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之时,我有一个坚持,就是由我选约会的餐厅。
目的是,我要那个地方的灯光、气氛恰到好处,不想别人看到我眼袋大大,眼白太多红筋。
因此,我自第一次拍拖之后,就死也不肯去快餐店,不是因为我虚荣,而是害怕丑态百出。
即使大家很有缘分,我也不希望因为我不够美丽而减分。
缘分深,不代表他会爱我更深。我深信的是,自己做得愈好,他就会更爱我。
可能命中注定他与我有十年情缘,但若要他很爱我,工夫就要我自己做,责任在我身上。尤其是爱情的最初,这阶段的回忆,在日后感情低潮时,往往起了挽救的作用。
因此呢,尽量靓啦!
当我听见女孩子与初约会对象相约麦记、茶餐厅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她很勇敢,尤其是麦记,那种灯光,令到五官毫无韵味,甚至是惨淡枯黄的。
我只想给他看见我的神情如一个迷梦,他刚刚喜欢上我,我但愿能给他一个更入迷的幻想。
我也讨厌在地铁站等人,一点也不浪漫,等多一分钟就呆滞多一分钟。
我很重视环境,我的小说常常大篇幅描写环境,环境反映人的状况,包括身分、身家、品味,甚至心情。人与环境,互相影响。
约会时候,并肩而行,我们看到的是对方的侧脸,只有坐下来吃饭之时,才有正面给我们注视,而最深刻印象的,一定是面对面的那些时刻,你有多美、多开心、多投入,都由你的正面而来,而侧睑,顶多只是辅助,甚至是幻觉,皆因看得不清不楚。
如果你不是完美脸孔的女孩子,我建议你要自己选择约会的餐厅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