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青年美国”的恋爱,和在美国其他地方的一样泛滥。我这样写只是为了深刻表明,恋爱这件事情在美国,已经发展到了怎样的程度。我的看法绝对没有以偏概全,我所说的更没有概括美国的每个人。我所想说的很简单,就是一个观点:美国人在恋爱的时候和中国人有着截然不同的观念。
中国人谈恋爱的时候可能要左思右想,还要经过长时间的或者漫长的思想斗争,男女各方还要追求很长一段时间,可能像马拉松一样长,才可能终成正果。在美国呢,别看我们“青年美国”才21天,但是谈上恋爱的人好像并不少。注意,不是每个人都会恋爱,只是说这种现象在美国存在,而且并不很奇怪。为什么美国人只在一起三个星期都愿意恋爱呢?我个人以为是观念所致。
中国人,就像前面鲍彻先生说过的一样,总是喜欢长期的计划,喜欢想能在一起多长时间,为了什么,会怎么样,合不合适等等。而美国人呢,人家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快乐最重要。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快乐,别说20天,就是一个礼拜人家也会“珍惜”的,人家也要在一起恋爱。为什么要去想将来,为什么要去想明天,你活在今天又不是明天。今天快乐比什么都重要,所以能今天享受的自然就不能放过,何必要为无法把握的明天去操心呢?
所以当我看到一对对“青年美国”男女在我身边牵手走过的时候,也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理解的。我和他们仅仅是活在两个不太相同的世界里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