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22日,香港传媒称,据可靠消息,王菲的经纪人为此事困扰不已,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因此,他们已经向王菲施压,不准她见谢霆锋。同一日,谢霆锋的妹妹谢婷婷由加拿大归来,被记者逮到。谢婷婷公开向记者承认,哥哥是王菲的歌迷,从很小的时候起,便迷上了王菲。
2000年3月23日,北京传来消息称,在京的王菲旧病复发,入院输液,无法和谢霆锋相会
。
2000年3月24日,事件出现三角恋版本,称谢霆锋与王菲相恋,令原本是王菲情人的黎明震怒。于是,黎明和王菲早便开始拍拖一说,风云再起。
2000年3月25日,谢霆锋由京返港。
2000年3月26日,谢霆锋称,此次绯闻事件,可能是遭人算计,是有人故意设陷阱害他。
2000年3月27日,王菲公开就此事发表声明。
王菲在声明中写道:
致所有关心此事的人:
就传媒连日来的报道,本不想做出任何回应,但基于由这些报道所引起的不安和烦恼,我想有必要在这里说说我的看法和感受,希望借此减除大家一些不必要的压力。
首先,这些完全与工作无关的报道,是针对于我的私人生活,不回应是因为没必要,作为当事人的我有自己的立场和原则,我只是维护作为一个人起码的权益。这不是不合作,也不是冷落歌迷,更不是高傲。
第二,由这些报道所引起的是是非非和造成的伤害,已经波及了当事人的朋友、家人、公司及歌迷们,甚至一些非常无辜的朋友也被殃及,在此我表示十二万分的歉意及二十万分的无奈。无奈的是,媒体对这种事的炒作已经随心所欲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当然不仅是媒体,这中间还有各方人事的参与,比如一些“热心读者”又或是“路人甲、乙、丙、丁”等等。炒作的所有参与者,无非都是出于对自己利益的维护而参与其中,其实这也无可厚非。对于除了刻意伤害以外的一切不利报道,我都可以给予充分的理解,而我此时此刻的私心立场,就是希望能拥有自由的个人空间和隐私权,这应该不是过分的要求吧。
第三,关于这些报道的真实性,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做出任何的澄清和追究。我早已习惯将我的真实生活,与媒体对我私生活的揣测和描述划清界线,因为我对生活的态度是认真的,而每次出现在媒体上的时候,却都变成了可笑的漫画和闹剧,希望公众和歌迷了解这一点,没有必要被这些报道弄得情绪激动或七窍生烟,娱乐新闻无非是给大家一些茶余饭后的话题,而非主题。喜欢看的话,就轻松一些别太认真,毕竟这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我相信有更多更重要的人和事,需要你们去关心。
最后,再一次对受惊吓和被骚扰的家人、朋友、同事和歌迷们表示歉意和慰问。
祝:所有人生活愉快!
这封公开信,由王菲委托经纪人陈家瑛通过传真向各大媒体发出。媒体接到公开信后,仔细研究,发现通篇文字,王菲并未否认“锋菲恋”传言的真实性。后来的事实也更进一步证实,王菲确实开始了一次非同寻常的恋爱。
对于儿子的女友王菲,狄波拉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阿仔你知不知道,你对女人好温柔,尤其是当你视她为女朋友时,就特别温柔,从来不会对女朋友呼呼喝喝,你是那种任何女人都想要的男人。但同时你亦是个好大男人,外传王菲帮你交租,如果你肯,就不会有那么多事,如果你肯……就好了。
当你跟王菲拍拖,所有人第一个反应是“大好多哦”,其实年纪大又如何?你老爸就觉得是好事,因为你不够成熟,找个成熟的女友会好一点。
在我的印象中,王菲是个好高贵、好文静而又不主动的一个人,举止十分优雅,是难得一见的人,完全不似我,一讲话双手就随之而动。
和王菲恋爱的这个时期,是谢霆锋事情最顺的时期,同时也是麻烦最少的时期。正因为如此,媒体才会有谢霆锋借王菲出位的说词。我们不论这种说词的对错,单说这一段恋情,虽然因为两人的年龄相差11岁而显得惊世骇俗,但从另一重意义上说,王菲并不像谢霆锋的姐姐,也不像他的恋人,更像谢霆锋生命中的观音女神。
可惜的是,谢霆锋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需要引导教育的孩子,他所追求的是他认定的所谓自由和独立。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自由和独立观念,只有一部分是成熟的,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幼稚甚至是反叛的。这就注定了谢霆锋和王菲之间最终会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并且会直接导致这段恋情的完结。
谢霆锋曾公开说:“爱上王菲是我最大光荣”。这表明他其实已经认识到一个根本事实,只是,他那种反叛的性格,阻止了他对这一认识的巩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