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打火机胜诉的故事
历时一年多的国产打火机保卫战首战告捷——2003年9月13日,温州打火机协会会长周大虎在杭州宣布:欧委会刚刚在比利时发表官方公报,正式终止对中国打火机的反倾销调查。这表明中国打火机行业应对欧盟反倾销案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是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企业打赢的欧盟反倾销第一案。
中国是打火机生产大国,而温州是中国是打火机的主要生产基地,产品主要销往欧盟各国及日本、美国等国家,年外贸销售约6亿只,占全球金属打火机市场的70%。
2002年5月14日,欧洲打火机制造商协会向欧委会提出起诉,要求对从中国和其他一些东南亚国家进口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调查,欲以贸易壁垒制裁中国特别是温州出产的打火机。假如中国的打火机不应诉或者应诉失败,不仅意味着失去欧洲市场,还会引发别的国家的连锁反应。
绵延不断的贸易纠纷
打火机生产从日本转移到中国以后,贸易纠纷就没断过。
中国加入WTO以前,欧盟分别在1995年和1999年两次对一次性打火机的进口加税;美国在1994年全面实行CR法案,当时几乎把所有温州打火机逐出美国;在中国即将入世的1998年,欧盟仿照美国提出CR法案,到2003年底将进入实施阶段;2002年,欧盟又提出对中国出口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所谓的CR法案指的是在打火机销售中,普及率高的打火机必须加装安全锁装置,以防儿童玩耍。而普及率高的定义,就销售价格上是指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CR法案对温州打火机有相当针对性,因为大部分温州打火机的价格都在这个范围之内。而法案中的安全锁装置专利多为国外公司控制,对温州打火机的成本有很大的影响。
在欧美市场中,美国市场因为CR法规实行得很早,对温州打火机筑起高壁垒,所以温州货进入较少,虽然总市场可能与欧盟差不多,但温州打火机进入美国的销售大概只有欧盟的20%。
事实上,在欧美两大市场的一系列案子背后,都有个竞争对手作为发起人。在欧洲,温州打火机的对手是BIG公司;在美国,对手是名声很响的Zippo公司。温州商人10倍之差的成本优势在不经意之间,成为这两大“地头蛇”的对头。
在欧洲,BIG公司是生产一次性打火机的霸主,虽然温州打火机厂商生产的都是可充气的金属外壳打火机,但由于价格相对来说过于便宜,温州的金属外壳打火机在欧洲售价最便宜的只有3欧元,而欧洲市场上一次性打火机的出厂价为05欧元,销售价要1欧元,这已经影响到一次性打火机的销售。而BIG公司推动欧盟提出CR法案和反倾销案的目的,就在于提高温州打火机的成本和价格,扩大自己的市场空间。
外部世界当然也不是铁板一块,当地进口商就极其倾向中国方面,当然利益是重要的推动因素。欧盟将对打火机实行CR法案的信息为温州业界所知,最早就来自于2001年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会长克劳斯·邱博发给温州日丰打火机厂老总黄发静的一个传真。据说这个欧洲商人为了反击欧盟对中国打火机生产商的劳工条件歧视,还亲自为一部电视片配音。
欧盟的CR案是温州商人们集体行动的第一个案例。在获知欧盟动向后,温州商人通过媒体在国内掀起了影响很大的新闻波,同时组成申诉团,会同外经贸部公平贸易局的政府官员,在欧洲巡回访问,试图推动法案发生变动。
CR案的失利和反倾销案的由来
但是温州打火机厂商试图推动法案变动的努力没见效。在申诉团成员、温州烟具协会秘书长林嵘看来,中国人在这个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上的发言实在是太晚了。1998年欧盟开始动议CR法案,2001年中国人才获知信息,当申诉团2002年3月启程时,欧盟已经进入最后表决了。
而在其中,政府部门责任不小。欧盟在动议CR法案时,曾将信息传达给中国的质检机构,但这个信息一直停留在政府部门里——全是民营企业的温州打火机业与政府的沟通渠道实在太少了。所以CR案最后的表决结果是:2003年底开始在欧盟范围内实行此法案。
不过申诉团也有收获,在历经与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和法国BIG公司的交涉以后,申诉团得到了欧盟相关官员尽快启动相关修正法案的承诺。承诺背后,中国政府的强大压力不可小视。温州打火机业内人士透露,在十多轮多边谈判中,随团同行的中国官员态度强硬,多次表示,如果欧盟的CR法案得不到合理的修正,中国将同样使用非关税贸易壁垒来对付欧盟出口中国的商品。
正因为CR法案有可能被修正,同时由于之后大量绕过CR法案的方法已经开始流传,所以就在2002年6月,欧盟的CR法案通过后一个月,欧盟决定对中国出口欧盟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而在这场官司中,温州打火机协会取得了全胜。
CR法案虽然失利,但它对温州商人的影响却非常大。首先它使商人们对贸易法规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与美国CR案温州无人应诉、欧盟CR案三年之后才为温州人所知不同,欧盟反倾销案几乎一出现就为温州商人高度重视。
“CR法案是政府案,厂商只起到申诉作用。反倾销案是一个民间案,起诉的对方是欧洲打火机生产商协会,温州方必须有人应诉,否则过了诉讼期将作自动放弃论处,这对我们更不利,所以才有了我们民间团体的集体抗诉行动”。温州打火机协会会长周大虎曾经深有体会地说:“但是,我们对胜诉不要盲目乐观,我们应该有个客观的分析,如果这次不是对方放弃诉讼,我们要打赢这场官司的难度还是相当大的。不论从费用上,还是从专业知识方面,我们都应该有所准备。”1
利用国际规则,保护正当权利
温州打火机胜诉的故事给我们的启发是多方面的,如何才能更好地利用国际规则来保护我国企业的正当权利?
对国际贸易形势变化有清醒认识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隆国强分析:“中国已经进入国际贸易摩擦高发期,作为正在崛起的贸易大国,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位次,已由1978年的第32位上升到2002年的第5位。随着近年来中国出口连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中国国际贸易摩擦高发期也已经悄然到来,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国已经成为反倾销调查的最大受害国
自1997年欧共体第一例对华反倾销案以来,对华反倾销案数量不断增加。上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立案数65起,90年代前期(1991~1995),平均每年立案数上升到318起,90年代后期(1996~2000),平均每年立案数上升到376起。进入新世纪以来,2001年和2002年立案数分别达到53起和51起的新高度。
以2002年为例,中国出口占全球出口总额的52%,但是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却占全球反倾销案总数的165%,这是极不成比例的。而且反倾销开始出现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的倾向,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限制中国出口新障碍
技术性贸易壁垒往往打着环保、安全的旗号,通过各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限制外国产品进口。这种壁垒对我国贸易的影响不可忽视。
据调查,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外国技术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170亿美元,与2000年相比,影响度大大提高,出口产品受限制的比例大大提高了56%,损失金额增加了54%。例如,本文提到的温州打火机反倾销的故事,就是欧盟希望通过技术壁垒制定CR法案,来阻碍温州打火机的出口。1
除此之外,一些国家对“中国威胁论”的散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的要求,都对我国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利用国际规则,保护自己正当权利,积极、主动地面对反倾销案件呢?
请个好律师
温州此次打火机反倾销案件能够胜诉的原因很多,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请了一位非常专业的好律师——蒲凌尘。这是一位在各种反倾销案件中,为中国企业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和无损害结果结案最多的律师,他因此被温州烟具协会聘请为代理律师。
蒲凌尘律师在接到案件后,经过仔细分析,认为最头痛的是温州打火机厂商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虽然在国内温州企业被认为是最为市场化的企业,但以欧盟调查官员的精确认定方式,这些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却缺乏证据,因为它们之间的经济往来缺乏书面契约。蒲凌尘说他在接案以后的几个晚上都睡不好觉,因为最为有力、也最轻车熟路的诉讼途径被堵死了。
通常来讲,反倾销案起诉的要件有两个:一是对方价格有倾销嫌疑,二是对己方的相应厂商造成损害。而应诉的要点同样是在这两点上做文章,其一要证明产品价格完全是由市场形成的,其二是证明自己的产品并未对相应的厂商造成损害。应诉时只要证明其中一点就可以证明自己没有构成倾销。而市场经济地位的确认通常更容易操作。
基于温州打火机企业的现实情况,蒲凌尘偏向于倾销案应诉方的另外一个要件:无损害抗辩。
为了准备好所有的资料,在律师的辅导下,温州烟具协会的有关部门企业像写作业一样,填写律师发放的应诉所需的各种表格,确定应诉的企业一份一份地填,填完交给律师评判,评完了再修改,改完了再评,评完了再改。直到应诉期最后一个小时发传真前,他们一直都在做这项工作——因为蒲律师对他们说:“到最后一个小时以前都还有机会,应该把工作做得更细一些,更好一些。”
正是这位有丰富专业知识、有强烈责任心,同时又认真负责的律师,将反倾销案件的诉讼过程引入正确的航道。
重视实地调察
一般在反倾销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一个对企业的实地调察,这个调查非常重要,企业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以温州打火机为例,欧盟官员的调查是在2002年9月和12月分两次到温州进行的,调查官员到温州以后才宣布随机抽取的调查企业。调查的内容包括企业财务、销售和成本,查看所有账目,一直查到原材料的入库单、房产的契约和水电费账单。
不过对此案而言,要害并不在此,因为温州企业重点要说明的是,他们生产的打火机并没有对欧洲相应厂商造成损害。因为欧洲没有金属外壳的生产厂商,这构成了温州商人应诉的重大条件。他们要向调查者说明的是,温州生产的可充气金属外壳打火机与欧洲本地厂商生产的一次性打火机之间有重大差别,在生产、销售、消费对象和市场方面都是如此。
但是在回应调查者关于“温州打火机为什么如此便宜”这一问题时,温州商人们的核心账单还是令人震惊:从劳力成本看,温州打火机工人的小时工资在4~7元之间,而他们的欧洲同行工资要高20倍;同时由于温州打火机业大量都是家庭式作坊,分工极其细密,成本比起国外有几十倍的下降,一只电子点火器,原来由国外引进时价格在4~5元,温州人自己一开始生产就降到了1元多钱,而大规模地进入家庭工厂生产以后,平均价格只有两角多;一个防风打火机中的微孔片原来要五六元,而在温州生产以后,包括了微孔片在内的3个配件价格只要两角钱。一个打火机内的28个配件,在温州生产以后平均成本都要下降20倍左右。而这种产品成本下降的原因,就是温州人独创的企业矩阵式模式。
除了欧盟自己派人到企业做调查外,他们还请美国著名大学的一些专家教授作为“欧盟反倾销委员会咨询委员”前来温州调查。下面是发生在温州大虎打火机厂的一个真实故事:
2003年3月,两位美国经济学教授,一位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一位是斯坦福大学的,来到大虎公司,由副总经理吴先生接待。他们说参观的目的是考察中国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当时吴先生向他们推荐了一种新款打火机。
“买一个吧,这种打火机一家人都可以用,可以点烟,可以点煤气灶,还可以当蜡烛照明。”
“多少钱一只?”
“35元。”
两位教授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眼睛盯着吴先生:“你们的价格怎么这么低?以美国人的标准来看,35美元也造不出来,莫非你们后面有政府补贴?”
吴先生刚想解释,教授说:“你看看我的名片,我是谁。”
吴先生翻开一看,正面写着宾夕法尼亚大学经济系教授,反面写着“欧盟反倾销委员会咨询委员”。
“你们的具体账目,我们来安排会计师会审查。今天,我们只是顺便来参观,你只要回答我‘Yes’还是‘No’,但要讲实话。”
“你先讲一讲你们的产品成本构成。”
吴先生说:“我们企业有1000员工,通过十年磨合,我们周围有45家企业为我们提供配套零件,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的分工合作机制。他们有15万员工,我们之间没有丝毫产权关系,但是配合默契。我们公司只管设计、模具和总装,零部件全部向市场采购。这就保证了我们产品的高质量、低成本。我们一个企业1000人,带动了45家企业、15万人。”
“那么,我再提个问题,你这个配套机制靠什么联络的?”教授很感兴趣地问。
吴先生说:“靠价格战略,靠市场力量。”
“这太抽象,能不能讲得再具体一点?”教授问。
“比如打火机上的螺丝,我们自己生产,不过1分钱1只,我到市场上采购,有的报价9厘,有的报价8厘,有的报价75厘,我当然选质量好、价格低的。而且我选了谁,他回去就会找人攻关,做得更好,价格更低,不然我就转向别人采购。这样一来,就把价格降低了50%。现在我用的螺丝每只只要45厘,在温州其他行业,也不同程度存在这样的机制。”
教授听了很激动地说:“你们这个分工协作机制真是了不起,再加上你们廉价的劳动力,整个成本都降下来了,竞争力当然就比别的国家同行业高了。如果你说的都是实话,我们这场官司没得打了,我们应该撤诉。”1
2003年7月,教授的结论终于被欧委会所接受,于是就出现了在本文开头所讲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