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经营债务的故事
说起蒙牛集团,全国的消费者一定不会陌生,几乎在每个大超市的乳制品货架上,蒙牛与伊利、光明等竞争对手都在争相夺艳。
然而,蒙牛是一个年轻的后来者。1999年,蒙牛的老总牛根生开始了他的创业历程。三年后,他的总资产从1000多万元增长到近10亿元;年销售额从1999年的4365万元增长到2002年的20多亿元,在全国乳制品行业中的排名由第1116位上升到第4位,并以194731%的成长速度荣获《当代经理人》2002年中国成长企业100强的冠军。在他的奋斗史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他经营债务的技巧。
牛总“起家”是从1000多万开始的。这1000多万是包括他在内的9个自然人募集的股本金,其中除了他自己的100多万可以算作自有资本外,其余的对他来说,都是借贷资本。如何运用好这第一笔钱,对于刚刚成立的蒙牛集团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按照一般人的思维,用1000多万人民币建造乳制品厂简直是杯水车薪,事实上,这些资金只够买一条生产线。
而牛总在此时却显示出一个企业家的经营眼光和经营战略。他首先用其中的300多万做广告宣传,这完全是一项逆向思维的创举,在没有产品时就推出广告,如果失败,企业将成为一个不可收拾的烂摊子。然而,蒙牛成功了。通过在呼和浩特市铺天盖地的广告轰炸,几乎一夜之间,“蒙牛”从默默无闻到家喻户晓。紧接着,他又用300多万在哈尔滨承包了一家经营不善的乳制品厂,经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在内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激励机制,使这家工厂发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也使“蒙牛”品牌的产品开始源源不断地走进市场。第三个300多万,他用来建新工厂。由于前两个300多万的巧妙运作,在他新工厂还没有建好之前,“蒙牛”牌乳制品已经走进超级市场,而且这个品牌的知名度也将随着销售量的提高而提高。
可以说,如果没有牛总最初对这1000多万借贷资本的巧妙使用,就没有今日蒙牛的腾飞和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20个亿的辉煌。1
经营债务是一把双刃剑
蒙牛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该善于把债务转化成为资本,再利用资本为自己的企业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要能做到这一点,必须对债务和借贷资本的性质有清醒的认识。
第一,从法律的角度看债务
债的关系属于财产法律关系 现代民法中债的概念源于罗马法。从法律关系上说,债是特定的当事人在财产流转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具有财产的内容,属于财产权范畴。它拥有充分自治的原则,即在不违反强行法规定的前提下,债的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债可以分为债权和债务两个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和债务是相对的,二者相互依存 就是说,没有债务就无所谓债权;没有债权,债务也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由债务人所负担的特定行为义务,它可分为约定债务和法定债务。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就一般来说,债务通常都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特定性。即债务具有确定的内容。约定债务的范围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法定债务由法律规定或法院裁判确定。
二是期限性。债务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不存在永久性债务。其含义包括有的因履行义务而消除;有的因期限届满而消除;有的因当事人死亡而消除,等等。
三是强制性。债务是一种法律义务,债务人如不依法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请示法院强制其履行债务,并承担不履行债务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债务是一种责任。责任是履行债务的担保,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债权债务关系的手段,也是不履行债务的法律上的后果。
以上是从法律的角度对债务的认识,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认识,债是一种财产关系,在具备一定的条件后,债务也是可以经营的。
第二,从经济学的角度认识债务
经营企业就必须有一定的资本,这是企业经营运作的最基本常识。但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自己的财富迅速积累起来,使自己的资本不断增殖,这里面就有不少奥秘。
其中的奥秘之一,就是如何将债务转化为资本。事实上,债务也是一种资本,即借入资本。
资本与债务的关系太密切了,以至于人们把一个企业中资本与债务的关系统称为企业资产结构。
企业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调整和优化资本与负债的比率。因此,企业的资本负债率已成为我们考察企业的重要指标。一个经营良好的企业绝不是完全没有债务的企业,必要的债务,是企业不断发展的重要条件。
资本从其来源上看,可分为两种:一是企业募集的资本;二是企业借入的资本。企业募集的资本有一个产权的问题,而企业借入的资本就是债务。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资本与债务的关系都是资产经营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当然,债务还有另外的含义,并不是所有的债务都能转化成资本。例如把借来的资金用于购物、旅游等消费活动,债务就不能转化为资本,也就不在我们研究的范围之内。
我们研究的债务是专指作为借入资本的债务。现代市场经济是高度发达的信用经济,无论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还是对一个企业来说,充分地利用债权债务,是促进经济和生产经营迅速发展的必要手段。
因此,正确认识企业债权和债务的关系,对每个企业经营者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三,债务是一把双刃剑
债务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它,既存在商机又存在危机。用得好,它带来的商机可以为给经营者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用得不好,它就从商机转化成危机,这个危机就像一个陷阱,使经营者掉进无底深渊而不能自拔。
作者曾经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家贸易公司(简称A公司),每半年向银行贷款1000万人民币作流动资金,贸易利润在20%左右,到期还款,信用一直很好。后来在全国房地产开发热时,该公司投资商头脑发热,一下子把1000万流动资金投进一座商务楼宇,计划6个月开发完后,可以有40%的回报。然而事与愿违,投资4个月后,全国房地产热开始降温,6个月后,房子根本卖不出去。银行的贷款不但要付利息,而且到期还要还本。更糟的是,由于A公司还款信用不好,银行再不给它贷款,该公司连正常贸易也无法开展,经营越来越困难,最后终于被另一家贸易公司兼并。
可见,同样的1000万元的贷款,蒙牛集团用得好,它成了蒙牛经济起飞的加速器,使刚刚成立的蒙牛掘到了“第一桶金”。而A公司用得不好,这笔贷款反而挖了一个陷阱。
所以,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资本不等于债务。当债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带来增殖的价值时,才有可能成为资本。换句话说,对债务的经营必须首先让它转化为资本,让资本实现价值的增值,只有在这个意义上说,债务才是一种资本。
如果债务不能带来价值的运动,不能成为资本,那么,企业就没有必要去借债。
当然,这种资本与别的资本是不一样的。之所以不一样,一是它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才能成为资本,二是因为就其来源来说,它不仅要偿还利息,而且要还本;而其他的资本使用之后,只需要偿还利息,即分红,而不需要还本。或者说,当它一旦投入生产经营之中,就无法退出来。1
所以,把债务当作资本来使用,任何企业家都可以做到,但要做得好却是不容易的。
蒙牛集团巧妙使用1000万元的例子充分说明,要使债务真正成为一种资本,成为能给经营者带来剩余价值的高额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驾驭借贷资本的能力,取决于经营者对创造财富的客观规律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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