚的习俗不是孤立的,是与封建的婚姻关系紧紧相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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